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白龙湖歌曲制作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拟对白龙湖歌曲制作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白龙湖歌曲制作项目,最高限价:10.0万元。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得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25日18:00(北京时间)。
(二)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公司资质及报价单(格式自拟)加盖鲜章并密封(一正两副),递交至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五楼项目科。
公司资质包括但不限于(复印件需加盖公司鲜章):符合条件的机构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文艺创作、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承诺书(承诺所有提供的资料为真实有效)。
五、采购要求
(一)项目制作内容:供应商负责对白龙湖歌曲的作词、作曲、编曲、录音、缩混和视频制作,其中视频资料由采购人负责提供高清视频原素材,供应商负责剪辑、调色、视频包装等。歌曲须是原创歌曲,风格不限,节奏主要以舒适、轻快为主,时长3-4分钟,高清音质和画质,交付成果为MP4、MOV视频和WAV、MP3音频文件。
(二)供应商的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服务、人工、利润、资料费、投入设备费、印制费、专家咨询费、安全文明费及税金等相关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三) 完成时间:收到第一笔资金后30日内完成。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项目总费用的50%,经验收合格后支付总费用的50%。
六、评标办法
在满足以上要求及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在单位网站公示。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尚先生
联系电话:0839-3278998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街道新民街232号
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2025年3月21日
Copyright © 2025 blhglj.cng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主办单位: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新民街266号联系方式:0839-3270880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11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63号蜀ICP备2021002083号-1 网站访问总量:14840478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