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任务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强化依法治安,根据《广元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广元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控制目标
压减一般事故,严格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二、履职目标
负责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三)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
(四)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五)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体系,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组织或者委托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六)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八)完成市局、县区政府部署安排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三、重点任务
(一)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安全生产“三个责任”落实;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和办法;建立实施安全生产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本辖区内沿湖乡镇安全监管职责;推行企业安全状况自评估和备案抽检制度。
(二)重点领域。做好本辖区内生态资源、水上交通运输、娱乐项目、旅游观光设施设备、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对行政区域内的湖区水面、旅游景点、道路、码头、船舶等实施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管理;
(三)改革创新。加快风景名胜区、A级旅游景区等功能区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完善;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形成群防群治工作机制。
(四)依法治安。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把重大隐患当事故查处,开展“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事故。
(五)基层基础。完成本年度市定民生大事目标任务;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大力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推进沿湖安全村社建设,加强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六)队伍建设。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
四、完成市局、县区政府下达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上述工作由市白龙湖管理局监督实施,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市白龙湖管理局、县区湖区管理局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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