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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部门关于印发《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切实做好招投标领域服务保障稳增长工作的二十条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9  来源:本网  点击量:15

解读: 解读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切实做好招投标领域服务保障稳增长工作的二十条措施

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部门

做好招投标领域服务保障稳增长工作的


为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切实做好招投标领域服务保障稳增长相关工作,现将《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切实做好招投标领域服务保障稳增长工作的二十条措施》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广元市交通运输局

广元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18日


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切实做好招投标领域

服务保障稳增长工作的二十条措施


一、坚决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

(二)规范招标文件编制。招标人应当按照项目实际需求和技术特点,合理编制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方法,一般不得将投标文件装订、纸张、明显的文字错误等列为否决投标情形。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的,鼓励不设企业类似工程业绩。对于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项目,以及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项目,鼓励就招标文件征求社会公众或行业意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发布前,原则上应由招标人法务部门或法律顾问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四)落实合同管理责任。招标人应当高度重视合同履约管理,健全管理机制,落实管理责任。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要求,及时主动公开合同订立信息、合同履行及变更信息,具体包含项目名称、合同双方名称、合同价款、签约时间、合同期限、项目完成质量期限、结算金额、违约行为处理等内容。

二、坚决加强招投标相关服务保障

(七)优化投标保证金集中收退。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不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1%,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优化投标保证金线上退还流程,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自动退还非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30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自动退还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若招标人在公示期满30日内已进行合同公示,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合同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自动退还。

(九)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严格执行《四川省远程异地评标管理暂行办法》,加强远程异地评标环境软硬件建设,强化与省内其他市州和省外重庆、杭州、安康等地的对接合作,指导符合条件项目的招标人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开展,实现评标专家资源共享。

三、坚决落实行政监督管理职责

(十二)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积极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和“重点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主动性和覆盖面,坚决克服监管执法中的地方保护、行业保护,保持对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对影响恶劣的案件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公开曝光。

(十四)提升投诉举报处理时效。健全完善投诉举报接收、转办、反馈和特定部门兜底协调处理工作机制,保障线上线下“双轨”渠道畅通,切实规范处理程序,大力提升处理质效,有效压减受理、处理时限,力争较法定时限缩减50%,实现受理、处理、公开“三快”。建立投诉处理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度,由市级行政监督部门分别建立各行业领域投诉处理专家库,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可以随机确定相关专家进行研究、提出咨询意见,作为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决定的参考依据。

四、坚决查处招投标领域违法行为

(十七)加强部门信息共享。严格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常态化工作协同机制,推动各级各部门行政监督工作规范统一。坚持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常态化,加强与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协作配合,做好招投标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交,对收到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处理,严肃追究相关主体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八)优化招投标制度规则。积极对接国家、省政策取向,加快我市招投标重要制度规则调整修订。全面清理存在地方保护、所有制歧视、违规干预市场主体自主权等违法违规内容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规则保留目录,并实现目录和文件全文网上公示,落实“增减挂钩”要求,确保新制定招投标制度规则及时征求同级招投标指导协调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二十)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完善招标投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衔接标前标中标后各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严格执行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和招标人行为规范积分管理办法,信用加减分情况通过“信用中国”(四川广元)平台进行公示,并积极推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报告等信用信息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合理规范应用,严禁滥用信用方式限制排斥企业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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