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是由破坏人体免疫功能的艾滋病病毒(HIV)所引起的传染性疾病,这种病毒侵入人体逐渐使人损失抵抗各种疾病的能力,最终导致病人因各种感染或肿痛而死亡。
目前世界上还没有彻底治愈艾滋病的药物和疫苗。感染上艾滋病病毒的人,经过平均5-10年的时间(即潜伏期)才发病。发病之前为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发病之后为艾滋病病人。无论是艾滋病病毒携带者还是艾滋病人,都能把病毒传给他人。特别要注意的是,艾滋病感染者本人在潜伏期内可能没有任何感觉,而其他人也不能从外观上判断出来,只有通过血液检测才能确诊。目前世界上90%的艾滋病感染者并不知道自己已经受到感染。因此,潜伏期是传播艾滋病病毒非常危险的时期。
发病后的常见症状包括:皮肤、黏膜出现感染,出现单纯疱疹、带状疱疹、血疤、淤血斑等,持续性发热、肺炎、肺结核、咳嗽、呼吸困难、持续性腹泻、便血、肝脾肿大、并发恶性肿瘤等。
艾滋病病毒存在于感染者的血液、精液、阴道分泌液、乳汁和伤口渗出液这几种体液中,主要有以下三种传播途径:
一、血液传播
1.输入感染了HIV的血液或血液制品。
2.静脉药瘾者共用受HIV污染的、未消毒的针头及注射器。
3.共用其他医疗器械或生活用具(如与感染者共用牙刷、剃刀)也可能经破损处传染,但罕见。
二、母婴传播
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妇女通过怀孕、生孩子过程和喂奶也可能会把艾滋病病毒传给胎儿或婴儿。
三、性传播
性接触是艾滋病最主要的传播途径。艾滋病病毒可通过性交(阴道交、口交、肛交)的方式在男女之间或男男之间传播。
一、注意血液安全
1.不吸毒;
2.不非法卖血贩血;
3.不与他人共用针头、针管;
4.必须注射时,要求使用一次性针头和针管,或者使用经过严格消毒的针头和针管;
5.不和其他人共用有可能刺破皮肤的物品,如牙刷、纹身、纹眉针、针灸针、剃须刀等。
二、避免母婴传播
1.艾滋病感染者应避免怀孕;
2.艾滋病感染者应避免母乳喂养。
三、安全性行为
1.不卖淫嫖娼,只有一个固定的相互忠诚的性伴侣。
2.正确使用质量合格的安全套(避孕套)可以大大降低感染艾滋病的危险性。
3.从青少年起,应树立健康的恋爱、婚姻、家庭及性观念是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性病传播的治本之策。
离开人体后,艾滋病病毒对外界环境的抵抗力较弱,日常生活接触不会传播艾滋病病毒。
•艾滋病不会经马桶圈、电话机、餐饮具、卧具、游泳池或浴池等公共设施传播。
•咳嗽和打喷嚏不传播艾滋病。
•蚊虫叮咬不会感染艾滋病。
一、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是及早发现感染者和病人的重要措施。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在发病前外表与正常人无异,绝不能从一个人外表是否健康来判断其是否感染艾滋病。有过高危性行为、共用注射器吸毒、卖血、怀疑接受过不安全输血或注射的人以及艾滋病高发地区的孕产妇,要主动到当地疾病预防控制。
中心的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VCT)门诊(室)进行咨询检测。国家实施免费的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自愿接受艾滋病咨询和检测的人员,可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得到免费咨询和艾滋病病毒抗体初筛检测。
国务院《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国家对个人接受自愿咨询检测的信息完全保密。
二、感染艾滋病病毒后及早接受抗病毒治疗可提高生活质量,减少艾滋病病毒传播。
一旦感染艾滋病病毒,体内病毒复制即开始,会损害全身多个器官。已有的抗病毒药物和治疗方法,虽不能治愈艾滋病,但实施规范的抗病毒治疗可有效抑制病毒复制,降低传播危险,延缓发病,延长生命,提高生活质量,减少艾滋病病毒传播。
国家实施免费的艾滋病病毒抗病毒治疗,对于所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均建议实施抗病毒治疗,即实行“发现即治疗”。
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也是艾滋病的受害者,应该得到理解和关心,但故意传播艾滋病的行为既不道德,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各项权利受到法律保护。《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人”。
《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消除艾滋病歧视:社会对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的歧视,不利于控制艾滋病传播。有感染风险的人群因担心受到歧视而不愿检测,不了解自身感染状况,会妨碍其采取预防措施,增加传播艾滋病病毒的风险;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感染者不能积极面对生活,甚至产生报复和危害社会的念头。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在得知感染艾滋病病毒后应主动告知性伴或配偶。若继续同他人发生无保护性行为则为故意传播。《艾滋病防治条例》第 38 条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故意传播艾滋病”。《传染病防治法》第77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二、艾滋病威胁着每一个人和每一个家庭,预防艾滋病是全社会的责任。
公民应积极参加预防控制艾滋病的宣传教育工作,学习和掌握预防艾滋病的基本知识,避免危险行为,加强自我保护并把了解到的知识告诉他人。
在少年中开展预防艾滋病/性病、拒绝毒品的教育,进行生活技能培训和青春期性教育,保护青少年免受艾滋病/性病和毒品的危害,是每个家庭、每个学校、每个社区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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