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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新闻发布会
时间:2007年12月26日上午10:00至11:00 地点:建设部5楼礼堂 李秉仁:各位上午好,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这是建设部今年最后一次定时定点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通报全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的有关情况,我们很高兴邀请到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司长、建设部风景名胜区管理办公室主任李东序同志,城市建设司巡视员、建设部风景名胜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王凤武同志。下面请李东序司长介绍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的工作情况。
李东序: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首先感谢新闻界的朋友们长期以来对风景名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工作的有关情况。 一、开展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工作的历史背景 风景名胜资源是大自然和前人留下的珍贵的、不可再生的自然文化遗产和宝贵财富。风景名胜区是自然史和文化史的天然博物馆。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对于改善生态环境,发展旅游业,弘扬民族文化,激发爱国热情,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都具有很大作用。特别是当前,保护和利用好风景名胜资源,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护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迫切需要;是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促进社会主义社会和谐需要。人们在游览祖国大好河山、观赏美好自然风光的同时,接受爱国主义教育,享受生态文明,促进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自1982年国务院公布首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至今,风景名胜区工作取得很大进展,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目前,全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已达到187个,还有省级风景名胜区约480处,风景名胜区总面积近11万平方公里,约占国土面积的1.13%,基本形成了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的管理体系。在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中,泰山、黄山、武陵源、九寨沟等19处风景名胜区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自然遗产或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等30个单位被列入首批中国国家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预备名录,成为中华民族乃至全人类的共同遗产。经过25年来的努力,基本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风景名胜区管理体系,一大批珍贵的风景名胜资源进入了国家保护和管理的轨道,有力地推动了国家旅游事业和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促进了社会文化的繁荣,巩固了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开创了风景名胜区事业的新局面。 前几年,风景名胜区建设和管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1999年,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城乡规划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近年来许多地方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对风景名胜资源过度开发,使许多重要的风景名胜资源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和污染,一些风景名胜区自然和文化景观正在迅速退化和消失。这种‘自杀’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加强风景名胜区的规划、保护和管理工作刻不容缓。” 为此,2002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建设部等九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规[2002]204号),明确提出了加强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的具体要求。据此,建设部从2003年起部署开展了全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工作。其主要内容是,针对一些风景名胜区存在的保护管理不善、资源破坏现象严重的问题,重点对风景名胜区管理体制、总体规划编制实施与核心景区划定、违规违章建设拆除与破坏风景名胜资源行为的查处、规范设立标志标牌、景区监管信息系统建立、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等六个方面开展集中整治。通过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促进风景名胜区保护、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水平的提高,向社会提供更好的服务,树立风景名胜区的良好形象。 二、五年来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的主要工作和主要成果。 通过五年的综合整治,全国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体制机制明显理顺、规划监督管理力度明显加大、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保护监管手段明显加强、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整体形象明显提升、风景名胜区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一)加强部门协调,体制机制明显理顺。