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白龙湖总体规划- 四川省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blhglj.cngy.gov.cn)—【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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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白龙湖总体规划

发布时间:2015-03-20  来源:广元新闻网  点击量:3660

审定人:李肇娥(教授级高级规划师  国家注册规划师)
张  新(教授级高级规划师  国家注册规划师)

 

参加编制人员名单
项 目 负 责 人:张 新(院副总规划师 教授级高级规划师)
规划布局、规模
及居民社会调控:张 新(教授级高级规划师 国家注册规划师)
资 源 评 价 及
风  景  游  赏:王月英(高级规划师  国家注册规划师)
区 位 分 析 及
保  护  培  育:曹  琰.(高级规划师)
游 览 设 施 及
基  础  设  施:杨  侃(硕士 高级规划师)
给 水 排 水 及
环  境  保  护: 崔  宁(硕士 高级工程师)
环境 影响 评价 :崔  宁(硕士 高级工程师)
防灾 系统 规划 :宋永欣 (规划师)
                 李正琦 (规划师)
 

项 目 名 称:广元白龙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委托方(甲方):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 元 市 人 民 政 府
承担方(乙方):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国家事业法人代码:43520218-9
城市规划设计证书等级:甲级
城市规划设计证书号码:021084

 

院    长:史怀昱
      总工程师:赵海春


院规划成果专用章

 

