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关于协调办理白龙湖飞凤游客接待中心综合项目国有土地使用证有关手续的函
利州区人民政府:
白龙湖飞凤游客接待中心综合项目是经利州区发改局批准实施的灾后重建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1590万元。该项目位于利州区三堆镇飞凤村一组,系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广元市利州区2011年第1批乡镇建设用地区位的批复(川府土〔2014〕812号)地块项目。项目征地总面积36.818亩,其中耕地11.568亩,非耕地25.25亩。该项目拆迁房屋7栋,其中个人5栋,村委会1栋,村卫生站1栋。目前,已拆迁安置落实4户14人,其中3户10人选择划地自建安置,1户4人选择货币化安置。征地应安置19人,人均耕地面积0.6亩,尚未落实。我局先期已支付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225.5683万元,其中征地拆迁补偿费174.5683元,房屋拆迁货币化安置及场平补助费51万元。
该项目按照灾后重建项目相关规定采取边建设边办理相关手续的方式于2012年4月开工建设,目前,该项目各项子项已全部施工完成,并进行了初步验收。由于被征地单位(广元市利州区三堆镇飞凤村一组)未向征收部门(广元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提供19名符合征地安置条件的人员名单,致使该项目征地安置迟迟不能落实,造成我单位无法办理土地证。恳请你区责成三堆镇人民政府及时组织被征地单位到征收部门及时办理19人征地农转非及参保手续。
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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