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高度重视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工作,建立健全综合整治领导组织机构,发挥各部门的管理优势和积极性,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综合整治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通过综合整治,地方主管部门和许多风景名胜区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逐步做到统一规划、统一管理。一些风景名胜区推行了综合执法,有效提高了执法效率,推进了风景名胜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工作。 (二)加强法规制度建设,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许多省市和风景名胜区都制定了相应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形成了较为完整的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法规体系,对风景名胜区的资源保护、规划建设、行政管理和旅游服务等发挥了重要的保障、规范和指导作用。 (三)严格规划建设管理,规划监督管理力度明显加大。目前,已有144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完成了总体规划编制(或修编)并已上报国务院审批,占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数的77%;其中97处总体规划已经批准实施,占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数的51.9%。130多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编制各类详细规划300多项,保障了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具体实施。规划建设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大,开发建设行为逐步得到规范。 (四)大力整治违法违规建设,风景名胜区环境明显改善。五年来,各地景区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10752起,拆除违规违章建筑面积140多万平方米;取缔违规商业摊点2.4万处;关闭非法采石场10618处;净化水面、美化水景700平方公里;退田还湖、退地还海1000平方公里。这些举措,改善了风景名胜区的环境,保护了风景名胜资源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五)建设监管信息系统,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监管手段明显增强。目前,全国已有27个省级主管部门和148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基本完成了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采购遥感数据8.5万平方公里,对15个省的21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进行了遥感监测抽查,监测面积达到3.5万平方公里,共采集变化图斑1000余处,并对其中500余处有疑问的变化图斑进行了现场核查和处理。风景名胜区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的运用,实现了对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情况以及资源与环境的保护状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动态监测,提高了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工作现代化、信息化的水平。 (六)规范设置标志标牌,风景名胜区整体形象明显提升。通过综合整治,风景名胜区共撤销不规范标牌2.5万块,更换和添置新标牌4万块。现在,绝大多数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范设立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标志,景观标识标牌新颖美观、富有地方特色,基本形成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标志、景观景点介绍牌、古树名木保护牌、公益事业宣传牌、公共设施标志牌、交通引导牌、森林防火警示牌、游览安全提示牌”等功能齐全、美观大方的标志标牌引导系统,改善了风景名胜区的整体形象。 三、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考核验收情况。 五年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也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在各省、市、自治区进行自查的基础上,今年7月至9月,建设部组织十个检查组,分赴全国对五年来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通过综合整治验收考核,建设部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工作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授予峨眉山、黄山、武夷山、庐山、杭州西湖、泰山、南岳衡山、织金洞、石林、新疆天池等10家管理机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十佳单位”的荣誉称号,授予八达岭特区办事处与十三陵特区办事处等43家单位“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工作优秀单位”的荣誉称号;授予秦福荣等20位同志“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优秀工作者”的荣誉称号,李晓肃等175位同志“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先进工作者”的荣誉称号。同时,建设部还对二十五年来为中国风景名胜区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全行业有重要影响的谢凝高、陈素伟、姬保山、马纪群、马元祝、张国强、张延惠、李正明、姚国钧、冯关芳等10名老同志颁发了国家风景名胜区事业发展突出贡献奖;对网络评选出来的“最受群众喜爱的中国十大风景名胜区”(黄山、峨眉山、武当山、武夷山、武汉东湖、庐山、衡山、洛阳龙门、蜀南竹海、八达岭--十三陵);“最佳资源保护的中国十大风景名胜区”(峨眉山、黄山、武夷山、九寨沟、庐山、崂山、泰山、杭州西湖、石林、天山天池);“最具有特色的中国十大风景名胜区”(青城山-都江堰风景区、蜀南竹海、武陵源、三江并流、大理、织金洞、鼓浪屿、华山、方山长屿硐天、黄果树);“最具潜力的中国十大风景名胜区”(三清山、黎平侗乡、麦积山、天柱山、五大连池、腾冲地热火山、河南云台山、荔波樟江、崀山、本溪水洞)等四十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颁发了奖牌;对在风景名胜区职工、管理、领导岗位上分别工作25年、15年、5年以上的领导、干部、职工颁发了事业发展纪念奖。 