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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白龙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016年度规划实施和资源保护状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7-06-20  来源:本网  点击量:881

 

 

 

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文件

 

  广白局〔2017〕6号                     签发人:李浩生

 

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关于白龙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016年度规划实施和资源保护状况的报告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按照你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和资源保护状况年度报告上报工作的通知》(川建景园发〔2017〕291号)文件要求,现将白龙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016年度规划实施和资源保护状况报告如下:

一、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和资源保护情况

(一)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情况

1.本年度内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内的各类开发项目建设、报批情况:本年度内,白龙湖风景区三堆镇小河村大桥工程建设项目完成了对景区的专题影响论证报告,选址方案通过了四川省住建厅组织的专家评审。

2.本年度风景名胜区规划确定的搬迁、拆除或改造各类影响景观与环境的建筑和设施的措施与要求的落实情况:本年度无搬迁、拆除改造各类影响景观与环境的建筑。 

3.本年度风景名胜区总游客量10万人次,“十一”黄金周游客3万人次。

4.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情况:《白龙湖创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规划》已通过广元市专委会评审。《白龙湖景区近期重点建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通过了住建部城建司风景处初审。完成了白龙湖垂钓布点规划和旅游厕所规划方案编制及报批工作,规划方案已通过市规委会和省住建厅专家评审,并正式印发县区实施。完成了《白龙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实施方案。启动了《白龙湖生态渔业发展规划》《白龙湖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

   (二)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状况

1.风景名胜区规划以及国家有关政策确定的资源保护规定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印制并发放《风景名胜区条例》《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风景区管理暂行办法》《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生态渔业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整治白龙湖违规建设项目和规范渔业经营秩序的通告》等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读本5.5万册,利用报刊、电视和网络等新媒体,通过法制赶场、法制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贯彻落实资源保护相关规定,进一步增强了群众法治观念,强化了保护意识,本年度风景名胜区的重要景观资源、土地资源和森林资源保护情况良好。

2.其他保护性措施的实施情况:一是建立了省级联动保护协调机制。扎实推进“川陕甘”三省环境保护区域协调联动保护工作,整合监管力量,互通信息有无,形成监管合力。二是建章立制。完善了《资源环境保护监管制度》《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报告备案制度》,督促县区切实履行风景名胜区执法主体责任,强化景区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大日常巡查和联合执法。指导县区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充实执法工作力量。定期不定期会同市级相关部门深入库区开展拉网式排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销号。并建立生态资源“旬查”制度,定期开展资源保护日常巡查,全年累计巡查白龙湖20余次。加大违法行为执法力度,对发现的甘肃文县在姚渡镇王家坪、小管子一带越界采砂采矿作业等破坏、影响景区生态环境事件,迅速处置,切实保护了白龙湖资源和生态环境。

3.对各类开发利用活动的监督管理情况:本年度,除日常巡查外,定期不定期会同市级相关部门深入库区开展拉网式排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销号。全年景区开发利用活动规范有序,无违章建设、违法占地、滥发林木、非法狩猎、开山采石、污染水体、损毁文物古迹等影响或破坏风景名胜资源的情况。

二、小结

(一)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和资源保护工作所取得的成绩

1.科学规划、加强管控,白龙湖统一规划格局基本形成。一是加快规划编制。2016年2月正式启动了《白龙湖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规划》编制和创建工作方案,《白龙湖景区近期重点建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通过了住建部城建司风景处的初审,为青川县、利州区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实施方案提供了规划指导依据。全面启动了《白龙湖总体规划》评估、修编工作。白龙湖总体规划环评已与中标公司签订合同,正按合同时限推进实施,预计20179月底完成规划环评工作二是推进各类专项规划。会同住建部门完成了白龙湖垂钓平台布点规划和旅游厕所规划方案编制及报批工作,规划方案已通过市规委会和省住建厅专家评审,并正式印发县区实施。协调环保部门完成了《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实施方案。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加快编制《生态渔业发展规划》《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水土保持规划》《植被保护与生态恢复规划》等专项规划。督促指导相关县区启动了白龙湖幸福岛和太阳湾等景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实施方案,启动了以环湖道路、码头、集镇治污为重点的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以水资源保护、生态植被恢复、旅游开发为重点的产业发展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三是强化规划的刚性管理。出台了白龙湖《规划管理制度》,规范规划编制审批程序。统筹县区政府、市级相关部门成立督查工作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对所辖范围内的已建和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搭建钓鱼平台全力整改。组织专家对白龙湖景区三堆镇小河村大桥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题论证,选址方案通过了四川省住建厅组织的专家评审。

2.依法管理、严格保护,白龙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一是全面拆除违规钓筏。市政府出台规范和整治白龙湖渔业秩序公告,与相关县区、职能部门制定详细工作方案,集中2个月时间开展白龙湖违规钓筏拆除行动。通过市、县、乡、村共同努力,白龙湖147个违规钓鱼平台全部拆除,有效杜绝了网箱养殖死灰复燃,全面禁止了各类“变种网箱”。二是完成船舶征收处置。为消除船只安全隐患,规范渔业秩序,会同市、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渔业公司反复讨论,先后多次征求县区政府、湖区管理机构、渔政部门以及沿湖乡镇意见和建议,制定了《白龙湖船只征收处置工作方案》,市政府分管领导专题研究白龙湖船只征收处置工作,初步明确了工作对象、处置步骤和补偿标准,目前已全面完成白龙湖船只征收处置工作。三是强化环境治理,控制面源污染。将白龙湖生态环境治理列入市定民生大事,配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每月进行跟踪督查。全年共改建垃圾处理场站2个,督促7个临湖乡镇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 203户农户完成“一建三改”,4250亩生态植被得到修复,极大地改善了白龙湖生态环境。协助环保部门先后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元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嘉陵江白龙江流域(广元段)污染综合治理2016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白龙湖范围内的环境治理事宜。配合环保部门在白龙湖设置水质动态监测点位3个,定期检测、分析、对比数据,白龙湖水质状况良好,长期稳定在Ⅱ类标准以上。督促县区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机制,市县投入资金300多万元,打捞湖面垃圾漂浮物2000余吨,景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3.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白龙湖生态渔业加快发展。坚决禁止白龙湖投放饲料养鱼,禁止一切网箱养鱼,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成立市、县合股的国有独资公司,发展“人放天养”模式的生态渔业,“好水养好鱼,好鱼养好水”,打造中国西部最大的富锌富硒淡水生态有机鱼产业基地,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促进沿湖群众脱贫解困,提高老百姓参与保护白龙湖生态环境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截止目前,协调白龙湖鱼种投放资金250万元,采购并投放鲢鳙鱼种60万尾50万斤。

   (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建议

一年来的工作,我们虽然在生态渔业发展、规划体系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管理体制正在完善之中,资源保护责任主体还需明确;二是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缺乏规划管理和环境保护专业人才。三是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开发滞后,旅游产品创建升级、游船改造、淘汰、上档升级迫在眉睫。为此,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广元市委市政府“生态立市、文旅兴市”战略,坚持“保护优先、永续利用”的原则,以规划为龙头,以项目建设为重点,以产业发展为抓手,以执法监督为保障,严格责任落实,强化问责,强力推进生态渔业发展、湖区资源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特色景点打造,使白龙湖生态资源得到合理保护,全面提升白龙湖知名度和美誉度,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2017年6月8日

    

 

 

 

 

 

 

 

 

 

 

 

 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6月8日 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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