设计编制完成时间:2012年8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规划编制目的
   2004年白龙湖风景名胜区被批准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按照国务院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管理要求,应编制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第二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98)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
   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
   5、《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
   7、《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2008)
   8、《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8)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
   11、《风景名胜区条例》(2006)
   12、《宗教事务条例》(2004)
   13、《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9)
   14、国务院关于发布第五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通知 ( 国函[2005]5号)
   15、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          (建规[2002]204号)
   16、国务院关于严格执行城乡规划和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和调整程序的规定    (国发[2002]13号)
   17、建设部关于做好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划定与保护工作的通知
   (建城[2003]77号)
   18、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报批管理规定 (建城[2003]126号)
   19、地质矿产部《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1995)
   20、四川省《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规定》(1993)
   21、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白龙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批复(1998)
   22、《四川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1994)
   23、《四川省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办法》(1997)
   24、《森林与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
   25、《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26、《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 50298-1999)
   27、《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28、《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CJJ67-95)
   29、《四川省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调查评价报告》1996年
   30、《广元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
   31、《兰州至海口高速公路川甘界至广元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 2006
   32、《四川省风景名胜体系规划》(2004-2020)
   33、《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1997-2020)
   34、《毛寨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03)
   35、《白龙湖风景区灾后重建规划》(2009-2015)
   36、《四川省水功能区划》
   第三条  规划指导思想
   1、区域规划的观点。全面分析风景区在全国、全省和广元市风景名胜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2、体现特色的观点。深入掌握风景区特征,发挥其独特自然生态价值、历史文化价值,科学规划,合理利用。
   3、区域统筹与和谐发展的观点。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4、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的观点。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风景资源发展有特色的旅游项目。
   第四条  规划原则
   1、体现“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
   2、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区域协调发展和经济社会全面进步的要求,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服从保护的原则,突出风景名胜资源的自然特性,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
   3、丰富游览方式及游览内容,在突出水上游览项目的同时,增加陆上游览方式,加强参与性项目,提高游兴,避免单调疲劳。
   4、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各类基础设施标准,保证基础设施不对风景资源及环境造成破坏。
   5、强化管理,赋予风景区管理机构以统一、权威的执法和行政管理权力。
   第五条  规划期限
   期限:2012---2025年
   近期:2012-2015年;远期:2016-2025年。
   规划对远期10年以后的发展远景作了预测性的安排。
   第六条  规划解决的重点问题
   1、站在区域的高度,全面分析,科学确定风景区的性质、规模和发展目标。
   2、合理界定风景区范围及外围保护地带范围,提高规划的前瞻性与可操作性。
   3、加强对水资源及各类生态资源的保护,提出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
   4、依据风景名胜资源性质、特点和管理条件,科学界定核心景区的范围,确定核心景区的保护重点和保护措施。
   5、加强对风景资源的调查与评价,科学确定风景区的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
   6、从生态资源保护的要求出发,合理确定风景区的容量。
   7、处理好重大建设项目,特别是兰(州)海(口)高速公路及基础设施与风景区的关系。
   8、解决好风景区内的居民安置问题,提出居民生产就业的总体思路。
   第七条  法律效力
   1、本文本适用于白龙湖风景区内及外围保护区内各类用地保护、土地利用和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2、本文本与白龙湖风景区总体规划图纸同时使用,二者不可分割。
   3、本文本涉及指标与其他定量数据,是结合白龙湖风景区性质和特点制定的,未涉及指标应符合国家、四川省、广元市和青川县的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  风景区范围与性质
   第八条  风景区范围
   北至姚渡镇,西至木鱼镇、骑马乡,南至紫兰坝水电站,东至省界,面积416.3Km2;其中包括沙洲镇、三堆镇、营盘乡、金洞乡,38个行政村和6个居民委员会。总户数12,437户,总人口54,024人。
   第九条  外围保护地带
   由三部分组成。北部为姚渡镇镇区及附近景点;西部为青草坪景区、小三峡景区西侧至兰海高速公路及木鱼镇镇区附近地域;东部为小三峡景区东侧至龙池山。总面积110.3Km2。
   第十条  风景区性质
   白龙湖风景区位于川、陕、甘三省交界处和四川省重要的风景展示环及主要发展轴带上,是联系三省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和民俗民情的纽带。以广阔而丰富的水体空间和“三国文化”景观为特色,具有水上观光游览、文化探源、休闲娱乐等多种职能的湖泊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第三章  风景资源评价结论
   第十一条  景源评价
   1、景点评价
   (1)评价内容:分类、分级、分层评价。
   (2)评价分级:规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景点。
   (3)评价结果:
   规划共评价景点58个。
   特级景点:白水关、沙洲湖共2处;
   一级景点:太阳峡、龙洞峡、湖外湖、黄毛峡、古栈道、马鸣阁道、白水街、古营盘梁、古阴平国遗址共9处;
   二级景点:姚镇古街、景谷道、平台山红军战场、二郎台、东湖滴翠、五里垭、刘家峡、沙洲大桥、西湖夕阳、洛阳河、宝珠寺水电站共11处;
   三级景点:景谷峡、白云观、汉墓群、张家沟、橄榄园、文庙、仓坪、椿树岩、青草坪、幸福村、石马洞、桃源洞、宝珠寺、溶洞群、鲁班峡共15处;
   四级景点:龙王殿、六角庙、将军石、金山寺、医官墓、慈云寺、养马沟、庄房山、礁石口、五龙山、大树湾、木鱼石、老爷山、和尚包、女儿碑、木牛流马制造处、飞风山、魁星楼、草鞋坟、神仙桥、电鹤峡共21处。
