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保护条例》暨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培训班开班- 四川省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blhglj.cngy.gov.cn)—【官网】
欢迎来到本网站!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策 - 政策文件

《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保护条例》暨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培训班开班

发布时间:2018-09-21  来源:本网  点击量:520

为深入学习、贯彻《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工作安排,9月20日,市委组织部和市白龙湖管理局共同举办的《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保护条例》暨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培训班顺利开班,来自市人大相关委室、市、县(区)相关部门、沿湖乡镇负责同志以及市白龙湖管理局、市龙亭公司、嘉桓渔业公司全体干部职工近160人参加了学习培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苟英明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市“两湖”办主任,市白龙湖管理局局长李浩生主持开班仪式并致辞。

    “两湖”作为嘉陵江上游重要的生态涵养地和我市第二饮用水源地,保护面积近900平方公里,水域面积194.4平方公里,水体67.7亿立方米,是中国西部最大的两个淡水湖泊。湖区人口众多,覆盖苍溪、剑阁、青川、利州、昭化5个县区38个乡镇近70余万人口,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康养旅游名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5月31日,我市第一部地方实体性法规《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保护条例》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苟英明在开班仪式上指出,做好《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保护条例》的宣传和贯彻,是当前全市各级各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举办培训班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切实宣传好、贯彻好、执行好《条例》。她要求,要认真组织《条例》的学习宣传,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配套管理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维护法律的尊严。广大参训人员要带着使命学、带着感情学、带着问题学、带着任务学,严格遵守培训纪律,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此次培训班共两天时间,邀请了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胡兴建、成都理工大学教授李晓琴等国内知名专家学者以及市级部门重要岗位的业务专家和领导同志,围绕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市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解读《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保护条例》、行政执法、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安全生产、生态康养旅游名市建设等相关内容进行了专题讲解与辅导。授课老师讲授内容丰富、观点鲜明、见解深刻、视野开阔,给学员带来了丰厚的精神食粮。集中学习虽然时间紧,课程满,但大家精神饱满、态度端正,认真听课,悉心记笔记,积极参与交流互动、深入开展研讨,成效显著。

在培训班结业式上,市白龙湖管理局副局长袁正安同志作了结业讲话,总结了本期培训班的特点,概括了大家所取得的收获,并对各位学员以后的学习、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大家纷纷表示,经过这次培训,开阔了视野,理清了思路,提升了能力。回去后,将充分运用新的学习成果,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改进工作方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推动“两湖”发展再上新台阶作出新的贡献。

上一篇 下一篇


Copyright © 2024 blhglj.cngy.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主办单位:四川省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新民街266号联系方式:0839-3270880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00011

川公网安备51080002000263号蜀ICP备09004036号-1 网站访问总量:7362911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