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化镇原有无证船只57艘,现已处置完毕(其中拆解46艘、出售到外地10艘、由村委会代为保管1艘),率先完成了区人民政府下达的无证船只处置任务。
本次处置,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宣理明义。通过会议、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处置无证船只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让广大群众及船主明确无证船只处置是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是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对亭子湖生态休闲观光旅游开发和打造渔业品牌具有重要意义;二是普法定性。组织广大船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让全体船主明白自己船只属性的非法性和在河道航行或从事渔业等活动行为的非法性,如果继续存在,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处罚。三是因船定补。即根据船只状况分类予船主合理补偿。避免船大船小、船好船坏一个价,因显失公平而难以全部处置。四是分段计奖。对主动配合,协议处置除给予一定经济补偿外,给予一定奖励。3月上旬签定协议的,给予与船只补偿款同等金额的奖励,3月中旬签定协议的,给予补偿款一半金额的奖励。3月20日之后,不予补偿和奖励,由公安等单位强制执行。五是排忧解虑。针对船主担心政府不兑现或拖欠补偿款及不能捕鱼影响家庭收入的问题,实行两个承诺:一是坚决向船主承诺补偿款兑现时间,二是承诺将通过政策倾斜,采取项目扶持和技术支持等办法,引导扶持就业创业,对生活困难的渔民实施社会救助等保障措施,最大限度的消除船主的顾虑和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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