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白龙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四川省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blhglj.cngy.gov.cn)—【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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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白龙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发布时间:2017-09-27  来源:本网  点击量:2604

一、规划概况介绍

白龙湖风景名胜区位于四川省广元市西部,地处川、陕、甘三省交界处。在广元市内跨青川县和利州区,2004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在广元市旅游产业“十二五”规划中,白龙湖风景名胜区是水上游览线路的一个重要节点。该风景名胜区面积辽阔,特殊的地理位置,优越的区位条件,为其风景名胜区的发展带来机遇。白龙湖风景名胜区拥有丰富的山水自然景观、神秘莫测的历史古迹等奇特景观。在风景名胜区北部设有出入口的兰海高速对本区域旅游有重大催化作用。“十二五”期间,随着广陕、广南、广甘高速公路及其连接线,兰渝铁路、西成客运专线等重大交通工程的建设,广元市作为旅游城市的可达性大大增强。

(一)规划原则

1、体现“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

2、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区域协调发展和经济社会全面进步的要求,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服从保护的原则,突出风景名胜资源的自然特性,文化内涵和地方特色。

3、丰富游览方式及游览内容,在突出水上游览项目的同时,增加陆上游览方式,加强参与性项目,提高游兴,避免单调疲劳。

4、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各类基础设施标准,保证基础设施不对风景资源及环境造成破坏。

  1. 强化管理,赋予风景区管理机构以统一、权威的执法和行政管理权力。

    (二)规划范围与性质

    1、风景区范围

    规划范围北至姚渡镇,西至木鱼、骑马镇,南至紫兰坝水电站,东至省界,总面积420.3km2,其中水域面积75km2

    2、外围保护地带

    由三部分组成。北部为姚渡镇镇区及附近景点;西部为青草坪景区、小三峡景区西侧至兰海高速公路及木鱼镇镇区附近地域;东部为小三峡景区东侧至龙池山。总面积110.3km2

    3、风景区性质

    白龙湖风景区位于川、陕、甘三省交界处和四川省重要的风景展示环及主要发展轴带上,是联系三省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和民俗民情的纽带。以广阔而丰富的水体空间和“三国文化”景观为特色,具有水上观光游览、文化探源、休闲娱乐等多种职能的湖泊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三)规划定位

    根据《广元白龙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服务接待基地、服务接待区、服务接待点三级服务接待设施。服务接待基地设在沙洲镇,服务接待区设在三堆镇、木鱼镇、姚渡镇、幸福村、永红村。服务接待点根据游程及观赏要求设置。为落实完善并深化细化《广元白龙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本次规划结合游线组织和服务功能的需要,根据风景名胜区地形地貌及建设场地的可能性,设置了8处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的服务接待点,辅助周围1km-2.5km半径覆盖范围内相应景点对游人的服务接待。

    规划结合8处服务接待点周围景观环境,赋予其相应主导功能和景观特征。三堆游客中心以整个风景名胜区游客的接待服务功能为主,承担风景名胜区整体的介绍与导引功能;沙洲码头和飞凤码头以交通集散功能为主,辅助有购物功能;太阳湾以高端住宿接待为主;文武村钓鱼基地与金洞乡钓鱼基地以垂钓休闲体验服务为主;湖心岛和观景平台以提供最佳观景设施为主。同时本次规划结合姚渡镇的三省交界的地理区位及景观特点,提出姚渡镇发展三省文化的旅游接待区,可结合此定位完善接待点的功能。

    (四)规划期限

    《广元白龙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规划期限为:2012---2025年,近期:2012-2015年;远期:2016-2025年。现规划近期已过,本次规划实施已总规远期(即2025年)为目标年。

    (五)规划目标与发展规模

    1、规划目标

    将本次规划的8个项目打造为白龙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最具代表性的服务接待点,完善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的服务接待体系,展现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的特色。

    2、发展规模

    1)游人规模:100万人次/年,日游人量3333人。

    2)常住人口48563人,总人口55459人。

    3、游客容量

    1)游人容量估算

    根据已经确定的各服务接待点用地范围,参考景点的游人容量估算方法,按照面积法估算各服务接待点的游人容量。三堆游客中心、沙洲码头为主要人流聚集地,根据以上两处的特点,瞬时游人容量指标按50m2/人计算;太阳湾、湖心岛以自然风景资源为主,基于保护风景资源的原则,瞬时游人容量指标按200m2/人计算;其余服务接待点均按100m2/人计算。

