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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龙湖亭子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制度(修订)》解读

发布时间:2022-10-28  来源:本网  点击量:126

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龙湖亭子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制度(修订)》的通知

白龙湖亭子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制度(修订)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认真落实《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保护条例》,理顺工作机制,明确保护管理范围、责任以及具体有关政策要求,进一步打击违法开发建设行为,切实加强白龙湖亭子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管理工作,防治环境污染和资源破坏,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促进“两湖”可持续发展

二、内容概要

《白龙湖亭子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制度(修订)》(以下简称《工作制度》)共25条,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内容。第一,主要明确《工作制度》制定的目的、白龙湖亭子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原则保护管理责任主体及运行机制、保护管理范围等内容。第二,主要就严格控制河流湖库周边开发建设禁止非法侵占河湖水域禁止违法利用占用河湖岸线白龙湖禁止采砂禁止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设施和对生态环境有害的项目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等违法开发行为作出明确规定,并要求健全完善两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巡查(督查)制度违规开发建设等问题及时处置制止第三,明确规定两湖范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禁止建设与洪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从事网箱养殖、垂钓、采砂等违法活动。第四,主要针对投放的营运性船舶垂钓平台经营、生态渔业发展等在两湖开发活动提出了具体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具体要求。第五,明确市湖区管理部门县区湖泊保护中心在统筹协调加强“两湖”污染治理、垃圾打捞、项目监管、日常管理、联合执法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和具体要求。第六,主要针对“两湖”保护管理工作实际,明确要求建立水质监测预警制度自然资源登记管理制度资源环境违法行为有偿举报制度等配套制度机制,并提出两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纳入部门乡镇年度目标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工作制度2022920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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