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和29日,市两湖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袁正安,带领资源科、督查督办科及苍溪县亭子湖管理局、剑阁县亭子湖升钟湖管理局相关人员对亭子湖景区苍溪县、剑阁县境内的安全渡汛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检查组通过现场查勘、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两县亭子湖景区范围内的非法钓鱼平台、渡口码头和船舶安全、地灾隐患排查、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白龙湖亭子湖违规建设项目和规范渔业经营秩序的通告》(广府通[2016]4号)贯彻落实情况等方面工作进行了详细检查。
检查组明确要求:一是切实建立好安全工作台帐,落实责任单位;二是加强景区巡查,强化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督促相关部门、乡(镇)强化措施,充分发挥乡(镇)的主体作用,做好各类隐患的整改销号;三是切实做好预警、预防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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