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严肃白龙湖沉船事件处置期间 工作纪律的通知》的通知(广两湖办发〔2016〕11号)- 四川省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blhglj.cngy.gov.cn)—【官网】
欢迎来到本网站!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公示公告

转发《关于严肃白龙湖沉船事件处置期间 工作纪律的通知》的通知(广两湖办发〔2016〕11号)

发布时间:2016-06-07  来源:本网  点击量:1705

广两湖办发〔2016〕11号

 

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转发《关于严肃白龙湖沉船事件处置期间

工作纪律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湖区管理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中共广元市纪委、广元市监察局《关于严肃白龙湖沉船事件处置期间工作纪律的通知》(广纪发〔2016〕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严格遵照执行。

 

 

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7日          


转发《关于严肃白龙湖沉船事件处置期间工作纪律的通知》的通知(广两湖办发〔2016〕11号).pdf


上一篇 下一篇


Copyright © 2025 blhglj.cng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主办单位: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新民街266号联系方式:0839-3270880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11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63号蜀ICP备2021002083号-1 网站访问总量:14729408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