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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龙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宣传广告语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15-03-23  来源:广元新闻网  点击量:809

为大力实施“文旅兴市”战略,推动白龙湖资源优势转化为库区移民增收致富优势,树立白龙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品牌形象,提升景区知名度和美誉度,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景区宣传广告语,欢迎各界人士踊跃参与。

    一、征集时间

2015年 1月20日至2015年3月20日。

二、征稿要求

(一)紧扣白龙湖景区资源优势,集中反映白龙湖旅游文化特质。

(二)寓意深刻,视觉独到,用语精妙,艺术性较高。

(三)有较强的感染力、号召力、亲和力,易记易传,便于媒介推广。

(四)言简意赅,字数不限。

三、投稿方式

1.投稿者以电子稿件方式来稿。

2.请投稿人附身份说明资料(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并注明“白龙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宣传广告语”。

3.1月20日开始投稿, 投稿邮箱:568416550@qq.com 。投稿截止日期为3月20日。

联系人:四川省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旅游科

              马先生   张女士

联系电话:0839-3270910  

4.本次征集活动的相关事宜敬请登录广元新闻网和四川省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官方网站了解详情。

四、奖励方法

1.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活动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整个活动评选分两个阶段:

(1)广告语征集阶段。

(2)专家组评选阶段。

凡被采纳使用的广告语,每条奖励5000元人民币。

2.获奖者名单将在广元新闻网、四川省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官方网站上面公布。

五、声明

(一)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如涉及著作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并取消相应奖项。

(二)所选用的参赛作品所有权归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所有,所有权单位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加工修改。

(三)来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如作品内容雷同,按参与先后取时间在前者参评。

(四)奖金为税前金额。凡投稿人均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主办方对本次活动具有最终解释权。 

             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2015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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