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8年9月1日正式实施,这也是我市颁布的第一部地方法规,旨在有力推动“两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防治环境污染和资源破坏,使“两湖”保护有法可依,有法可行。
9月10日上午,剑阁县亭子湖和升钟湖管理局召开会议专题学习《条例》,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子清同志主持,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条例》共五章四十三条,郭子清局长在原文传达学习后着重就“两湖”保护范围、法律依据、管理机构和职责、环境监测和资源保护、渔业产业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解读和学习。
郭子清强调,《条例》是做好“两湖”工作的法律依据,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仔细读、深刻悟,集体学习后还要加强自学并做好学习笔记。同时郭子清就下半年在“两湖”开展学习宣传《条例》工作作了安排部署。一是联系县文广新局将《条例》制成音频资料,同时将音频资料发送各乡镇广播站,利用乡村广播循环播放宣传;二是利用赶场天在沿湖场镇人口集中地发放宣传单,进一步扩大群众知晓范围;三是成立宣传组,由班子成员分别任组长,分片到沿湖乡镇进行大宣讲,做到家喻户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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