   2、景区评价
   (1)评价因子:景点综合值、环境综合值、条件综合值、规模综合值。
   (2)评价结果:一级景区为白水关、小三峡;二级景区为金山、景谷峡、宝珠寺;三级景区为青草坪、洛阳河。
第四章  规划目标与发展规模
   第十二条  规划目标
   1、近期目标
   严格保护,加强管理。加强对风景区山、水、植被等自然环境保护,特别是对水体的保护,控制网箱养鱼、限制机动船行驶,严格控制两岸建设,完善内部道路系统和游赏系统建设。加强对核心景区景源的保护及合理利用,树立全新的白龙湖风景区主题形象,把风景区建成具有一定接待能力,以观光、游览为主,兼具水上体育运动的风景区,加强竞争与发展活力。
   2、远期目标
   使风景区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合理利用。规划使风景区成为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树立风景区管理局权威性。进一步加强对核心景区的保护,完善各景区的各种游览设施,形成以白水关、小三峡景区为主体的观光游览体系;以幸福村、永红村为主体的休闲度假体系;以沙洲镇、三堆镇为主体的服务接待体系;以环湖路为主体的交通和基础设施体系;建立风景区居民依托风景区脱贫致富,自觉参与保护景观资源的良性关系,成为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3、远景目标
   风景区的范围进一步扩大,风景区的空间布局和景观更加完整。风景资源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充分展示及利用。游人的规模和居民数量达到理想的程度,各种游览设施和基础工程设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风景区及周边城镇的居民与风景区自然环境高度和谐,风景区的管理科学规范,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风景区的知名度得到提升,成为著名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第十三条  发展规模
   1、游人规模:近期为24万人次/年,日游人量800人;远期为100万人次/年,日游人量3333人。
   2、常住人口规模
   (1)居民人口:近期54,894人,远期48,563人;
   (2)直接服务人口:近期175人,远期2375人;
   (3)间接服务人口:近期88人,远期1188人。
   3、总人口规模:近期55,957人,远期55,459人。
   第十四条  游客容量
  规划容量预测采用可游面积法和线路法进行计算。综合计算结果,风景区游客容量:近期15,600人次/日,315万人次/年;远期30,500人次/日,370万人次/年。
第五章  功能分区与规划布局
   第十五条  布局结构
   规划采用“二线、二轴、一心、一环、七景区”的带状布局结构
   二线:主线为212国道景观线,次线为兰海高速公路景观线
   二轴、一心:为东西向和南北向2条景观游览轴;沙洲湖为景观核心
   一环:为环湖景观路
   七景区:为景谷峡、金山、白水关、青草坪、洛阳河、小三峡和宝珠寺景区
   第十六条  功能分区
   将风景区分为风景游赏区、旅游城镇区、田园生态体验区、工副业生产区四大部分。
   1、风景游赏区:主要位于河道及河道两侧游览对象集中用地上,向游人开放地区。
   2、旅游城镇区:为风景区内的沙洲镇、金洞乡、三堆镇、幸福村等几处旅游镇、村,是风景区内主要游览设施及居民的主要居住区。
   3、田园生态体验区:为青草坪村、幸福村以南至骑马镇以及风景区两侧生态协调区,主要以开展田园生态观光,休闲度假为主。
   4、工副业生产区:规划分为两处。一处位于幸福村、青草坪村附近,主要为副食品加工业;一处位于三堆镇处,主要为相对规模较大的旅游工艺品加工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为风景区提供旅游工艺品及副食品供应。
   第十七条  规划布局
   1、出入口
   白龙湖风景区共设4个出入口。紫兰坝和木鱼镇为主入口,金山和姚渡镇为次入口。
   2、管理设施
   规划设白龙湖风景区管理局(县处级),下设局办公室、计划财务处、规划建设处、环境保护处、旅游管理处、乡镇管理处等分支。管理局总部及办公室、计划财务处设于广元市区,规划建设处等处室设于沙洲镇。另外,在姚渡镇、木鱼镇、三堆镇设管理服务接待点。
   3、游览设施
   规划设旅游城、旅游镇、旅游村、服务部四级旅游基地。旅游城设在沙洲镇,旅游镇设在三堆镇、木鱼镇、姚渡镇,旅游村设在幸福村和永红村,服务部设在每个景区内部。
   4、文化娱乐设施
   规划重点放在沙洲镇,设三国文化博物馆;沿金山景区设水上运动娱乐区,开展水上娱乐项目;沿青草坪景区设农家乐休闲度假村,开展垂钓、农田观光采撷等休闲观光娱乐项目;在姚渡镇设川北民居及青川民俗风情博物馆。
   5、导游设施
   规划游人中心分设于沙洲、三堆、姚渡三镇。导游点设于木鱼、骑马、幸福、金山、营盘、土地坪。
   6、对外交通
   次干交通为兰海高速公路;
   主干交通为兰州至重庆的212国道。
   7、内部交通
   (1)环湖路:沿景区外围在湖面两侧通过,构成一个环状路网。
   (2)步游道:沿景区环湖路以外的景点及村庄,设以步行为主的小路以方便游览。
   (3)停车场:设三堆镇、土地坪、张家沟口、金洞乡、姚渡镇、沙洲镇、木鱼镇、幸福村、土地坪、木牛流马制造处、木牛流马山共11处。
   (4)码头:设沙洲镇、幸福村、营盘乡、白云观、金洞乡、永红村、姚渡镇、木鱼镇、盐井溪共9处。
   (5)骑马游道:规划设2条。一条由三堆镇(湖东岸)至刘家峡一条(原马鸣阁栈道遗址);另一条沿白水关至姚渡镇一条(原景谷道遗址)。
   8、客运车站:在姚渡、沙洲、木鱼、三堆镇各设一处。
   9、职工生活设施
   (1)职工生活后勤基地设在广元市区。
   (2)职工生活区设在沙洲镇区、三堆镇区、金洞乡镇区。
   第十八条  空间管制
   1、禁建区:风景区的核心景区。除了配置与资源保护的有关设施外,一律不得进行建设。该区域面积为63.6Km2,占风景区总面积15.28%。
   2、适建区:风景区内的三堆镇、沙洲镇、幸福村等几处旅游镇、村。该区控制建设用地3.85Km2,占总面积0.92%,其控制指标为:建筑高度20米以下;建筑密度低层区35-40%,多层区25-30%;容积率低层区控制在0.8以下,多层区1.5以下。建筑风格应与环境相协调。
   3、限建区:除了上述两区以外的区域。在此区可进行适度资源开发利用行为,可进行道路、码头等建设,限制机动交通,可以修建风景园林建筑,不得安排与风景区性质与容量不一致的建设项目,建筑高度控制在12米以下,建筑密度控制在10%以下,建筑风格应与环境相协调。
   第十九条  景区规划
   1、景区划分
   依据不同的水域、地域特征和景点分布,将风景区划分为特色鲜明的七大景区。
   宝珠寺景区—大坝风光人文景观区,面积41.22Km2。
   小三峡景区—峡谷奇潭溶洞自然景观区,面积63.55Km2。
   洛阳河景区—宽谷沟壑自然景观区,面积40.87Km2。
   白水关景区—三国文化湖心综合景观区,面积47.67Km2。
   景谷峡景区—峡谷探源自然景观区,面积46.17Km2。
   青草坪景区—傍水山庄田园风光自然景观区,面积49.82Km2。
   金山景区—水上运动人文景观区,面积27.41Km2。
   2、景区规划
   景谷峡景区:对景区内长约8公里的水域进行治理,要求在枯水期增加来水量,以保持水位。对两岸植被加强保护,修复沿江的龙王殿、六角庙等庙宇,成为景区具有吸引力的景点。
   白水关景区:对景区的白水关、阴平国等6处历史文化遗址进行保护,建议列为文保单位,采用立碑、划界的办法进行保护。对白水关城堡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予以局部修复。对营盘乡政府及镇上居民逐步进行搬迁,对此处的自然景点加强绿化,保护植被。
   金山景区:此处湖面比较顺直、开阔,是开展水上体育运动理想场所。依据水质的保护要求,开展各类水上运动时,禁止游人的身体直接接触水体。为配合水上游览项目,规划在永红村(张家沟)开辟以休闲度假为主体的民俗村。对此处的汉墓群、清医官墓进行保护,成为一个人文景点。
   青草坪景区:结合新农村建设,将此处建成集吃住娱为一体“农家乐”形式的休闲疗养度假区。将幸福村开辟为旅游村,保留田园风光,种植果林、药材,开展农田采撷活动,提高游人的参与性和游兴。
   洛阳河景区:根据景区特点,加强两侧山体绿化和植被保护,对此处的高山—
老爷山山头进行重点绿化、美化,修建观景亭与湖心区的大洼山形成对景点。
   小三峡景区:该景区景点较多,为风景区景观最秀美的景区之一。规划加强对此处山体和水体保护,修复一段古栈道,展示历史。对桃源洞、木牛流马山等“三国文化”遗址人文景点进行保护性开发;对石马洞、二郎台等自然景点设立标志,进行展示和开发利用。
   宝珠寺景区:规划在入口处修建大门,建一处旅游接待处,突出风景区“白龙”的主体形象。美化宝珠寺水电站并将紫兰坝水电站纳入景区,使景区大坝风光人文景区的特色更加突显,成为具有吸引力的门户景区。
第六章  保护培育规划
   第二十条  保护模式
   采用分类和分级保护相结合,以分类为主、分级为辅的保护模式。
   第二十一条  保护培育措施
   1、分类保护及保护措施
   将风景区用地划分为生态保护区、自然景观保护区、史迹保护区、风景恢复区、风景游览区、发展控制区六大类。
   生态保护区—严格控制区域,包括南山、白云岛,面积共9.3平方公里,占风景区总面积2.23%。主要功能是保存地方动植物种群。主要供科研考察,禁止游人进入,严禁机动交通和与保护无关的设施进入。
   自然景观保护区—包括白龙湖主河道、景质优秀的中、下游水上区域以及河道两侧的峡谷山地,面积50.8平方公里,占风景区总面积12.2%。严格限制开发行为,只设置步行游览和安全防护设施,水上非机动船游览及设施。做好水体保护工作,严禁机动交通进入及建设大型游憩设施。
   史迹保护区—位于阴平岛,是保护各级文物及有价值的史迹区域,面积3.5平方公里,占风景区总面积0.84%。应设置古迹保护设施,并做必要的步行游览和安全防护设计,严禁增设与游览活动无关的人为设施及机动交通进入。
   风景恢复区—为风景区内需要重点进行生态恢复培育、涵养保持的地区,包括了风景区的大部分耕地、林地以及水土保持区域,面积204.14平方公里,占风景区总面积49.04%。要求采用必要的技术措施与设施开展恢复保护工作,不安排与恢复保护工作无关的项目与设施。
   风景游览区—主要位于湖区东西支流及下游水电站以南区域,面积60.3平方公里,占风景区总面积14.48%。本区可进行适度的资源利用行为,安排具有生态环保性的游览欣赏项目。并分级限制机动交通及旅游设施配置。
