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白龙湖管理局“四记重拳”严抓禁渔期管护
“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仔在腹中”。为养护白龙湖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湖内水生生物多样性,促进生态渔业可持续发展,青川县白龙湖管理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渔业法律法规,连出“四记重拳”加强生态渔业管护暨春季禁渔。
严格船只管控。组织涉及的4个乡镇对辖区村社内现有各类船只再次彻底摸排,建立台账,逐一登记管理。密切监管沿湖及周边各类造船厂,切断违规建造船只源头,依法取缔群众私购、私建、私用渔船233艘,无擅自新增自用船只。
严格垂钓监管。突出垂钓平台管控,强力整治违规搭建垂钓平台,对违规行为坚决制止、限期整改、严肃查处。坚决禁止随意改变地点、改变建设模式、私搭乱建、降低安全和环保要求等违规违法行为。规范垂钓活动,划定垂钓时间、区域和点位,禁止野钓和夜钓行为。
严格湖面保洁。充分发挥沿湖乡镇保洁队伍、环境保护中心作用,组织开展白龙湖景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对景区进行全天候24小时监管、预警预报,突出潜在污染源点位监控,严处湖面和陆岸、库叉、支流等卫生死角,主动做好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日常巡查,坚决禁止污染水质行为。
严格渔业执法。联合沿湖各乡镇与县农业局、县公安局白龙湖水上派出所力量,进行拉网式清除白龙湖内各类网具及其他捕鱼设施设备,对拒不配合禁渔、拒不拆除网具、顽固抵制的对象,组织执法力力量强制拆除。
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船只、车辆2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开展集中专项整治8次,开展大规模水上安全保障应急演练1次;缴获非法捕捞网具30余副、虾笼300余个,协同增殖放流鱼苗50余万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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