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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白龙湖管理局扎实开展汛期安全工作

发布时间:2017-07-04  来源:本网  点击量:666

今年,按照市委、市政府汛期安全防控工作统一安排,我局高度重视、深入研究、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压实安全责任,明确工作重点,坚决把汛期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坚持不懈地抓好汛期安全防控工作。

全面启动汛期安全防控工作。汛期以来,我局先后出台了《关于做好2017年度汛期值班值守工作的通知》(广两湖办发〔2017〕19号)、《关于开展2017年白龙湖亭子湖汛期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广两湖办发〔2017〕23号)和《关于开展白龙湖亭子湖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广两湖办发〔2017〕25号),明确了市、县区湖区管理机构的汛期安全工作职责,对“两湖”的船舶、码头、地质灾害等9个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做到了行动迅速、自查自纠、限时整改。

全面建立汛期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机制。苍溪县、剑阁县、青川县、利州区、昭化区湖区管理局,根据“两湖”辖区内的安全自查情况,认真填写了《汛期安全隐患整改问题台账》,明确了问题整改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采取网上公示的办法,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坚决督促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到位。

全面督查汛期安全防控工作。按照市两湖办《关于开展2017年白龙湖亭子湖汛期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广两湖办发〔2017〕23号)精神,对五县区湖区管理局前期开展“两湖”辖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坚决防止隐患问题死灰复燃、查而不纠。截至目前,共发现机关安全软件资料不完善、安全问题整改不到位等4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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