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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清单》的 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9  来源:本网  点击量:324

 

 

 

广白局发〔2020〕9号

 

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清单》的

通    知

 

各县(区)湖泊保护与发展中心,机关各科室,市渔业公司: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清单》已经局党组会议审定,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2020年7月29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清单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和“三个必须”要求,推动“两湖”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根据《广元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广委办〔2018〕50号)和《白龙湖亭子湖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广府办函〔2016〕160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清单:

一、局党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

1.学习并宣传、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将安全生产纳入党组会议事日程、年度工作要点重要内容,并作为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的内容,每年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或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2次,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不少于2次,及时研究解决“两湖”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和所需人、财、物等重大问题。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教育内容。

3.督促“两湖”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统筹协调解决“两湖”安全生产涉及跨区域、跨行业的重大事项;组织开展“两湖”行业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将“两湖”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目标考核。

4.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县级领导干部及科级干部就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进行年度述职。

5.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县级领导干部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县级领导干部依法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6.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2次,推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有关规定推动安全生产巡查、督查、考核、表彰奖励等工作。

二、局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

(一)局党组书记、局长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

局党组书记、局长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把安全生产纳入局党组会、局务会议事日程和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的内容,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每年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2次,及时组织研究解决与安全生产有关的体制机制和所需人、财、物等重大问题。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教育内容。

3.把安全生产纳入局党组及其成员职责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就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年度述职,并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就履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述职。

4.推动将安全生产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目标任务完成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两湖”保护与发展成效的重要指标和干部职工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督查、考核、表彰奖励等工作。

5.依法参与领导和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责任,“两湖”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二)分管安全生产的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

2.协助局党组书记、局长落实局党组对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责,统筹推进“两湖”安全生产工作,督促落实局党组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等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就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进行年度述职。

3.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指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每年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不少于4次。

4.依法组织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责任,“两湖”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三)其他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

1.组织分管科室、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

2.组织分管科室、部门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就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进行年度述职。

3.指导分管科室、部门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相关工作计划,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4.依法组织或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责任,“两湖”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三、机关各科室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

(一)政策法规科

1.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和办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2.建立健全白龙湖亭子湖气象预警、水文、地灾等安全监测信息发布和处置工作机制,加强安全信息处置和应急响应。

3.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广元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广元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重点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落地。

4.组织职工及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学习、教育、培训,科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提高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能力。

5.定期对职责范围内的经营企业、业主的水上旅游安全、渔业生产、垂钓等经营活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台账,提出整改方案、跟踪检查落实、指导协调,从源头上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6.加强与市应急管理、旅游、农业农村、水利、林业、自然资源、气象、海事等部门沟通联络协调,共同维护“两湖”管理系统安全。

7.组织、参与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协调工作。

8.加强安全信息统计、影像资料收集、信息上报工作。

9.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工作。

10.完成局党组下达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按照科室职责,切实做好全局“面上”各项安全工作。

(二)其他科室

1.建立健全科室安全生产工作规章制度,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科室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2.加强气象预警、水文、地灾等安全监测信息处置和应急响应,并按照局机关制定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参与应急救援。

3.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工作要求,重点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落地。

4.组织科室及业务范围内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法律制度的学习、教育、培训以及参与相关单位组织的各类应急演练,提高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能力。

5.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巡查,排查隐患、提出整改方案、跟踪检查落实、指导协调,从源头上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6.组织、参与业务范围内的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协调工作。

7.负责科室业务范围内涉及安全工作的信息统计、影像资料收集、信息上报工作。

 

 抄送:市安办(市应急管理局)。

   广元市白龙湖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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