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要点
2017年全市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总的要求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按照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好”目标要求,进一步落实各项驻村帮扶措施,着力在贫困村集体经济、产业培育、基础设施、住房改造、“四好”村建设等方面有重大突破,确保今年脱贫任务顺利完成。
一、调整均衡帮扶力量,进一步刚性落实帮扶责任
加强今年计划退出村和非贫困村帮扶力量。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非贫困村中插花贫困户帮扶工作的通知》及《2017年全市“六个一”帮扶工作要点》要求,以县区为主体,在保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全覆盖开展2017年计划退出贫困村帮扶力量集中研判,对力量不足、不适应的,采取督促落实、统筹调配、调整充实等措施予以强化保障。部门单位原则上在现有帮扶贫困村所在乡镇就近帮扶插花贫困户,部分市级部门单位跨县区联系插花贫困户,实现有脱贫任务的非贫困村都有部门单位帮扶,插花贫困户边缘户都有干部职工结对。协同抓好乡村排查识别边缘户,安排落实帮扶任务。规范联系县领导配置。明确贫困村联系领导主要为县区“四大班子”成员,体现县区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负责协调统筹项目资金,精准施策。落实帮扶单位帮扶责任。帮扶部门单位要精选专人负责对接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按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完善贫困村脱贫规划,科学拟定年度帮扶计划,制定帮扶工作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实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轮流到村调研指导要求,指导完善各类驻村帮扶过程资料,按要求落实驻村干部伙食补助、住宿情况等生活保障工作。有关部门单位要统筹指导下属独立帮村单位做好驻村帮扶各项工作。规范驻村工作队。整合帮扶单位、乡镇力量,按照每个工作队3-5人的要求规范驻村帮扶工作队成员,严格落实工作队员在村时间不少于当月工作日三分之二的要求,2017年脱贫村驻村工作队员必须按规定脱产驻村。扩大结对帮扶范围。加强结对帮扶力量向非贫困村的插花贫困户倾斜,各帮扶单位要认真落实结对帮扶插花贫困户和边缘户工作,在原结对帮扶任务不变的前提下,采取“1+N”方式,增加帮扶非贫困村插花贫困户及边缘户,实现所有单位干部职工都有结对帮扶任务。
责任单位:市驻村办、各县区驻村办、经开区农工办、各帮扶单位、有关乡镇。
完成时限:3月底前。
二、开展驻村干部培训,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
按照省委、市委要求和全市干部培训计划,邀请市内外专家授课,对驻村干部进行政策、法规、工作方法、实用技术、纪律要求培训。市级层面负责市级帮扶部门单位驻村干部培训,县区负责县区帮扶部门单位驻村干部培训,分层级推荐驻村干部参加上级培训。综合培训采取举办专门培训班进行,其他培训可采取以会代训、现场参观教学等灵活方式进行,各级驻村办、经开区农工办要统筹掌握辖区驻村干部参加培训情况,确保全市739个贫困村驻村干部培训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驻村办、各县区驻村办、经开区农工办。
完成时限:3月下旬启动市级层面培训,各县区、经开区培训须在6月以内完成。
三、分类建立健全帮扶台账,进一步完善痕迹管理
建立贫困村县级以上领导落实联系指导责任台账。对联系领导到村开展蹲点调研、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问题、走访慰问、开展谈心谈话等工作进行实时记录,每两个月上报评价一次。建立结对帮扶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落实帮扶责任台账。对帮扶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履行帮扶第一责任人责任及班子成员到贫困村,联帮的非贫困村调研指导、专题研究驻村帮扶工作进行实时记录,每两个月上报评价一次。建立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工作台账。实时记录工作队长到村开展工作情况,每两个月上报评价一次。落实驻村工作队驻村工作台账。严格落实驻村工作队工作情况月报制度,对工作队员每月在村工作时间不低于当月工作日的三分之二和2017年拟脱贫村驻村工作队员全员脱产驻村进行详实记录,每月汇总上报。建立结对帮户责任落实情况台账。对结对帮户干部职工每季度落实帮扶责任总体情况进行记录和评价。各类台账通过相关乡镇、驻村帮扶工作队分别报送市、县区驻村办,由市、县区驻村办进行工作情况评价。
责任单位:市驻村办、各县区驻村办、经开区农工办、相关乡镇、各帮扶单位。
完成时限:按各台账要求时间完成。
四、加大专项督查力度,进一步促进帮扶措施落地见效
按照全市督促检查统筹安排,由市、县区驻村办统筹人员组成督查组,适时对各帮扶单位落实帮扶责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全年抽查督查不少于4次,市、县区贫困村抽查率不少于40%,2017年拟脱贫村抽查率不低于60%。督查原则上采用随机抽查暗访、走村入户的方式进行,了解掌握各帮扶单位落实帮扶责任阶段性工作情况。督查后形成专项报告并通报情况,对落实责任不力、帮扶效果不明显、预期脱贫差距大的帮扶单位采取发送专门督办通知予以提醒,特殊情况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县区驻村办要随时掌握辖区内各帮扶单位落实帮扶责任情况,并以县区为单位,每半年对省、市、县区帮扶部门分别进行好、中、差考评排序,2017年拟脱贫退出的村每季度进行一次考评排序。
责任单位:市驻村办、各县区驻村办。
完成时限:适时督查,每半年考评排序,2017年拟脱贫退出的村每季度考评排序。
五、注重挖掘典型宣传,进一步营造良好氛围
各帮扶部门单位要坚持每月分别向市、县区驻村办报送工作动态信息,每季度报送综合信息,市、县区驻村办建立帮扶单位信息报送台账,掌握各帮扶单位工作开展动态情况。各县区各帮扶单位要认真总结驻村帮扶工作经验,挖掘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驻村开展工作的感人事迹,以在省驻村办《简报》和《驻村帮扶故事会》发专刊为重点,努力在主流媒体宣传本县区、本系统、本单位经验做法、感悟心得、驻村故事,营造驻村帮扶良好氛围。各县区全年在省驻村办《简报》和《驻村帮扶故事会》每刊发信息不少于1篇。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扬,推荐先进代表参加上一级先进典型评选表扬,形成正向激励氛围。进一步丰富、拓展、完善“六个一”先进典型事迹,收集素材编印《风华岁月——我的驻村故事》(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驻村故事选编)。
责任单位:市驻村办、各县区驻村办,各帮扶单位。
完成时限:《简报》每月刊发,《风华岁月——我的驻村故事》10月底编印完成。
六、严格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强化目标导向
市、县区驻村办依据《精准识别率、精准帮扶满意度考核实施方案》《市级部门定点扶贫及干部驻村帮扶评分办法》及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有关文件规定严格对各贫困村驻村帮扶力量、帮扶单位、县区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总体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核按照省考核与市、县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主要依据贫困村是否顺利实现脱贫退出、第三方评估情况和平常资料报送、督查抽查、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县区驻村办负责考核辖区贫困村各驻村帮扶力量总体情况和辖区各帮扶单位,市驻村办负责考核各县区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总体情况和市级帮扶部门单位。考核结果按要求分别纳入市、县区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并作为推荐驻村帮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
责任单位:市、县区驻村办、经开区农工办。
完成时限:12月底前各县区完成贫困村各驻村帮扶力量总体情况和辖区各帮扶单位考核,2018年1月20日前市驻村办完成对各县区(经开区)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总体情况和市级帮扶部门单位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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