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关于白龙湖景区和核心景区的标界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的补充说明- 四川省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blhglj.cngy.gov.cn)—【官网】
欢迎来到本网站!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公示公告

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关于白龙湖景区和核心景区的标界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的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014-07-17  来源:本网  点击量:906

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关于白龙湖景区和核心景区的标界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的补充说明

   

   一、本项目要求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

二、谈判文件中应列出公司近三年承担过本次资质要求范围内的工作业绩,并需提供加盖发包方鲜章的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

三、谈判文件中施工方案应包括:最优工期内的技术人员(需提供专业人员技术职称及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仪器设备投入计划(需提供仪器出厂及检验合格证书与购货发票原件),质量安全保障措施。

四、施工方应负责项目成果的质检申报工作及其费用。

特此说明

 

                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2014年7月17日


上一篇 下一篇


Copyright © 2024 blhglj.cng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主办单位:四川省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新民街266号联系方式:0839-3270880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11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63号蜀ICP备09004036号-1 网站访问总量:8105593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