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白龙湖亭子湖景区规划管理制度 (修订)》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由于国家对风景区管理体制的调整,为加强白龙湖亭子湖景区规划管理,认真落实《风景名胜区条例》《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保护条例》,理顺工作机制,明确规划编制管理范围、责任以及具体有关政策要求,确保风景区风景资源的保护培育和合理开发利用,保证各类建设、旅游活动对风景区环境的不利影响减到最小,促进“两湖”可持续发展。
二、内容概要
《白龙湖亭子湖景区规划管理制度(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共12条,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内容。第一、明确《管理制度》制定的目的、白龙湖亭子湖规划编制组织责任主体、报批程序及适用范围等内容。第二、明确白龙湖亭子湖重大项目规划选址和设计方案的类别、报批程序。第三、明确白龙湖亭子湖规划的修改的启动时间、评估及规划公开规定。第四、明确白龙湖亭子湖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监督主体,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依法公开,供公众查阅和监督。第五、明确白龙湖亭子湖规划处罚依据及取得行政处罚权等相关责任。《管理制度》自2022年11月15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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