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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7-09-27  来源:本网  点击量:23

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一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风景名胜、城乡规划、林业、水资源、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旅游、民族、宗教、文物、安全等法律法规。二是拟订白龙湖亭子湖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核体量大的单体规划。三是参与白龙湖亭子湖建设项目环评工作;指导、监督有关县区完善白龙湖亭子湖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审核白龙湖亭子湖重大产业项目规划;审核相关重大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和宣传营销方案,协助白龙湖亭子湖重大旅游宣传营销活动。五是负责白龙湖亭子湖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监督考核等具体工作。六是审核涉及白龙湖亭子湖辖区内以市行业主管部门上报或落实的重大事项;协调白龙湖亭子湖辖区内建设项目和资金的申报(转报)。七是白龙湖亭子湖辖区内城建、国土、环保、林业、交通、旅游、文化、体育、安全等行政执法职责,依法委托给有关县区行使。八是承担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管理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九是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情况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保护优先、永续利用”的原则,大力发展白龙湖亭子湖生态渔业,促进“两湖”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湖区经济实现可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一是狠抓发展,“两湖”生态渔业加快推进。确定了生态发展工作思路,明确了全市统一经营模式,强化了渔业执法管护工作,加大了各类政策宣传力度,成立国有公司并正常运转,生态渔业发展工作有条不紊。二是注重规划,“两湖”各类规划有序推进。加快了总规、控详规等规划编制,推进了其他各类专项规划的启动,并强化了规划的刚性管理,确保了规范有序。三是强推项目,“两湖”基础设施不断改善。狠抓了各类项目的编制和包装,全力推进了各类重大项目规划实施,创新了“两湖”项目资金投入机制,面貌得到加大改善。四是严格保护,“两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进一步完善了各类环保设施,全面拆除325个违规钓筏,强化了“两湖”环境治理,破坏环境现象得到整治。五力抓整改,“两湖”安全生产形势整体向好。完善了“两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了各类安全问题的整改落实,推进了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加强了安全教育宣传培训,干部群众安全意识得到加强。六是强化宣传,“两湖”知名度和影响力快速提升。大力举办了各级各类赛事活动,强化了宣传营销工作,加大了对外宣传力度,“两湖”名声在外。

二、部门概况

广元市白龙湖管理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下级或其他事业单位,内设科室7个,人员编制22名,在职人员22人。参公事业编制19名,工勤人员编制3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市白龙湖管理局本年收入合计57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1.6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459.99万元。

2016年市白龙湖管理局本年支出合计679.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2.45万元,占38.60%;项目支出417.51万元,占61.4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年末结转和结余351.0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市白龙湖管理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030.92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1.56万元,下降8.9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白龙湖管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9.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7.21万元,下降1.0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市白龙湖管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9.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0.6万元,占92.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6万元,占2.45%;医疗卫生支出15.88万元,占2.33%;住房保障支出16.69万元,占2.4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类)212(款)02(项)01:2016年决算数为565.6万元,完成预算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景区码头建设未办决算。

2、水体支出(类)211(款)03(项)02:2016年决算数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其它旅游业管理服务支出(类)216(款)05(项)99:2016年决算支出15万元,完成预算的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完工,资金未支付完毕。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类)208(款)05(项)05:2016年决算数为16.66万元,完成预算100%。

5.事业单位医疗: (类)210(款)05(项)02:2016年决算数为15.88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公积金支出:(类)221(款)02(项)01:2016年决算数为16.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市白龙湖管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2.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5.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6.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白龙湖管理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6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6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与预算数持平。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4.46万元,下降24.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0万元,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75万元,下降26.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1万元,下降22.18%。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6月底执行公车改革我局由2辆公务用车现保留1辆;招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继续落实转变作风、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压缩接待规模。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69万元,占56.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0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69万元。主要用于日常景区巡逻、安全检查、环保督查,脱贫攻坚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69万元。主要用于日常景区巡逻、安全检查、环保督查、脱贫攻坚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6.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8批次,610人,共计支出6.0万元,主要接待招商引资,上级检查调研,考察学习所需费用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市白龙湖管理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市白龙湖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83万元,比2015年增加13.63万元,增长41.0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我局调入2名工作人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市白龙湖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办公设施。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白龙湖管理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城乡社区支出(类)212(款)02(项)01:指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

8.商业服务等支出(类)216(款)05(项)99:指其它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10(款)05(项)02:指单位事业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类)211(款)03(项)02:指景区水体环保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208(款)05(项)05:指住房保障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款)05(项)05: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预算公开表

 

 

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2017年9月29日           



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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