   发展控制区—白龙湖东西两侧的山体景观协调区,面积88.26平方公里,占风景区总面积21.2%。本区准许一定程度的保留原有土地利用方式与形态,安排同风景区性质与容量相一致的各项旅游设施,安排有序生产与经营管理等设施。
   2、分级保护及保护措施
   将风景区用地分为特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共四级。
   特级保护区—生态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自然景观保护区和史迹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风景恢复区和风景游览区
   三级保护区—发展控制区
   特级保护区:风景区最为严格保护的区域,严禁建设一切人为设施;已建成的游赏服务设施限期搬出。
   一级保护区:对本区的动植物资源、水体环境和历史遗迹资源等实施严格保护。区内可建设步游道及相关游览设施,严禁与风景资源保护无关的建设,禁止机动交通进入。
   二级保护区:本区限制与风景资源保护无关的建设,分级限制机动交通的进入;全面进行植被保护工作,加强动植物繁育期的环保工作。
   三级保护区:本区可供居民在一定地段内,进行有组织的农业生产活动,但这些生产、生活行为必须严格规划和规范。
   3、植物保育规划
   生态保护区、自然景观保护区、史迹保护区、风景恢复区、风景游览区五大保护区内的林地植被要严加保护,严禁砍伐,发展控制区植被的砍伐也必须科学合理。风景区应全面开展退耕还林,加强人工林地营建。尽快使植被种类丰富,引进优美的阔叶树种。湖岸沿线的水土保持植被严禁生活、放牧等行为破坏,对于局部水土流失威胁较大地段应安全封闭。
   4、动物资源保育
   加强动物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结合动植物繁育时间,在动物集聚区应做封闭式保护,以确保动物的健康生长。
   5、山水地貌保育
   严禁开荒毁林,科学合理的建设水土保持林,近期对风景区范围内植被单薄地区进行补植维护。对各种建设项目,应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法》的相应规定。针对风景区内的特殊地貌,如喀斯特溶洞地形等,应加强外围监管,严禁一切地质开采和植被破坏,尽可能保持现有地貌环境。
   6、历史文化保护
   风景区现有龙王庙、景谷道、六角庙、平台山红军战场、金山寺、汉墓群、白水关、白云观、医官墓、文庙、仓坪、古阴平国遗址、慈云寺、养马沟、古营盘梁、马鸣阁道、古栈道、宝珠寺、魁星楼、草鞋坟、神仙桥21处文物古迹。其中,古阴平国遗址为北魏时期的文物古迹;景谷道、白水关、养马沟、仓坪、马鸣阁道、古栈道、古营盘梁7处为三国时期文物古迹,马鸣阁道、景谷道和古栈道属剑阁古栈道的组成部分,具有很高的历史文化价值;汉墓群为汉代文物古迹;慈云寺、白云观、文庙、龙王庙、六角庙、金山寺、医官墓、魁星楼、宝珠寺、草鞋坟、神仙桥11处文物古迹为明清时期文物古迹;平台山红军战场为近代的革命遗迹。还有姚渡镇明清时期遗留的一条历史街区。仅有魁星楼、宝珠寺为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余文物尚未列入保护级别。
   对具有保护级别的文物古迹,应严格按各级保护区的要求进行保护。对其余文物古迹,要求文物主管部门尽快确定保护级别,划分保护范围进行有效保护。对历史街区应按历史建筑的保护要求进行严格保护。
   风景区古为“巴蜀”地域具有独特的民俗文化,规划通过举办各种节庆活动,和开发地方民俗风味小吃,大力弘扬传统文化,使历史文脉得到保护和传承。
   7、宗教活动场所保护
   风景区内现有慈云寺、白云观、文庙、六角庙、龙王庙、金山寺、宝珠寺七处宗教场所,仅有宝珠寺列为市级文保单位,其余宗教建筑尚未列入保护级别。
   要求文物部门将所有宗教建筑列入文保单位。对保存完整的寺庙和道观,按原貌进行修缮和维护;对现存的寺庙和道观遗址,要求针对不同的状况,按修复、维护、和保存三种方式进行维护和整治。宗教建筑周围的规划建设应与宗教建筑风格、环境相协调。
   8、外围保护区保护
   保留原有的土地利用方式和形态,安排同风景区性质相一致的生产、生活设施及旅游服务设施。控制城镇建设方向和发展规模,提高城镇的综合防灾能力,保障城镇安全。保护自然环境和历史文化遗存。
核心景区保护
   第二十二条  核心景区范围
   将风景区内的生态保护区、自然景观保护区和史迹保护区划归为核心景区,面积63.6Km2,占风景区总面积的15.28%。
   第二十三条  核心景区保护措施
   1、水是白龙湖风景区的灵魂,因此要严格保护景区水体质量,对核心景区必须实施严格的水体监管制度,定期进行水质检测,严禁河道内的生产性渔业养殖、垃圾倾倒、污水排放及水生动植物捕捞,若河道有污染问题出现,必须立即解决。
   2、核心景区应加强动植物的生态保育工作,丰富植被的季相变化特色,促进景区的常绿针叶林向常绿、落叶阔叶林的逐步更替,建设物种丰富的林地生态系统,为野生动物创造优秀的栖息繁衍集居地。
   3、核心景区应控制游人容量,对局部生态极其脆弱区进行季节性封闭,确保其正常的生长繁育,并通过完善的环保、安全措施,把人为活动对景区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以促进其可持续发展利用。
   4、对核心景区设立保护区边界桩界,并在不同的保护级别区,分别设置各级保护要求的标识牌,警示游人,避免人为损伤景区环境。标牌和路桩必须设于醒目的位置,一目了然。
   5、核心景区内各类景区的景观特性、景观环境,设计布置保护区围栏和防护等设施,以不损害自然美、形象美和景观完整性为原则,实用大方,容易维护。
   6、建立特级和一级保护区监测站,监测景区的生态环境变化、游客规模、旅游活动,及时指导对景区的保护和维护。
   7、可以配置必要的步行游览和安全防护设施,严禁机动交通及其设施进入,只允许使用环保游览车和非机动船。
   8、严格禁止与资源保护无关的各种工程建设,与资源保护无关的各类建、构筑物应当逐步搬迁。管理局的主要负责人是核心景区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落实保护责任。
第八章  环境保护规划
   第二十四条  环境保护
   1、大气环境质量应符合GB3095—96中规定的一级标准。
   2、湖区水体质量应符合GB3838—2002标准。
   3、加强水土保持,使风景区植被覆盖率超过85%。
   4、风景区室外噪声执行GB3096—93一类标准。
   5、加强风景区内固体废物的处理和管理。
   6、环境保护的其他措施。
   第二十五条  对白龙湖水质保护对策
   1、严格控制网箱养殖面积,控制网量。一是对有组织批准的养殖走小、精、高及符合水体生态平衡的技术路线;二是对饮用水源、航道及泄洪要道清除网箱设施;三是力争做到面积适宜,布局合理、生态良好的现代化养殖业。
   2、努力保护湖区水草资源。湖区应设置水草保护区及网箱,鼓励养殖户在养殖浅水区域适当种植水生植物,并对水草进行有计划开采,保持生态平衡。
   3、采取增殖放流措施,养殖户在持证水域放养一定数量的摄食浮游生物的鱼、贝类等,以控制蓝藻的数量。
   4、加强渔政管理,白龙湖属多省管理,建议成立统一的管理机构和相应的协调机制。
   5、加强外源性营养物质的进入控制。流域内农业生产尽量采用有机肥;农村推行沼气通过控磷减氮开展无公害生产。居民集中区和旅游设施服务点设置污水处理设施,使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6、加强对水域污染的治理和监管。按入河排污口管理办法对新增旅游服务设施基地的污水排放进行审批,加强排污口监督检查力度,排入水体的废污水除了达标排放外,还应按照水域纳污能力的要求实行排污总量控制。
   7、建立水污染检测预报和预警体系,做好白龙湖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
   第二十六条  湿地保护规划
   1、保护的总体目标是:保持和最大限度地发挥湿地生态系统的各种功能和效益,保证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发展、改善生态环境。
   2、保护措施:加强上游流域山地丘陵区水源涵养林和滨湖带防护林工程建设;构建湖滨湿地带,形成水陆生态系统的过度和缓冲区域;以流域为单元,对水资源开发和湿地生态系统保护进行统一规划;建立完善的湿地监测体系,并加强监督管理;严禁采用炸鱼、毒鱼等灭绝性方式捕捞鱼类及其他水生生物;禁止投放可能危害水体、水生及湿生生物的化学物品或者倾倒固体废弃物;禁止其他破坏风景区湿地资源的行为;加强湿地科普教育宣传工作。
第九章  风景游赏规划
   第二十七条  游赏区布局
   风景区内包括以下游赏区:景谷峡峡谷探源游赏区、金山水上运动游赏区、白水关三国文化湖心游赏区、青草坪傍水乡村游赏区、洛阳河宽谷沟壑游赏区、小三峡峡谷奇潭游赏区、宝珠寺大坝人文游赏区。
   风景区还设置外围保护区作为游赏的景观协调区。
   第二十八条  游赏系统规划
   1、游赏内容
   景谷峡景区——峡谷探源游赏区。观赏香花野草及寻古道,探白龙湖源头等探源活动。
   金山景区——水上运动游赏区。开展探险性体育活动及度假,设有水上运动码头。
   白水关景区——三国湖心游赏区。以观赏人文古迹,参观三国文化遗址,观赏沙洲湖面及秀丽岛屿。
   青草坪景区——以幸福村为基地,设置民俗度假村,开展乡村旅游。
   洛阳河景区——观赏自然植被,感受经过峡谷到宽湖的空间对比,为过渡区段。
   小三峡景区——观赏峡谷风貌及独特的湖外湖景观。上木牛流马山重走古栈道。欣赏罕见的峡谷奇观,游览形态各异,变化无穷的溶洞景点。
   宝珠寺景区——观赏壮丽的宝珠寺、紫兰坝水电站,感受现代工业文明。进行科普知识培训,游览宝珠寺、魁星楼等文物景点。
   2、游线组织
   主游线:水路由宝珠寺景区经小三峡景区、洛阳河景区、白水关景区、金山景区折返。
   次游线:陆路坐车沿环线游览。
第十章  典型景观规划
   第二十九条  规划目标
   根据白龙湖风景区的现实条件和资源特色,建设以水面景观为特色资源,以三国文化为主导文化的文化苑。突出三国文化,串连和组合其他人文资源,规划游赏场所,并以白龙湖得天独厚的自然风貌以及特色资源相融合,使风景区的典型景观可以充分展示和合理利用,从而推动整个风景区的建设。
   第三十条  规划原则
   1、突出资源特色,发挥白龙湖水资源丰富的优势,策划适合的休闲游憩项目,将水面与当地历史文化资源相结合营建游赏场所,做足水的文章,展现白龙湖幽、秀、雄、奇、独特的湖光山色。
   2、构建三国文化景观体系,突出白水关典型景观规划的文化定位,将有形的自然景观和无形的三国文化融为一体,将白水关景区打造成具有浓厚文化底蕴的典型景观区域。
   第三十一条  景观规划
   1、自然景观规划
   沙洲湖湖面开阔,气势恢宏,非常适宜开展水上游乐活动,是规划重点地区之一。此外,规划注重水体景观及水岸线的塑造,沿主河道局部修复马鸣阁古栈道和开发溶洞,新建部分栈道。
   2、历史人文景观规划
