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州区为切实加强白龙湖风景名胜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确保辖区水域的安全发展。按照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白龙湖亭子湖船只征收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利府办发〔2017〕17号)文件精神,近日,区湖泊管理局督促三堆镇、金洞乡进行辖区内自用船只规范管理工作。一是对辖区水域内115艘居民自用船只重新登记、统一颜色、编号挂牌、建好一户一档。二是明确用途,所有自用船在白龙湖水面只能从事生产生活自用,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捕捞作业。三是明确船只航行范围和线路,加强规范管理,确保水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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