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生态渔业管理暂行办法》
听 证 公 告
为更好的保护“两湖”生态环境,充分利用良好的水资源优势,规范渔业秩序,发展生态渔业。我市拟对《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生态渔业管理暂行办法》举行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16年10月12日
二、听证会地点
市白龙湖管理局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三、听证内容
《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生态渔业管理暂行办法》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
(一)听证参加人员共21名。其中:“两代表一委员”3名,渔业公司代表2名,基层干部代表5名,沿湖群众代表10名(其中持证渔船船主3名),法律专家1名。听证参加人采取公开自愿报名形式,当报名人数不足时,由沿湖养殖重点乡镇推荐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员共5名。采取公开自愿报名,根据报名情况,按照报名时间顺序选取。报名人数不足时,不再增补。
五、报名办法
凡有意成为听证参加人、听证旁听人员可通过下列方式报名参加:
(一)申请参加听证或旁听的公民须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可直接到市白龙湖管理局政策法规科报名或在其门户网站下载本公告附件中的申请表格,填写后通过传真、邮寄或网络邮箱等方式至市白龙湖管理局政策法规科。报名者请按要求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
2016年9月23日至10月10日(现场报名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新民路37号市白龙湖管理局六楼(邮编:628017)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政策法规科马勇,0839-3270910,13881205196,传真:0839-3270880,邮箱:84432124@qq.com。
六、发出听证会通知
听证申请人提交的资料经审核合格后, 于2016年10月11日向听证申请人发出听证会通知书及有关材料。
特此公告。
附件:
1.听证参加人报名表
2.听证旁听人员报名表
3.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生态渔业管理暂行办法
广元市农业局 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201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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