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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大舜副局长带队督查指导白龙湖在建环保项目

发布时间:2019-07-17  来源:本网  点击量: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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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局《白龙湖亭子湖生态产业发展与管理保护工作检查(巡查)方案》安排,7月11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大舜带领规划科、项目科、资源科、督查督办科等相关负责同志对白龙湖青川辖区在建的乔庄河防洪治理工程项目、骑马乡和营盘乡在建污水处理厂项目及已建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湖面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巡查)。

检查(巡查)人员一行冒着大雨先后到乔庄河防洪治理工程项目施工现场(骑马乡新民村2-4组、木鱼镇木鱼村1社1.6公里)、骑马乡场镇两处在建污水处理现场、营盘乡在建污水处理现场及湖面垃圾漂浮打捞等现场进行检查(巡查),现场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人员沟通交流,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明确要求:一是骑马乡防洪治理工程项目施工段要严格按照批复方案,加强沟通协调,在切实保护景区资源环境的前提下精心组织、文明施工,加快进度,确保白龙湖水位来临前完工;二是木鱼镇木鱼村1.6公里的防洪治理工程已基本完成,要及时对河道进行清理,确保汛期安全;三是在建的骑马乡污水处理厂,要精心安排,抓紧推进,施工过程中要加强与市龙亭公司对接,确保切实发挥效能;四是主体基本完工的营盘乡污水处理厂,要加快污水管网的施工进度,注意施工过程的安全防护,确保安全,杜绝建筑垃圾倾倒湖中,影响湖区环境,破坏水资源。

现场检查(巡查)后,在青川县白龙湖管理局召开了座谈会,就检查(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与青川县白龙湖管理局分管负责人交换了意见,孙大舜副局长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强化景区保护管理,景区范围内实施的所有项目必须符合《白龙湖总体规划》和《风景名胜区条例》相关要求,实行审批备案管理,注重对审批项目的监管,凡未经批准的项目,一律不得实施。二是切实履职尽责,强化日常巡查、检查,及时发现查处破坏景区资源环境的行为,确保景区资源环境免遭破坏。同时做好湖面钓鱼平台监管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三是加强与县委县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的沟通衔接,及时互通情况,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湖区范围内在建项目的顺利推进,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湖面垃圾漂浮物及时清理处置,湖区周边环境得到有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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