   局部修复白水关古关隘,位置选在城门口处,展现雄关原貌,与隔湖的沙洲镇、白云观形成对景点。在白水关北侧建环湖路便于观光游览。
第十一章  游览设施规划
   第三十二条  游览设施布局
   1、布局结构:采用旅游城—旅游镇—旅游村—服务部四级旅游服务基地体系。
   2、布局方案:一个旅游城,三个旅游镇,二个旅游村,若干个服务部。
   旅游城:设在沙洲镇,作为风景区主要的旅游服务基地及管理中心,安排较大规模的食宿接待。
   旅游镇:包括三堆镇、木鱼镇、姚渡镇,建成具有较强接待能力的、以游览度假为主的城镇。
   旅游村:包括幸福村、永红村,建成具有一定接待能力的、休闲娱乐为主的旅游服务设施。
   服务部:根据游程及游赏的需要进行布置,提供以快餐、小吃为主的餐饮及相应服务。
   第三十三条  床位安排
   旅游城:沙洲镇近期400床,远期2850床。
   旅游镇:三堆镇近期269床,远期1900床;木鱼镇近期200床,远期1425床;姚渡镇近期200床,远期1425床。
   旅游村:永红村近期165床,远期950床;幸福村近期166床,远期950床。
   合计:近期安排床位1400床,远期安排床位9500床。
   第三十四条  旅游城镇建设规划
   1、沙洲镇
   沙洲镇是风景区内部最重要的旅游服务基地,也是白龙湖核心地段沙洲湖畔的具有较大规模旅游基地;同时也是风景区内部中转站,北接姚渡,西接木鱼,东接金山寺,地位非常重要,规划建成具有完善接待设施的旅游城。
   本镇风景资源丰富,建设体现“三国文化”和现代化基础设施的城镇已经成为重点。规划在镇区建“三国文化”历史博物馆;在镇区建污水处理站、垃圾填埋场、长途汽车站各一处。规划控制人口0.6万人,控制建设用地0.6Km2。
   根据旅游城镇定位和“三国文化”影响,决定了本镇建筑形式为川北民居和现代建筑的结合体。
   2、三堆镇
   对本镇丰富的风景资源,首先应加强保护。对水电站大坝人文景观应控制游人量,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对魁星楼、宝珠寺等文物景点应提高文物保护级别,划定保护范围;对古树、名木应建立档案并设专人保护。根据旅游城镇的定位,逐步完善风景区管理机构、旅馆、酒店等相关后勤服务设施。结合水电站建筑形式和川北民居以及现代建筑形式,形成协调统一的城镇空间形态。在镇区设污水处理站、垃圾填埋场、长途汽车站各一处。规划控制人口2.6万,控制建设用地2.6Km2。
   3、姚渡镇
   规划对王爷庙、杜礼堂宅院进行保护,建议列为文保单位,划分保护范围,予以维修。对老街进行重点保护与整治,保护街道原有的空间尺度和两侧传统建筑。对残破的码头进行修复,恢复它昔日容颜,使码头与老街浑然一体,成为古镇的风景线。鉴于本镇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和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建议申报省级历史文化名镇。规划在镇区设污水处理站、垃圾填埋场、长途汽车站各一处。规划控制人口0.6万人,控制建设用地0.6 Km2。
   4、木鱼镇
   加强对镇区的风景点和古树名木、山体植被等风景资源的保护,建立风景资源档案,对景点和名木设专人管理。加强对水质的保护,加强对污水排放管理,在镇区设污水处理站。此外,在镇区设长途汽车站一处。镇区的建筑采用近水低、远水高的空间布局形式,建筑风格以川北民居的建筑风格为主体。规划控制人口5000人,控制建设用地0.5 Km2。
   5、金洞乡镇
   加强对镇区风景点、山体植被的保护,设旅游观光、购物一条街。在镇区设污水处理站一处。镇区的建筑形式以川北民居为主体,规划控制人口3000人,控制建设用地0.3 Km2。
   第三十五条  客源市场分析及定位
   1、客源分析
   根据白龙湖风景区管理局对2003至2011年游客量的调查,年游客量约8000人次,年旅游收入约240万元。游客来源主要为本地游客,约占游客数量的70%,大约有30%来自陕西、甘肃邻省的游客,国外游客极少。从游客结构来看,年轻人居多,工薪层为主。
   2、客源市场定位
   一级目标市场:当地广元市区、青川县及绵阳、江油一带客源,包括汉中市、文县等邻省的市县。
   二级目标市场:西北地区具有较强消费能力的大中城市,如成都、西安、重庆、兰州、宝鸡等大中城市。
   三级目标市场:我国东南沿海地区中等以上发达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深圳等城市。
   机会市场:周边著名的国家级风景区九寨沟、黄龙、剑门蜀道等。
第十二章  道路交通规划
   第三十六条  道路交通规划
   1、内部道路:
   对212国道进行改造,在相关路段增加车道,使过境车辆与游览车辆互不干扰,对湖东侧的道路及省道105线进行改造,使之构成风景区主要游览道路—环湖路。以此路连接各个景区,从而大大提高景区的可达性。
   2、步游道(小路)
   充分考虑各个景点的要求,尽量将相关景点串连起来,形成环形游览风景区的路线,避免让游客在同一游览路线里来回往返。
   3、 停车场
   规划设停车场11处。位于三堆镇、沙洲镇、盐井溪、土地坪、木牛流马制造处、木牛流马山、金洞乡、永红村、幸福村、木鱼镇和姚渡镇。
   4、码头
   规划设码头9处。位于白云观、金洞乡、营盘乡、盐井溪、沙洲镇、木鱼镇、姚渡镇、幸福村、永红村。
   5、交通组织
   环湖路由南至北依次贯穿7个景区,形成环形道路网络,再结合步行道路,形成立体全方位的交通体系。道路横断面宽度如下:
   212公路(姚渡至三堆段)干道            红线宽度16.5米
   环湖路 (除212公路外) 干道            红线宽度8—10米
   步游道                 小路            路面宽度3米
第十三章  基础工程规划
   第三十七条  给排水工程规划
   1、 给水工程规划
   (1)供水量预测:风景区内共有沙洲镇、三堆镇、金洞乡、永红村、幸福村三个旅游城镇二个旅游村和35个行政村。按国家有关指标计算,近期总用水量为10,143 m3/日,远期总用水量19,745m3/日。
   (2)水源选择:
   白龙湖水源充沛,水质较好,水位落差变化小,应作为风景区的主要水源。现有乡镇供水仍然采用白龙湖地表水或湖区附近地下水,根据近、远期人口增长状况对现有取水设施的规模逐步扩大,严格执行饮用水水质标准的同时,居民生活用水指标逐步提高。
   (3)设施布局:
   各接待设施用水充分依托风景区内各乡镇、旅游镇、村用水可纳入所在乡镇给水系统一并考虑,小型接待设施及各行政村,近期在三堆镇、沙洲镇、金洞乡、姚渡镇、木鱼镇、营盘乡、金山寺乡、骑马乡、黄毛峡等人口较多的8个乡镇和一个安置点各设置一处供水站。其余规模较小的点如永红村、幸福村和土地坪居民安置点,采用一体化处理设施。
   (4)消防系统规划
   风景区内各接待设施室外消防流量为10L/S,一次性消防用水量按72m3考虑,贮备于高位水池中。室外设消防栓,给水管道采用DN100钢管,建筑物内则挂灭火器具。
   (5)水源保护
   依据国家和四川省水源保护的相关规定,对水源进行保护。水源保护区划分为三级,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结合白龙湖风景区的具体情况对湖面水源保护范围进行界定(详见基础设施规划图)。在此范围内不得排放污水,禁建对水源有污染的项目,禁止放养畜禽及网箱养殖;禁止机动船通过,禁止堆放垃圾及建设墓地,禁止建设码头。
   2、排水工程规划
   (1)污水量预测
   近期:8114m3/日          
   远期:15796m3/日  
   (2)排水体制
   采用雨污分流制的排水方式。建筑密集区布设雨水暗沟,建筑稀疏区可利用道路边沟排放雨水。污水则采用管道进入污水处理设施。
   (3)设施布局
   镇乡排水:三堆镇、沙洲镇、金洞乡、姚渡镇、木鱼镇、骑马乡、营盘乡、金山寺乡人口较多的8个乡镇和黄毛峡安置点,各建设一座污水处理站。
   服务部和各行政村排水:距离湖区较近或用地范围紧张的独立的旅游村、服务部和行政村,宜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如:永红村和幸福村,土地坪安置点,故可设置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达标后排放。距离湖区较远,用地宽松,经济条件相对较差的行政村,可采用土地处理法(如氧化塘工艺),结合化学除磷脱氮方式,经沉淀后排入湖区。
   (4)排放标准
   出水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B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6-1996一级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电力电信工程规划
   1、电力工程规划
   (1)电力负荷预测:根据接待设施类别、床位档次及规模,确定各接待设施用电负荷标准及电力负荷。近期总负荷1456kw,远期总负荷12540kw。
   (2)电 源:风景区范围内的电源由国家电网(宝珠寺水电站)提供。
   (3)设施配置:各乡镇以用地负荷为依据,分别设置110KV变电站,出10KV线至各接待点。各接待设施设置10KV开关站或配电设施,位置应避开主要景点。
   (4)供电线路:风景区内接待设施用电从附近乡镇以10KV线路引入,经10KV变电站降压供电,电力线采用架空线路为主,主要景点局部埋地。
   2、电信工程规划
   (1)邮政规划:于各集镇设邮电分局,办理报刊、函件等业务,远期增设电报、用户传真业务。在各独立的接待设施建立邮政代办处。
   (2)通讯规划
   ①风景区内各接待设施通讯线路从附近乡镇的邮电分局接线,通过邮电分局与广元市区和青川县邮电局联通,并能办理国内外直拨业务。
   ②市话水平预测风景区内各接待设施市话水平近期按1门/4床计,远期按1门/3床计,近期需要电话350门,远期需要电话3167门。
   ③通讯线路:风景区内沿环湖路埋地敷设,应与电力线保持安全距离。
   第三十九条  供热工程规划
   在乡镇和中心村采用电能分散供热系统,由供热管道引来至各用户。供热管网枝状布置,沿道路地沟敷设,其中在经过主要道路交叉口及繁华街道应设置地沟。热力管网与用户连接为直接连接方式。
   第四十条  燃气工程规划
   1、气源选择:风景区内乡镇和中心村近期采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管道接到风景区后,采用天然气。山岳地区采用电能,不设燃气设施。
   2、供气系统:燃气管道采用直埋敷设,管道埋深在车行道下不小于0.8米,非车行道下不小于0.6米。敷设时与建筑物间距不小于0.7米,与其他管线间距应符合规范规定。
   第四十一条  防灾系统规划
   1、消防系统
   (1)消防安全布局
   一级防火区:各门户城镇,各古建筑群、旅游城镇。
