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湖区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员,11月22日,剑阁两湖事务中心赴亭子湖店子镇、木马镇、樵店乡以法制赶场的方式开展《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保护条例》宣传贯彻活动。每到一个乡镇,两湖干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走街入户等形式,宣传《条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贴近生活的事例,向干部群众解读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内容,解答群众关心的发展问题,进一步提升湖区干部群众生态保护意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色发展。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120余份,解答群众询问8人次,领导干部带头宣讲2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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