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两湖办发〔2016〕11号
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转发《关于严肃白龙湖沉船事件处置期间
工作纪律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湖区管理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中共广元市纪委、广元市监察局《关于严肃白龙湖沉船事件处置期间工作纪律的通知》(广纪发〔2016〕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严格遵照执行。
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7日
转发《关于严肃白龙湖沉船事件处置期间工作纪律的通知》的通知(广两湖办发〔2016〕1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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