   二级防火区:各种水利工程设施,电力工程设施以及其他基础工程。
   三级防火区:各农田区域。
   四级防火区:周边外围保护环境。
   (2)消防措施
   规划区主干道、次干道均应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重要建筑物及游览区域应有消防环路。
   宾馆等人流集中的建筑物必须配有完备的消防设施,经过严格的消防验收后方能使用。
   根据林地防火,大型建筑物疏散等不同要求,设置相应的消防系统并配备人员。
   风景区管理机构中应设有专门的消防管理机关,负责日常监督和消防行政管理。
   2、抗震规划
  (1)设防标准
     风景区整体按7度区进行设防,局部重点区域和重点建筑按8度区进行设防。
   (2)抗震对策
      风景区近期以国道212,远期以兰渝高速公路和国道212为对外疏散救援通道。规划要求控制国道212沿途农房夹道建设,建筑应后退通道道路红线10米以上;并在通道沿途可能遇到的山体塌方和建筑倒塌等隐患采取避让、改造加固等防范措施,提高通道上桥梁和隧道的抗震性能。
   抢险应急场所包括应急避难场地和抢险场地。规划利用三堆、沙州游人中心、三堆镇、沙州镇、营盘乡、金洞乡中、小学校操场等开敞空间建立避难场所,附近设专门的应急生活设施、物资储备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对用以避难的建筑进行加固,避难场所面积指标采用2平方米/人配置。
   (3)应急设施
   三堆镇、沙州镇应配置应急水源和备用电源。
   3、防洪规划
   (1)风景区内居民区(点)都是新建区(点),全部在水库最高水位以上,各类游览设施也都在水库最高水位以上,多年来也没有发现山洪的淹没情况。因此水库水位和山洪对其不会造成危害。规划中应严格按照《防洪标准》(GB50201-94)和防洪设计规范确定新建旅游镇、生态农庄和重要旅游设施达到30年一遇的设防标准。必须注意旅游设施在陆域所处位置,防止与库区水位发生冲突,必须做好洪水影响评价。
   (2)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并举,工程措施是指建设水工构筑物来拦截部分洪水,减轻洪水强度;非工程措施是指以农、林、牧、草的土壤改良为主,通过退耕还林和退耕还草减少雨水对地表的直接冲刷、提高土壤蓄水能力来减少雨水的地表径流。
   (3)做好流域山洪灾害易发区(点)的普查,加强山洪灾害防御的预案编制、监测预警和宣传教育。
第十四章  居民社会调控规划
   第四十二条  居民区布局
   1、布局结构:将风景区(包括姚渡镇、木鱼镇、骑马乡)划分为无居民区、居民衰减区、居民控制区和居民聚居区。
   2、功能布局
   (1)无居民区:风景区内的自然景观保护区、史迹区和生态保护区即核心景区,不允许居民居住。现有营盘乡集镇及居住在核心景区的居民将分阶段迁出。
   (2)居民衰减区:除去三堆、沙洲、幸福等几处旅游镇(村)外,对处于风景区内的游览区、景观维护区、散布的居民村落,力求在远期逐步使居民点萎缩并退耕还林。
   (3)居民控制区:包括规划区内的三堆镇、沙洲镇和幸福、金洞等旅游镇(村)以及风景区外木鱼镇、姚渡镇、骑马乡镇三个旅游镇。
   第四十三条  居民区调控
   1、居民调控时序
   近期:将无居民区内属于特级和一级保护区内的居民进行严格控制;全面控制风景区居民数量,禁止风景区外定居居民迁入。
   远期:将衰减区及无居民区内居民部分迁出。
   远景:将无居民区内居民全部迁出。
   2、居民点调控
   (1)聚居型居民点:风景区外的木鱼镇、姚渡镇、骑马乡,本地常住居民人数控制为:骑马乡3000人;木鱼镇5000人,姚渡镇6000人,共计14,000人。
   (2)控制型居民点:沙洲镇控制常住人口6000人,三堆镇控制为26,000人;金洞乡控制为3000人;幸福村控制为2000人;永红村控制为1500人;共计38,500人。
   (3)缩小型居民点:这些居民点大多分布于山坡和二级阶地,结合新农村建设需求,40%~60%搬迁,留下的居民从事风景区相关服务业。
   (4)搬迁型居民点:位于地质灾害点的飞凤村、龙洞村、店子村,部分居民搬迁到黄毛峡、土地坪居民点。位于核心景区内的营盘乡集镇及站湾村等5个自然村,规划近期控制、远期缩小、远景将其中居民全部搬迁。
第十五章  经济发展引导规划
   第四十四条  区域经济发展引导
   1、第一产业发展引导:农业上退耕还林,缩小农业生产比重。
   2、第二产业发展引导:必须规范特色食品,旅游工艺品的加工与开发,提高产品的品质和档次。
   3、第三产业发展引导:将风景区建成集观光、游憩、度假、保健、探险等多种旅游内容为一体的综合型风景区。
   第四十五条  经济发展的空间布局
   1、形成以三堆镇为中心的农副产品加工和旅游工艺品加工区。
   2、在营盘乡、沙洲镇、幸福村发展土特产品经济区,发展木耳、竹菌、香菇、核桃、茶叶等土特产。
   3、利用洛阳河两侧山地,大力发展林地,补充景区景观;利用青草坪两侧林地,发展多品种果园,作为自助果园,丰富旅游项目,并获得经济效益。
第十六章  土地利用协调规划
   第四十六条  土地利用规划
   1、风景游赏用地:为风景资源相对集中,能向游人开放区域。规划用地面积316.71Km2,占总面积76.074%。
   2、游览设施用地:主要为游客的餐饮、住宿等服务设施用地,同时为景点提供相应的辅助设施。规划用地1.62Km2,占总面积0.389%。
   3、居民社会用地:间接为游人服务而又独立设置的居民社会、生产管理等用地。规划用地6.77Km2,占总面积1.626%。
   (1)居民点建设用地:主要位于旅游镇和旅游村内。
   (2)管理机构用地:在沙洲镇设风景区环境保护处,规划建设处等处室。
   (3)工副业生产用地:保留青草坪景区内现有的部分农业用地,允许发展部分果园增加田园景观,并设小型农副产品加工工业;在三堆镇设工艺品加工、副食品加工工业为风景区提供副食品供应。
   4、交通工程用地:包括风景区内道路、停车场、给排水、电力电信等工程设施。规划用地2.87 Km2,占总面积0.689%。
   5、林草地:用地面积65.08Km2,占总用地15.632%。
   6、耕  地:用地面积23.25Km2,占总用地5.585%。
第十七章  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
   第四十七条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1、大气环境的评价范围为风景区范围,总面积416.3 Km2。
   2、生态环境的评价范围为风景区范围及外边界向外延伸500米。
   3、地表水环境的评价范围为风景区范围内的水域及其水系沟壑。
   4、声学环境的评价范围为风景区范围向外延伸200米。
   第四十八条  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1、规划的协调性分析:明确提出了保护分类的要求,将风景区内的用地分为游览区、自然景观保护区、生态保护区、风景恢复区、史迹区、发展控制区,六类。将生态保护区、史迹区和自然景观保护区划分为核心景区。进一步加强了保护力度。
   2、风景区性质和定位的环境影响分析: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适度开发风景资源发展具有特色的旅游项目,使规划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达到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统一协调发展。
   3、风景区规模的环境影响分析:远期将风景区内一部分人口,调整到区外的姚渡镇、木鱼镇、骑马乡镇,控制了人口容量。并通过居民点的适度合并和规模缩减,优化了人居环境,缩小了渔业生产,符合当地生态环境承载力要求。
   4、风景区开发的环境影响分析:规划将风景区划分为风景游赏区、旅游城镇区、田园生态体验区、工副业生产区四大分区,分别提出了开发建议和环境保护的措施,可使水体保持二类水质要求。
   5、综合防灾体系的环境影响评价
   风景区的灾害有火灾、地震、洪涝、泥石流、滑坡崩塌等,规划通过生物措施和非生物措施对洪涝、泥石流和滑坡崩塌等提出治理措施;结合消防、抗震系统,建设了完善的综合防灾体系,可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力及物力损失。
   通过对本规划的认真分析评价,认为本规划对于环境的保护做到了“思路清晰、内容详实、规划到位、方案可行”。
   第四十九条  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大气环境污染减缓措施: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积极推进节能、节水技术,减少生产对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改进居民燃料结构,旅游接待设施的厨房油烟应进行处理后排放;加强植树造林力度。
   2、水环境污染减缓措施: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生产用水的重复利用率;农业生产以有机肥替代农药等污染物,积极推进生态农业的发展;镇区尽快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大网箱养殖控制力度。
   3、固体废物污染减缓措施:实施从废物源到处置场所的全过程管理;对医疗固废等有害固废严格按照规定采用专车、专用容器运输。
   4、声学环境污染减缓措施:严格执行《广元白龙湖省级生态功能保护规划》;严格实施规划区声学环境影响评价及监督工作。
   5、区域生态环境与生态保护:加强教育宣传,提高公众生态保护意识;强化政策引导,加大景区保护资金的投入力度;恢复森林植被,治理水土流失;坚持“治山、治水、治污”相结合,恢复区内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加强灾害预防,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科学开发和合理利用相结合,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第十八章  近期保护与发展规划
   第五十条  指导思想及建设目标
   1、指导思想
   强化保护,加强管理,做好核心景区的保护。同时,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与当前的灾后重建规划及开发建设项目相衔接。
   2、近期建设目标
   (1)主要开发白水关景区和小三峡景区的主要景点,增加游客量;
   (2)尽快完善风景区的交通、市政等基础配套设施;
(3)针对风景区地处地震灾区的特点,加快主要景点的修复及建设和灾民安置工作,为风景区保护和发展创造条件。

