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联合执法。坚持“一年一次全面执法,季度一次常态执法”工作机制,剑阁县全年共查处违建生猪养殖场1处;规范砂石加工场2处,并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开展安全巡航12次;查处渔政执法案件8件,处罚金1.52万元;处置“三无”船只11艘;查没销毁网具35张。
集中专项整治。制订《亭子湖垂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宣传动员、自查整改、联合执法,查处违法垂钓行为36人次,规范垂钓平台25个2400余平方米,取缔安全隐患平台3个,清理湖岸垃圾80余吨。
常态监督管理。在亭子湖制作宣传标语5幅,宣传栏1个,集中地段设立垃圾桶(箱)、转运设备16套;组建乡镇日常监管队伍8支,将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河长制工作同步开展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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