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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亭子湖保护与发展中心依法拆除一违规建筑

发布时间:2024-10-12  来源:苍溪县亭子湖保护与发展中心  点击量:294

为依法从严打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近期,苍溪县亭子湖保护与发展中心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鸳溪镇政府等单位在亭子湖(苍溪段)辖区范围内开展了一次集中拆违行动。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车辆3辆,挖掘机3台,建渣拉运车5辆,拆除占地约1000平方米的鸳溪镇龙回滩一农家乐。

苍溪县亭子湖保护与发展中心为进一步加强湖区规划建设管理,对二级以上保护区、易发区域等违建敏感点加强巡查,确保“日常防控不打烊,巡查力度不减”。在专项巡查中,发现鸳溪镇龙回滩一疑似违规建筑,立即上报相关部门,经多部门现场核实,确定龙回滩一农家乐属违规建筑,责令当事人限期进行自拆,逾期不拆除将依法强制拆除。后当事人逾期未对违规建筑进行拆除,苍溪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多次召开违规建筑拆除工作协调会,制定了违建拆除方案。10月9日,占地约1000平方米的鸳溪镇龙回滩一农家乐违规建设被依法予以拆除。

下一步,苍溪县亭子湖保护与发展中心将始终保持查违控违高压态势,坚持从“堵源头、截过程、拆违建”三方面着手,以沿湖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违法建设为重点,加大对辖区违法搭建各类平台、围湖造田等违法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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