第五十一条  近期建设项目及投资估算

近期项目及投资估算表

 

类型分类编号名称保护及建设方式规模投资(万元)小计合计总计风景资源自然景观1二郎台修复一处1001330300602飞凤山修复一处203小三峡修复一处1004龙洞峡修复一处105龟鹤峡修复一处506木牛流马山修复一处507桃源洞溶洞等修复二处1000人文景观8白水关修复一处100019909古栈道修复4.6km7010马鸣阁道修复4.6km7011白云观修复一处30012木牛流马制造处修复一处15013宝珠寺修复一处30014女儿碑修复一处100管理与旅游服务设施管理设施15风景区管理局重建1000m2500150016沙州镇管理处重建540 m230017盐井溪入口管理点重建一处10018监控系统重建一套50019三堆镇管理点新建一处100导游设施20三堆镇游人中心重建2000 m21000194021沙州镇游人中心重建1000 m250022沙州景区标志重建1处5023三堆主入口标志重建1处5024风景区标示标牌重建200个4025风景区入口标志重建 一处300接待服务设施26盐井溪服务部重建一处100556027沙州镇旅游城重建400床200028木鱼镇旅游镇重建200床60029三堆镇旅游镇重建269床81030姚渡旅游镇重建200床60031永红旅游村新建165床50032幸福村旅游村新建166床50033湖外湖服务部新建一处10034金洞乡服务部新建一处5035金洞乡码头服务部新建一处5036白水关服务部新建一处10037白云观服务部新建一处5038木牛流马制造处服务部新建一处5039木牛流马山服务部新建一处50类型 编号名称保护及建设方式规模投资(万元)小计合计总计 旅游公路40白水关—养马沟原址修复3.3km6601460 41环湖路局部加固修复10.5km800步游道42湖外湖步游道新建7.6km190190其他交通设施43沙州镇停车场重建5000 m2300590044沙州镇客运车站重建一处20045盐井溪停车场迁址重建3000 m220046三堆镇客运车站重建一处20047三堆镇停车场重建5000v30048沙州镇码头重建一处50049盐井溪码头迁址重建一处3000 50营盘乡码头  修复一处30051白云观码头新建一处30052金洞乡码头新建一处30053金洞乡停车场新建1000 m2`10054流马处停车场新建1000 m210055流马山停车场新建1000 m2100 给水排水56给水工程新建 8002000  57排水工程新建 1200电力通信58电力工程新建 1200255059电信新建 80060广播电视新建 550环卫61公厕垃圾箱等新建 800800居民避险安置62飞凤村迁址安置20户360104063黄家峡迁址安置40户680防灾体系灾害防治64   6处14002800救援避难65  救援、避难场地14处1400生态环境恢复66风景区生态恢复景观绿化700万 米210001000

