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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白龙湖亭子湖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6  来源:本网  点击量:599

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关于切实做好白龙湖亭子湖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

通      知

 

市渔业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两湖办、市白龙湖管理局《白龙湖亭子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广两湖办发〔20206号)精神,切实做好白龙湖亭子湖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培训。针对捕捞队伍、人员变化频繁的实际,在捕捞作业前,公司要有针对性的做好对捕捞队伍的安全培训教育,给捕捞队伍讲明捕捞作业相关安全要求,特别要强调安全重点注意事项。

二、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制度。严格落实《白龙湖亭子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监督捕捞队伍、人员认真落实渔业捕捞相关安全要求,坚持《六不发航》、不穿救生衣不作业、夜间禁止作业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开展渔业资源巡查管护工作时,要坚持“安全第一”原则,坚持在安全保障的前提下在湖面开展巡查、处置相关工作。

三、坚持安全持证上岗。捕捞船只、队伍、活鱼运输船只等船只湖面作业,要按海事、渔政等部门安全规定要求,船员要参加培训合格持证才能上岗,严禁无证驾驶捕捞船只和从事捕捞、运输等水上作业。

四、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局政策法规科、产业发展科要定期开展明察暗访,重点对公司捕捞作业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风险问题及时提醒、及时处置,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对严重违反安全制度规定的,将依纪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请你公司在今后的渔业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安全规定要求从事生产工作,确保“两湖”渔业生产安全以及人员和财产安全。

 

 

                     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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