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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内设机构行政效能评测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7-14  来源:本网  点击量:842

2017年度内设机构行政效能评测工作

实施方案

 

为着力破解机关“中梗阻”顽疾,推动机关作风持续改进,全力营造最优发展环境,按照市效能办《关于在全市机关内设机构深入开展作风效能评测工作的通知》(广效办发〔20172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评测方案:

一、评测对象

市效能办从市级部门中选取了40个部门作为2017年度机关内设机构作风效能评测重点单位,我局的7个内设机构均在评测范围内,评测单位有

(一)办公室           (二)规划   

(三)资源           (四)项目科           

(五)产业发展       (六)政策法规科 

(七)督查督办科

二、评测内容

(一)工作作风。主要评测工作纪律和服务态度。是否存在管理松散、纪律松懈、自由散漫等问题;是否存在宗旨观念不强、服务意识淡薄等问题,有无“冷硬横推”现象。

(二)服务质量。主要评测办事效率和执行力。是否存在大局观念和发展意识不强的问题;有无搪塞应付、推诿扯皮、疲沓拖拉等现象;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执行不力、中梗阻的问题;是否存在工作不主动,为官不为、懒政怠政,遇到问题绕道走、碰到矛盾就上交的问题。

(三)依法行政。主要评测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权力履行情况。是否依法受(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审批相关信息、履行告示义务、按承诺时间办结;有无频繁、重复检查管理服务对象等问题;有无违反处罚程序、擅自更改处罚种类或幅度等问题。

(四)廉洁履职。主要评测履职过程中的廉洁自律情况。有无“吃拿卡要”和权钱交易等不廉洁行为。

三、评测方法

坚持动态与静态、日常与集中相结合原则,突出评测的实时性、动态性、系统性,力争评测工作科学、全面、客观、公正、准确。评测活动按百分制计分,内设机构评测综合得分=公开得分+外部测评得分+内部测评得分+加分-扣分。根据综合得分,对内设机构进行排位,评出本年度首位、末位内设机构,且名次不得并列。

(一)公开40分)

1.收集意见6至7月,围绕评测内容,通过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座谈会、特邀市效能监察员深入基层调研、在市白龙湖管理局门户网站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内设机构进行公开评议,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原滋原味梳理,形成整改清单,及时通报给各内设机构。

2.集中整改。8至9月,各内设机构围绕整改清单集中开展整改,每月向评测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整改情况。评测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公开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随机评测。利用召开会议、举办活动、深入基层调研等节点,向市效能监督员、局评测领导小组成员、服务对象发放评测表,围绕测评内容和问题整改情况,按照“满意”90分、“基本满意”70分、“不满意”50分三个等次,对内设机构进行随机评测。评测得分按40分制折算统计,以随机评测的平均得分作为动态评测最终得分。

(二)公众测评(60分)

12月,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内设机构行政效能测评大会,各内设机构负责人汇报本科室行政效能建设(述责述廉)后,采取外部测评和内部测评两种方式,现场不记名测评。

1.外部测评(30分)

邀请市效能监督员、县区管理、乡镇基层景区管理服务对象等部门单位人员,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以现场不记名方式对各内设机构进行测评。评测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满意”90分、“基本满意”70分、“不满意”50分标准,以30分制统计折算各内设机构的外部测评得分。

  1. 内部测评(30分)

        由班子成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干部职工代表,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以现场不记名方式对各内设机构进行测评。评测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满意”90分、“基本满意”70分、“不满意”50分标准,按班子成员测评分值占50%、内设机构负责人和干部职工测评分占50%的比例,以30分制统计折算被测评对象的内部测评得分。

    (三)加分。内设机构在改进作风、服务群众、依法行政、提升效能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被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表扬或作为典型经验进行推广的,加5分。

    (四)扣分。内设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机关行政效能相关规定的,实行倒扣分,分值按造成影响和后果严重性来确定

    四、结果运用

    按要求,测评结果上报市效能办,并由市效能办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通报,测评结果作为内设机构工作考评和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排名首位的内设机构给予表扬;对排名末位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由局党组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限期整改。取消末位内设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当年或次年评优评先资格;连续两年被评测为末位的,要对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予以组织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浩生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袁正安、孙大舜,副调研员张学敏副组长,五县区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办公室副主任王志强为成员的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内设机构行政效能评测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袁正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尚行舟、王志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评测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严明工作纪律。机关各科室要把评测活动作为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检验效能建设成效的重要载体,在问题查找、整改提升和公正评测上下功夫,力戒搞形式、走过程,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参评对象要端正态度,严格按照要求参加评测活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得干扰、影响评测工作,确保评测客观真实。

    (三)强化督促整改机关各科室充分吸收采纳评测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评测过程中发现和暴露出的问题,认真整改。各县区管理局要以此次市局机关内设机构行政效能评测工作为契机,对标检查,抓好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强化纪律意识和作风建设,大力弘扬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勇于担当的精神,塑造“两湖”管理系统良好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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