通过综合整治考核检查也可以看出,各地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很不平衡。少数地方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对照综合整治工作的标准和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建设部已对其中存在突出问题验收不合格的十个风景名胜区提出了限期整改的要求,这十家风景名胜区分别是:湖南省猛洞河、辽宁省金石滩、福建省桃源洞—鳞隐石林、山东省胶东半岛海滨(成山头景区)、湖北省大洪山(钟祥景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漓江、长江三峡(重庆市辖区)、四川省石海洞乡、贵州省赤水、云南省瑞丽江—大盈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这些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滞后;建设项目违规审批和建设;违反《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将风景名胜区管理、规划、监督以及门票出售等行政管理职能交由企业经营管理;风景名胜区未实行有效管理,环境卫生、旅游安全等管理混乱;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等。 对上述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整改要求,建设部已向有关省发出督办通知,责成有关省级建设(园林)主管部门督促有关方面加大工作力度,限期整改,要求在2008年6月底之前完成整改工作,报建设部审核验收。对整改以后仍然达不到要求,或者违反《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管理混乱,对风景名胜资源造成破坏的,将按规定程序建议撤销其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命名,并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下阶段,建设部将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风景名胜区条例》,推进风景名胜区各项工作。 最后,我代表建设部城建司、建设部风景名胜区管理办公室对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对风景名胜区工作的支持表示衷心地感谢!希望新闻界的各位朋友继续关心、支持风景名胜区事业,发挥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帮助宣传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和先进景区,宣传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社会公众树立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意识,扩大风景名胜区事业的社会影响,促进风景名胜区事业协调发展。 下面,我和王凤武同志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 中国经营报记者:在通报的材料里看到十个风景名胜区限期整改的要求,其中包括长江三峡,不知您是否可以详细介绍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被提出限期整改要求的具体原因和情况,和现在介绍的长江三峡库区工程建成之后长江三峡的风景名胜区规划、风景名胜区在自然条件和人文条件上会有哪些变化?第二,对于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限期整改,这个限期整改是多长时间,如果仍然不能达到建设部的标准,最终的命运是怎样的? 王凤武: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基本上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位于湖北宜昌三峡库区的所在地,另一部分是位于重庆辖区。我们这次提出限期整改的主要是针对重庆辖区的三峡风景名胜区所存在的问题,不涉及您刚才所提的三峡库区。 重庆三峡风景名胜区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没有按照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以及国务院国发[2002]13号文件和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0]2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要求编制并上报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国务院的《风景名胜区条例》明确提出自风景名胜区设立之日起,两年内必须编制完成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重庆三峡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至今没有编制并上报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这是一方面的问题。二是重庆三峡风景名胜区没有按照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的有关要求,对资源加强保护和监管,主要是反映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风景名胜区条例》明确规定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出售风景名胜区的门票,风景名胜区的门票收入要实行收支两条线,也就是说风景名胜区的门票不能交由企业出售,变成企业的收益。三峡风景名胜区很多景点是把门票的经营权出让或者转让给企业,这是一个问题。第二,没有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实行有效的监管。在我们下发的文件当中明确要求,重庆市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要纠正出让转让景区经营权、管理权和门票出售的行政管理职能的行为,认真贯彻落实《风景名胜区条例》,并编制总体规划。限期整改的期限全国是一致的,都要求在明年6月底以前完成。 二十一世纪经济报记者:刚才王司长介绍有的风景名胜区将管理规划监督以及门票出让的行政职能转让给公司,刚才提到重庆的三峡景区,还有没有别的景区存在这样的问题?