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0年白龙湖亭子湖“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湖区保护与发展中心,机关各科室,市嘉桓渔业公司:
现将《2020年白龙湖亭子湖“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2020年5月29日
2020年白龙湖亭子湖“安全生产月”活动
实施方案
按照市安办《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广安办〔2020〕38号)精神,进一步强化白龙湖亭子湖(以下简称“两湖”)水上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两湖”景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为主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问题整改、典型宣传、知识普及等活动,增强湖区群众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两湖”景区安全生产水平和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
活动于5月20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主要包括以下“四大专项”活动: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通过安排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会议、职工会议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不牺牲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底线,增强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责任单位:各县区湖区保护与发展中心,办公室,机关党支部,市嘉桓渔业公司)
(二)“水上联合执法”活动
一是集中整治活动。5月下旬,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主题,牵头组织市级相关部门,联合各县区湖区保护与发展中心,对“两湖”各类违规垂钓平台、偷捕渔业资源行为和新增“三无”船只进行执法整治,同时排查、处置不达标排污口、违规建设项目、破坏湖岸线景观行为和湖区乱搭乱建行为,坚决消除安全隐患。二是经验交流总结会。6月上旬,组织市、县区相关部门,召开水上联合执法工作经验交流总结会,对相关工作进行总结。(责任单位:各县区湖区保护与发展中心,政策法规科,市嘉桓渔业公司)
(三)开展“排查整治进行时”专题活动
各县区湖区保护与发展中心要按照《关于切实做好“两湖”汛期安全工作的通知》(广白局发〔2020〕6号)文件要求,针对汛期和端午节前情况,加强对旅游安全、项目施工、渔业生产、森林防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市嘉桓渔业公司要发动水上渔业生产员工和管护人员,对公司水上生产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防范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单位:各县区湖区保护与发展中心,市嘉桓渔业公司)
(四)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各科室、机关党支部、驻村工作队要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产业发展科重点围绕加强市渔业公司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提升水上工作员工安全素质,开展安全生产进企业活动。驻村工作队要组织帮扶干部,结合生活习惯教育,围绕提升安全意识、丰富安全常识为重点,对联系村群众开展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机关党支部要围绕营造基层社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开展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办公室要组织干部职工围绕机关、家庭安全隐患查找,开展安全宣传进机关、进家庭活动。(责任单位:各科室、机关党支部、驻村工作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协调和督促市、县区相关部门对“两湖”景区水上旅游企业、垂钓平台经营者、船只业主等群体进行安全检查。各县区湖区保护与发展中心、市嘉桓渔业公司要成立相应的活动组织机构,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相关县区部门、沿湖乡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二)加强宣传,保障实效。要围绕活动主题,认真查找安全生产领域中的短板和不足,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使沿湖广大群众普遍受益。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并借助村广播、微信平台、门户网站等宣传手段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活动的影响力和知晓面。
(三)统筹兼顾,形成常态。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和“两湖”联合执法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在人员组织、时间安排、工作目标上形成统一。要坚持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对前期开展的各项活动进行“回头看”,坚决防止各类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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