 

 

近期建设总投资30,060万元。

第五十二条  建设工程的建设要求

项目选址和布局必须服从规划,认真执行国家建设工程基本程序的“一书三证”制度,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第五十三条  效益评估

1、社会效益

风景区社会效益体现在提高地区知名度,改善投资环境,带动地区第三产业发展等方面。

2、环境效益

风景区环境效益体现在提高环境质量,改善地区生存环境方面。

3.经济效益

风景区经济效益表现为直接收入和间接收入两方面。间接收入表现在旅游业本身的巨大产业关联带动效应,按世界旅游组织公布的旅游部门每直接收入1元,相关行业就能增加4.3元的乘法效应计算,风景区间接收入巨大,难以估算。直接收入近期累计43,073万元,近期年均直接收入10,768万元。

第十九章  规划管理实施措施及建议

第五十四条  管理运营分类

1、资源管理

利用已存在的自然生态和文化资源规划设计自然型旅游线路;挖掘资源的内涵,重在风景资源开发深度上下功夫;必要的生态环境重建工作要注意植被恢复的质量问题,做到标本兼治;调动旅游者积极性,参加到环保行列。做好运营细节中的节能、环保工作。

2、服务管理

调节服务业内部结构,实现多层次、多功能服务;改善管理,强化接待服务质量,提高接待服务技能,完善服务设施,并建立健全的接待服务质量监督体系;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建立咨询中心,开展网络服务,开放并能方便的进入国家公共系统;在服务管理中建立量化的服务指标,用以评定与总结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的服务管理内容和优劣。

3、价格管理

可采用整体定价策略、优惠定价策略、互动定价策略和高价策略,调节游客量,将游客量控制在环境允许的范围内。

4、营销管理

可通过制作广告宣传品、综合采用多种媒体、通过网络宣传以及参加各种旅游促销活动来推销自身的旅游产品;也可由促销机构组织人员在主要的游客市场进行宣传促销,根据市场结构安排人员促销的重点力量,在各地造势促销,为自己赢得市场。

5、资金管理

多渠道利用资金,重视风景区所在地区之间的合作关系,强调当地居民的参与,加强区域合作,实现优势互补。

第五十五条  管理组织机构

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的有关规定,白龙湖风景区应设统一管理机构,负责风景区的保护、利用和统一管理工作。管理机构下设办公室、计划财务处、规划建设处、环境保护处等处室。

第五十六条  人力资源规划

白龙湖风景区共需要各类专业人才约250人,基层员工约600人。

第二十章  附  则

第五十七条  规划成果

本规划最终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规划图纸以及基础资料汇编四部分组成。

第五十八条  生效时间

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

第五十九条  规划修改程序

经批准的风景区总体规划不得擅自修改。确需对总体规划中的风景区范围、性质、保护目标、生态资源保护措施、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开发利用强度以及风景区功能结构、空间布局、游客容量进行修改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对其他内容进行修改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备案。

第六十条  规划监督

四川省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白龙湖风景区的监督管理工作。省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风景区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注:文本中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内容。

部 际 联 席 会 议 纪 要

          第8期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编印          2009年12月7日

        关于天坑地缝、白龙湖等七处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部际审查会议纪要

2009年11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了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部际审查会议,部际联席会议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审查成员单位代表、有关省(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和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对于坑地缝、白龙湖、昆明滇池、普者黑、华山、鼓浪屿——万石山、林虑山等七处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进行了审查。会议纪要如下:

二、关于白龙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会议原则通过白龙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建议作以下修改后上报。

(一)补充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等相关法规作为规划依据。

(二)进一步明确风景名胜区耕地情况,完善对居民点搬迁安置的要求,做好风景名胜区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协调衔接。

(三)进一步深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形成专门篇章或说明。依托区域灾后重建工作,严格水质和环境保护要求,实现居民生产生活与风景名胜区协调发展。

(四)规范文物保护相关内容,完善古栈道保护内容。增加宗教活动场所专项规划内容。

(五)适当调整规划期限。对规划文本的文字表述、基础数据作进一步校核更新。 

 

 

白龙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评审会议纪要

 

    2007年4月13日上午,受建设部城建司委托,四川省建设厅在成都市组织召开了《白龙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部专家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唐进群、孟鸿雁,四川省建设厅总规划师(教授、博导)邱建,风景园林处处长郑贵林、副处长肖晴、专家卫家坦等,以及省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厅、省林业厅、省文化厅、省环保局、省旅游局等省级相关部门,还有广元市人民政府、广元市规划和建设局、交通局、林业局以及白龙湖管理局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会议组成了评审委员会(名单附后),评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了规划编制单位——陕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对《白龙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规划评审成果情况介绍后,进行了认真评审。现将评审会议的有关情况纪要如下:

该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在2007年2月13日总体规划大纲评审的基础上,已进行完善和修改;评审成果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指导思想和原则较为明确,调研工作深入细致,基础资料齐全。评审委员会认为原则同意通过该总体规划,但应按如下意见修改和完善。

1、文本应按国家标准、规范做进一步修改调整,强调有关强制性内容。

2、加强对上一轮规划实施情况的分析评价,深度挖掘历史文化遗存,深入论证分析和风景区资源评价,准确定位和定性。

3、补充完善规划依据:《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森林与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毛寨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四川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四川省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条例》,以及《四川省风景名胜区体系规划》等,应予补充。

4、充分考虑规划高速公路、拟建铁路和国道过境对风景区的影响,协调处理好风景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关系,科学合理确定风景区范围。

5、进一步论证核心景区范围,进一步明确功能结构分区、强化保护培育规划和典型景观规划、增加植物景观规划等内容。

6、加强环境保护规划,强调白龙湖为广元市城市备用水源地,强化水资源保护规划。

7、针对白龙湖风景区特点,进一步分析研究区内居民生产生活特征,合理确定居民搬迁规模,完善居民社会调控规划有关内容。

8、对风景区内、外的城镇建设发展方向、发展规模和建设要求提出具体指导性意见,进一步明确主要设施布局和选址。

9、完善近期建设规划内容,进一步明确主要建设项目及用地选址做投资估算,强调工程建设基本程序。

10、进一步分析客源市场,完善风景游赏规划和游览设施规划。

11、认真校对文字内容,做到规范、准确。

  规划编制单位要加强技术力量,尽快完善相关内容,完成规划成果。广元市规划和建设局尽快组织规划成果按法定程序报批审批。

二00七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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