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责任体系
四川在线记者 邵明亮 王成栋 文莎
8月6日,省政府新闻办在成都举行“四川省全面推行林长制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到2021年底,我省将全面设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责任体系。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我省将分级设立林长——省设总林长、副总林长、省级林长,省委书记、省长任总林长,省委专职副书记任副总林长,21个市(州)按行政区设省级林长;市、县、乡三级设林长、副林长,同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林长,相关负责同志任副林长;村级设林长,由党组织书记担任。同时,我省将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国有林区等纳入林长制范畴,实现全域覆盖。
我省对林长工作的考核包括:林长制组织架构搭建与运行情况,各级林长到岗到位履职尽责情况,森林、草原、湿地和野生动植物等保护类指标,沙化土地治理、退化湿地修复、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和林草“三业”工程等发展类指标,森林草原火灾、松材线虫病和草原鼠兔害防控等安全类指标等。据悉,林长制工作考核的内容不是一层不变的,有关方面将据各地保护发展和安全维护的不同,分类制定差异化、可量化的目标任务。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把林长制的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一个重要依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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