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11018795 | |||
写 信 人 | 李** | 性 别 | 男 |
联系电话 | 182** | 写信时间 | 2021-10-18 09:08:29 |
信件主题 | “两湖”能建设畜禽养殖场或养殖小区吗? | ||
信件内容 | “两湖”湖区内能建设畜禽养殖场或养殖小区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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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复 人 | 广元市白龙湖管理局 | 回复时间 | 2021-10-18 10:39:54 |
回复内容 | 李先生,你好。感谢你对白龙湖、亭子湖管理保护工作的关心。按照《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保护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白龙湖亭子湖湖区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如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电话:0839-3270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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