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河流水域监管等工作,实现河道水环境的持续改善,剑阁县亭子湖与升钟湖发展事务中心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河长制”的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工作举措,积极开展常态化巡河(湖)工作。
一是全面加强领导,履职常态化。切实提高站位,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常态长效机制,持续坚持“一月一小巡,两月一大巡”巡河(湖)制度,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机制,加强两湖水域日常监督、安全管理、联合执法等工作,扎实开展好巡河(湖)工作,切实保证巡河频次。
二是全面清理保洁、排查整改。发挥民间河长作用,利用主题党日活动、河道保洁、专项整治等活动,督促沿湖重点乡镇、村落垃圾打捞、漂浮物清理亭子湖区约2500余吨,升钟湖区约3300余吨,联合执法督查执法4批次12天15人次,共同整治、规范垂钓平台18个,拆除蓬户2600余平方米,劝退违规垂钓人员289人次,放流违规鱼获13个品种147.8千克,处置“三无船只”23艘(离水上岸)、地笼网91副、捕鱼机1套、行政处罚1000元。
三是河(湖)长制+疫情防控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通过大喇叭广播、微信群转发、微信公众号宣传、制作河道公示牌、临河街道墙体粉刷标语以及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全年召开业务培训会议4次,印制《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保护条例》《水污染防治知识》《安全环保须知》共6000份,结合日常巡湖,发放“长江十年禁捕”、水资源保护、垂钓安全知识法制宣传单2000余份,形成家喻户晓、人人参与的浓厚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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