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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20411979
写 信 人 张** 性    别
联系电话 152** 写信时间 2022-04-11 10:54:15
信件主题 咨询湖区禁养区有关政策
信件内容

在湖区禁止养殖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会受到什么处罚?


回 复 人 广元市白龙湖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22-04-11 11:21:32
回复内容


在禁止养殖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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