第二,建设部对代替这些风景名胜区出售门票行为的公司有没有进行深入调研,他们的经济收入状况如何,建设部有没有对这种行为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进行调研? 李东序:风景名胜区的门票收入是目前风景名胜区的一个主要收入来源。这在国际上是不一样的。风景名胜区和国外的国家公园基本上属同一个体系。有一些国家,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他们最主要不是靠门票收入,而是靠政府财政的拨款来管理和维护。但是目前中国还做不到这一点,风景名胜区管理和维护费用基本上还是靠门票收入。关于门票收入,《风景名胜区条例》明确规定,它属于资源性的收入。风景名胜是一种资源,即是有形的资源,又是无形的资源。门票收入是资源收入,这个收入应该是政府的收入,是公共收入。这个收入主要用来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和维护。因此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门票的收入必须由管理机构来直接管理,不能把门票收入转让给企业。换句话说,不能把这种公共的收入或者资源的收入转变为企业的经营收入。这是一个本质的问题。客观讲,门票的收入被转让给企业的情况,在开展五年综合整治工作以前,很多地方都存在这个问题。通过五年的综合整治,特别是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颁布以后,各地采取了措施,依法管理,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要求做了调整和改正,目前从总体上来看,基本上都规范起来了。但是应该承认,不仅仅是重庆辖区的长江三峡存在这个问题,我们公开曝光和限期整改的十个景区中的其他景区也有类似情况。最近我们正在积极联系,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由财政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要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尽快制定关于门票出售、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以便于更具可操作性。 中国环境报社记者:现在风景名胜区最主要的环境问题是什么?第二,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什么? 王凤武:中国的风景名胜区正像温家宝总理所阐述的那样,是国家的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中国的自然遗产和文化遗产同世界上的自然与文化遗产一样面临着共同的威胁。我想借用《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公约》里所谈到的,当前在全世界范围内人类的自然和文化遗产所面临的一些共同的主要威胁。这些威胁主要是蜕变加剧,大规模的公共和私人工程、城市和旅游业迅速发展所造成的遗产消失的威胁。土地的使用变动或转换使用性质所造成的破坏以及灾害和灾变,包括火灾、地震、山崩、火山爆发、水位变动、洪水和海啸等。中国的风景名胜区现在已经占国土面积的1.13%左右,这些遗产虽然受到的威胁情况不一样,但这些共性的威胁是和世界范围内遗产所受到的威胁是一样的。 当前建设部最主要的是对风景名胜区进行保护性的监测,我们认为当前尤其要注意过度的开发建设,使我们珍贵的自然和文化遗产的价值避免受到贬低或者造成破坏,甚至变成永久性的消失。这是我们当前尤其要关注的。谢谢。 李东序:我补充一下,刚才这位女士提出来环境保护的问题,我个人理解风景名胜区不同于自然保护区。经国务院正式批准的,一个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个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我理解主要是从国家大的生态安全和保障方面考虑而设立的,因此原则上是不应该有大量人类活动的地方。风景名胜区则不同,主要有两大功能,一个是保护,一个是利用,既要保护也要利用,这两者必须要兼顾好。从风景名胜区的定位和性质来看,我觉得从环境保护角度上遇到最大的问题和挑战是刚才王司长所讲的,人类面临着各种人为和自然灾害的威胁。风景名胜区的自然景观和文化景观具有唯一性、脆弱性和不可再生性。风景名胜资源是非常脆弱的,也是唯一的,一旦破坏是不可再生的。所以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工作首先要保护原生态,它的真实性、完整性,使它能够永远的保存下去。风景名胜区工作“十六字”方针中就有一个“永续利用”。所以,保护是我们的重点,保护的重点是它的真实性、完整性。我补充这一点看法和我们这位搞保护的同志一起交流。谢谢。 中央广播电台记者:今年我们节假日进行一定的调整,有关的专家可能一方面的观点是认为我们对于旅游的需求可能是在日期上分散了,但另一方面的观点对于旅游的需求,像春节、十一旅游的需求会更加集中,我想问李司长在风景名胜区管理方面您是持什么样的观点?您认为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在近期针对假日的调整有没有相应的政策?今年春节七天的假期旅游部门认为明年的“五一”黄金周的取消可能对今年春节的旅游压力进一步增大,对于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方面有没有进一步相应的应对措施?谢谢。 李东序:关于节假日调整能产生的变化和带来的影响,社会各方面都很关注。网上也是非常热门的话题。这一点国家发改委和国家旅游部门已经做了大量详细的调查和分析。建设部是国家旅游假日办的成员之一,就风景名胜区这一块来讲,经济社会发展对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工作带来了许多新的课题,这不仅仅是节假日的调整。有的人说21世纪是回归自然的世纪,也就是说当我们中国人民的经济水平和生活水平达到小康水平时候,我们的人民经济生活水平好起来,更多的人会出行旅游,更多的人会投身于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去浏览祖国的大好河山,享受和感受自然风光。目前,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已成为提供旅游的重要场所。从这几年的情况来看,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接待的旅游人数增长是非常快的。如华山去年接待的人数是93万人,今年到11月底已经达到108万,不到一年增加了15万人次。这给风景名胜区带来了严峻的挑战。风景名胜区既要让广大游客享受自然、游览观光,又要注意保护好风景名胜资源,不要因为人满为患造成安全问题,甚至破坏风景名胜区的资源。 如何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要求,正确处理好保护和利用的关系,我们主要采取两个办法:一是积极主动的发展新的风景名胜区的景点来疏散人流。大家不要挤到一个点上,中国的风景名胜区资源是非常丰富的,在全国而言也是要扩展,可能我们将来还有更多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同时,风景名胜区也要开辟一些新的景点。二是要严格执行保护。