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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抓好白龙湖亭子湖汛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1  来源:本网  点击量:182

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关于切实抓好白龙湖亭子湖汛期安全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区)湖区保护与发展中心,机关各科室,市渔业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的重要指示批示和2021年市安委会第二次会议暨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白龙湖亭子湖(以下简称“两湖”)汛期安全工作,确保“两湖”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将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一)旅游安全。加强旅游码头、旅游船只、景区景点、垂钓基地等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对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地段和点位要做到及时上报、妥善处置。加强“两湖”管辖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整治可燃堆积物、电气线路乱搭、消防通道堵塞等安全隐患,严防各类安全“苗头”问题。

(二)渔业生产。严格按照市白龙湖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白龙湖亭子湖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广白局发〔2021〕3号)精神,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捕捞作业、鱼苗投放、成鱼运输等生产环节的隐患排查,严防发生各类生产事故。

(三)森林防灭火。深刻汲取近年来发生在凉山、青川等地的森林火灾事故教训,积极督促和配合“两湖”沿湖乡镇政府,加强“两湖”风景区森林防灭火隐患排查整改,特别要做好“两湖”山头、地头、坟头的火种管控,强化森林防灭火工作宣传,严禁在“两湖”范围内焚烧垃圾、秸秆和携带火源进入火灾易发区域。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主动加强与乡镇、县区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将隐患及时函告相关单位,并督促检查整治工作。严格落实“闭环”管理要求,建立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逐一销号。市局将成立汛期安全检查工作组,定期不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二、加强协同联动,切实做好安全预警预报信息收发工作

加强与气象、自然资源、水利、海事等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预警预报联动机制,做到动态预警预报和信息互联互通。完善干部职工、从业人员、服务对象等信息共享平台, 通过手机短信、船载广播、微信等多种途径,及时准确发布预警信息。畅通发布渠道,提高信息传递效率,确保将预警信息及时传达到旅游码头管理者、旅游客船业主、垂钓平台经营者、渔业生产者等一线从业人员,务必做到全覆盖。

三、强化措施,进一步提升水上安全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

修订完善“两湖”水上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积极参加县区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的相关安全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安全事故处置能力和应急救援水平。市渔业公司、广运集团、腾胜港航等企业,要积极主动参与“两湖”水上安全应急演练,确保旅游和生产安全。今年计划在白龙湖开展1次水上安全应急救援演练,请青川县湖区保护与发展中心做好相关工作统筹和协调。要协调督促沿湖乡镇、经营业主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储存,确保在灾难面前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救援工作。

四、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两湖”安全度汛

要严格执行汛期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认真做好值班值守记录和值班人员交接工作,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掌握情况,按程序上报信息,做到快速反应、有效应对、妥善处置,尽最大努力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



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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