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市长邹自景主持召开七届市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元市重点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试行)》。《办法》规定,我市将在监测断面的上下游之间实行水环境生态补偿横向转移支付。会议指出,该《补偿办法》是我市探索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措施,对保护好绿水青山,建设中国最干净城市起到了保障作用。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激励和约束制度共同作用,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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