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里有一章专门的内容是针对风景名胜区的容量进行控制。比如九寨沟经过专家计算,它规划控制的总量如果每天最高峰是2万人,那么就必须要控制在每天的人流量在2万人以内,因为人进来以后对生态环境、气候等方方面面有很大影响。风景名胜区内所能提供服务的一些设施也是有限的,所以我们要把人流控制好,避免出现安全、接待或其他方面的问题,更要防止超容量对自然造成破坏。节假日已经调整了,也马上就要过新年了,这种调整肯定会带来一些变化,到底有什么样的变化?还有待于时间和实践的检验。风景名胜区主要应在这两方面做好应对工作。同时我们也将要求各地加大管理力度,加大安全防范的措施,来保证游客的人身安全。谢谢。 光明日报记者:现在已经有了国家的自然遗产预备名录,明年我们申请世界自然遗产的项目是什么?能否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谢谢。 王凤武:根据《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的要求,每一个缔约国每年可以申报两项遗产项目,原来的世界遗产委员会的凯恩斯决议,规定每个国家每年只能申报一项。后来经过中国等几个遗产大国的努力,在我国苏州召开的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上,修改为每个国家一年可以申报两项世界遗产项目,但是其中至少有一项是自然遗产项目。根据国务院世界遗产申报职能的分工,建设部负责申报自然遗产以及自然与文化双遗产,国家文物局负责申报文化遗产。非物质遗产是另外一个公约,这项工作主要是由文化部来负责。我们明年的项目国务院已经正式批准,中国政府已经正式提交给世界遗产委员会,准备在明年7月份召开的世界遗产大会上,将要审议的自然遗产项目是江西省的三清山风景名胜区,文化遗产项目是福建土楼,这两个项目已经正式报出,而且联合国已经派出了专家赴实地进行考察,现在正在准备评估报告。我们希望三清山能够顺利列入世界遗产,使我们国家的自然遗产增加一个新的项目。谢谢。 人民日报记者:目前很多地方在搞城乡统筹土地流转的过程当中,都打着开发旅游资源和开发风景名胜的名义使土地的性质发生一些变化,包括有一些地方还配建了房地产的项目,不知道这次通报的这十个案例中有没有出现这种违规情况?对这种土地性质在开发旅游的过程中发生的变化,有没有相应的掌握?谢谢。 王凤武:风景名胜区的开发利用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变相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也存在土地违规方面的问题。建设部已认真地进行了查处,比较典型的是山西省北武当山项目,它是非常典型的风景名胜区土地开发利用违规行为。风景名胜区违规是变相出让、转让风景名胜资源,把北武当山的风景名胜区的开发权、经营权、管理权以及受益权全部出让给一个企业,签定了合同经营期限是70年。与此同时也存在着严重的土地开发利用违规的问题,先后两次以和当地村民签定协议的方式,将近700亩的土地使农业用地变相的转换为旅游设施建设用地和房地产开发用地,这个项目我们进行了认真查处,而且也进行了全国的通报。这方面的问题是存在的,我们会坚决按照国务院文件的要求,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风景名胜区不能变相搞旅游度假村,也不能变相搞房地产开发。 李东序:我补充一点,刚才这位先生提出来我们通报的十个检查不合格的风景名胜区中,还没有滥建开发区或者变相的占用土地资源搞房地产开发的现象。刚才王司长已经讲了,从总体上来讲,特别是在我们《风景名胜区条例》颁布实施以前,确实存在一些这方面的问题。《风景名胜区条例》规定得非常清楚,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已经建设的应当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逐步迁出。《风景名胜区条例》这一条规定得非常严格,是一条刚性的规定,现在大家的保护意识还是非常强的,就我们的了解来看,现在风景名胜区基本上是拆得多。最典型的是南岳衡山,由于历史的原因,造成在南岳衡山的主峰上建成了31个宾馆或培训中心、招待所。为了更好的保护自然环境,为了贯彻《风景名胜区条例》,在综合整治过程中,湖南省委、省政府下了决心,他们从今年开始,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把山上的31个宾馆拆除了27个。决心非常大,措施力度也是非常强的,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做了深度报道,对他们的事迹给予了表彰。 中国房地产报记者:我想延伸的问一下,据我所知风景名胜区的门票收入不足以完全维持风景名胜区的保护、人员的开支这些支出等,我们在加大保护力度方面投资可能需要更大,在政府的财政支出方面有没有一定的倾斜力度?谢谢。 李东序:这个问题提得好,应该说特别是一些欠发达地区的门票收入还不足以支撑它的管理维护,更谈不上促进它的发展。中国的风景名胜区187个,从发展来看很不均衡,发展好的实际上已达到国外国家公园和世界遗产的保护水平,我们这次表彰十个单位,像峨眉山、九寨沟、黄山都是我们的标杆,世界遗产专家来中国看,都感觉中国的遗产保护和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工作已走在世界的前面。这是从好的方面讲的。当然,我们也有发展差的,发展很不均衡。像这些发展好的景区的经济收入是相当可观的,他们的门票收入每年都能达到2—3个亿。由于风景名胜区事业的发展带动了旅游,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也帮助当地的老百姓脱贫致富。最典型的是峨眉山,辖区里有15000多老百姓,通过风景区发展带动他们的发展,统一管理,给他们提供就业的机会,创造很多发展的门路。他们每年人均收入可以增加200—300元。 但是欠发达的地区收入状况也是很不好的,因此我们要有统筹的考虑。一是国家和各级政府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根据地方财力发展情况逐步加大对风景名胜区的投入。根据我的了解,这几年从中央到地方各级财政,对这方面的投入都不少。二是规范风景名胜区的门票收入,真正把资源收入用在风景名胜区的保护管理和发展上来。三是鼓励社会各方面的投资,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各项规定的基础上,投入到风景名胜区来进行建设。在风景名胜区规划的旅游接待区域范围内,宾馆、服务设施,包括索道、缆车、交通等可以经营的项目,鼓励和支持社会的企业来投入经营。但是投资者要服从法律法规的规定,服从风景名胜区的管理要求,要签订好相关特许经营的合同。 通过各方面的措施,希望把风景名胜区建成一个长期、稳定、良性循环的投入产出发展机制。这里我特别要强调一点,风景名胜区内不可能、也不允许利用开发房地产来赚钱。这是我们要严格管理的,风景名胜区要将保护放在第一位,以风景名胜资源提供观赏为主,不能把人工化、城市化的东西引进来,这在过去是有深刻教训的。因此,这是我们严格禁止和反对的。谢谢。 李秉仁:感谢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祝大家节日快乐,健康幸福!明年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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