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白龙湖管理局职能简介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风景名胜、城乡规划、林业、水资源、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旅游、民族、宗教、文物、安全等法律法规。
2、拟订白龙湖亭子湖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核体量大的单体规划。
3、参与白龙湖亭子湖建设项目环评工作;指导、监督有关县区完善白龙湖亭子湖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
4、审核白龙湖亭子湖重大产业项目规划;审核相关重大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和宣传营销方案,协助白龙湖亭子湖重大旅游宣传营销活动。
5、负责白龙湖亭子湖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监督考核等具体工作。
6、审核涉及白龙湖亭子湖辖区内以市行业主管部门上报或落实的重大事项;协调白龙湖亭子湖辖区内建设项目和资金的申报(转报)。
7、白龙湖亭子湖辖区内城建、国土、环保、林业、交通、旅游、文化、体育、安全等行政执法职责,依法委托给有关县区行使。
8、承担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管理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市白龙湖亭子湖(以下简称“两湖”)管理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安排部署,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发展理念,依法加强“两湖”治理,大力发展生态渔业和康养旅游富民产业,推动“两湖”高质量发展,加快中国西部最大生态有机鱼产业基地、川北滨湖休闲康养度假旅游目的地和水上运动基地建设步伐,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广元作出更大的贡献。
1、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湖区高质量发展
大力发展生态渔业。将2020年作为生态渔业发展攻坚年,毫不动摇的抓好“两湖”生态渔业发展和全国生态有机鱼品牌认证。加快生态康养旅游发展。围绕建设“滨水休闲和水上运动旅游区”目标,加快昭化青牛峡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聚力抓好项目投资。牢固树立“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理念,聚焦环保、农业、水利、林业等国家政策支持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项目策划包装力度,各县区包装储备项目不少于2个。加大景区品牌宣传营销。建立营销活动奖补机制,牵头协调、鼓励各县区继续举办生态有机鱼捕捞节、垂钓大赛、烹饪比赛等涉旅涉鱼赛事活动以及环湖自行车赛、乡村文化节等区域性旅游活动,对成功举办赛事活动的县区给予适当奖励。
2、依法加强湖区治理,提升湖区治理能力和水平
加强规划管理。全面落实《白龙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亭子湖风景区总体规划》,协调国家、省林业草原局加快《白龙湖景区近期重点建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完成《亭子湖风景区总体规划》局部范围调整工作。持续保护巩固生态环境治理成果。全面贯彻落实《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保护条例》,制定白龙湖亭子湖保护措施。加强湖区管控治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督促县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从源头上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3、压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扎实抓好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学习;夯实基层组织基础;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做好巡视巡察审计整改工作;狠抓作风建设;加强制度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广元市白龙湖管理局属市本级一级预算无二级预算部门。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61.4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361.4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9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61.45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345.84万元增加15.61万元,增长4.51 %,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的目标绩效奖纳入了年初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8.9万元,占82.6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7万元,占6.9%;卫生健康支出12.61万元,占3.49%;住房保障支出24.97万元,占6.9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广元市白龙湖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61.45万元,具体用于基本支出332.1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73.4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8.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53万元)、项目支出29.29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白龙湖管理局2020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332.1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74.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支出58.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六、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广元市白龙湖管理局2020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7.5万元。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较2019年预算下降40%,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改进作风、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指示精神;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运行维护费4.5万元),与2019年预算减少10%,减少原因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过紧日子”的精神。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市白龙湖管理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元市白龙湖管理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预算机关运行经费31.5万元。包括办公费3.8万元、物业费3万元、邮电费2万元、电费1.5万元、水费0.8万元、差旅费5.9万元、印刷费3万元、培训费2万元、会议费2万元、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
(二) 政府采购情况
广元市白龙湖管理局2020年无政府采购计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广元市白龙湖管理局2020年无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广元市白龙湖管理局为维护白龙湖亭子湖水上经营及安全和集中整治湖区违法违规现象,每年将协调组织市、县(区)公安、农业、应急管理、应急管理、海事和湖区保护与发展等相关部门以及沿湖相关乡镇政府,在白龙湖亭子湖开展市、县区、乡镇三级联合执法检查,确保湖区水上经营秩序安全及国有渔业资源不受破坏; 为加强白龙湖亭子湖水上安全,提高沿湖企业、从业人员及群众水上安全应急处置、自救等能力,市、县(区)两级公安、农业、水利、卫生、应急管理、海事和湖区保护与发展等相关部门以及沿湖相关乡镇政府,每年定期在白龙湖亭子湖联合举办大型水上安全应急救援演练,确保湖区水上作业和娱乐活动生命和财产安全;完成向上争取资金300万元,完成1亿元以上项目签约; 做好脱贫攻坚帮扶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必须不折不扣完成。千方百计争取项目、资金,因地制宜发展增收致富产业,全面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确保按期脱贫退出。按照工作要求,必须保障驻村帮扶工作干部的基本待遇,让其安心帮扶、放心帮扶。详情见2020年部门支出绩效目标批复。
十、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及行政事业单位的离退休经费(主要是退休人员的活动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未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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