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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捕捞 保障“两湖”生态渔业可持续发展

发布时间:2016-10-18  来源:广元日报  点击量:931

    发展“两湖”生态渔业必须立足长远,绝不能对“两湖”渔资源进行破坏性或掠夺性的捕捞。

    广元市嘉桓渔业开发有限公司为市、县区共同持股的国有独资企业,是“两湖”生态渔业的经营主体。嘉桓渔业公司将以放养鲢鳙等滤食性鱼类为主,鲤鲫等杂食性鱼类为辅,兼顾放养银鱼、匙吻鲟等特种鱼类。在养殖过程中将科学合理的设置禁渔期和禁渔区,严格执行捕捞限额制度,按照捕捞量低于渔业资源增长量和总量控制的原则进行捕捞。

    为了“两湖”生态路走得更稳,逐步实现渔业资源持续增长和永续利用,公司将“两湖”年度捕捞计划报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对“两湖”生态渔组织集中统一捕捞。

    市农业局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将通过规定网具种类和网目尺寸,控制捕鱼种类和起捕规格。鲢鳙等滤食性鱼类起捕规格为1.5千克/尾及以上,银鱼、匙吻鲟等起捕规格以市场销售规格为准。公司投放的增殖品种(或滤食性鱼类),由公司组织统一捕捞,渔业公司不会用拖网或声呐(超声波)捕鱼。

    嘉桓渔业公司将组建起捕捞队,在市农业局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对两湖生态渔进行轮放轮捕,每年按捕出成鱼尾数的1.1倍补放鱼苗,并根据库内实际情况对中下层鱼进行科学补种,使库内鱼的种群数量维持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保持生态平衡。不会导致野生鱼资源匮乏。按照四川农业大学《白龙湖初级生产力调查和大水面生态养殖方案》,在维持生态平衡的情况下,白龙湖渔产潜力会一直稳定在600万斤左右。

    出于安全考虑,捕捞作业须符合通航及水上安全相关规定,不得危及航行安全。严禁自用船、营运船和“三无船只”在“两湖”进行无证捕捞和非法捕捞。对炸鱼、电鱼、毒鱼等违法犯罪行为,由公安、渔政予以严厉打击。

    与此同时,今后垂钓者只能在统一规划设置的平台上垂钓,一切野钓行为将被禁止。渔业公司正在规划建设的钓鱼平台将优先考虑沿湖群众参与建设经营。沿湖农户须向本县区湖区管理机构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按县区规划建设部门和水务部门审定的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并交纳一定的渔业资源补偿费后进行垂钓经营,公司将组建护渔队进行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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