    根据《广元白龙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日游览时间为10 小时,结合各服务接待点用地规模、主导功能及景观特点,确定相应的单次游人停留时间,继而推算各处日周转率和日游人容量。

    1 游人容量估算表

服务接待点

用地面积(ha

瞬时游人容量指标(m2/人)

瞬时游人容量

单次停留时间(h

日周转率

日游人容量

序号

位置

1

三堆游客中心

5.25

50

1050

2.0

5.0

5250

2

观景平台

1.95

100

195

0.5

20.0

3900

3

飞凤码头

19.45

100

1945

1.0

10.0

19450

4

金洞乡钓鱼基地

1.34

100

134

2.0

5.0

670

5

太阳湾

45.58

200

2279

1.0

10.0

22790

6

湖心岛

5.24

200

262

1.0

10.0

2620

7

沙洲码头

3.94

50

788

2.0

5.0

3940

8

文武村钓鱼基地

4.39

100

439

1.0

10.0

4390

合计

87.14

900

7092

/

/

63010

2)游人规模预测

依据《广元白龙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白龙湖风景名胜区年游客量为100万人次/年,年游览天数为300天,旺季时间为10-12月,日均游人量3333人,日游览时间为10小时。

本次规划游人规模预测采用将风景名胜区总游人规模分配至各服务接待点的方法。综合考虑风景名胜区淡季和旺季的游人规模比例、不同游览时间长度的游人规模比例、不同时间的游览线路等因素,确定各服务接待点游人规模占风景名胜区总游人规模的比例。

淡旺季游人规模——根据总体规划,旺季时间占总游览天数1/3,按旺季游人规模占年总游人规模60%计算,则旺季日均游人规模为全年日均游人规模的2倍,旺季日均游人规模6666人。

不同游览时间长度的游人规模——综合考虑风景资源特点和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的客源,将总游人规模分为1日游、1.5日游、2.5日游三部分,三部分比例根据经验,分别确定为60%25%15%

游览线路——根据《广元白龙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风景名胜区主要游览线路为21.5日游线路和22.5日游线路。1日游游客假设以在单独服务接待点内或邻近景点游览休闲为主,其他服务接待点不承担此处游人规模。本次规划中,除三堆游客中心和观景平台,其余服务接待点均服务于1日游的游客。各处1日游的游人规模占白龙湖风景名胜区中所有1日游服务接待点的比例依据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中景源分布和本次规划各服务接待点在风景名胜区中的定位估算为:飞凤码头占8%,沙洲码头占8%,太阳湾占2%,湖心岛占2%,文武村钓鱼基地占3%,金洞乡钓鱼基地占3%

依据以上各因素,估测各处日游人规模分别为:三堆游客中心2666人,飞凤码头2986人,观景平台1833人,金洞乡钓鱼基地1953人,太阳湾2746人,湖心岛1913人,沙洲码头2986人,文武村钓鱼基地1453人。

(六)规划实施措施

1、管理办法

白龙湖风景区管理局依据《广元白龙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对规划范围内的事务实行统一管理、有效保护合理开发,任何法人和自然人都必须服从《广元白龙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以及白龙湖风景管理局会依据总体规划制定的实施细则、规定和办法。

根据规划,改善旅游条件,加强安全管理,开展观光游览活动,加强服务接待点内道路和交通秩序的管理。

2、实施建议

本规划审批通过后,尽快通过管委会向国家和省市申请专项资金、经营公司自筹奖金、地方财政投入、特许经营等多渠道方式,广泛筹措资金。在规划管理实施过程中,加强经营管理,增大保护投入,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保障风景名胜区的各项事业全面健康持续发展。

对外利用各种途径加强风景名胜区的宣传上作,提高知名度,扩大旅游客源市场。对内加强风景资源保护意识和旅游服务意识,提高村民的乡土地理知识,促进景区硬件、软件建设的全面发展。

切实保证风景名胜区内村民利益,引导村民向旅游服务行业转变,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将村民住宅与服务接待设施共同考虑,为村民提供便利的生活条件,避免风景名胜区开发对村民生活的不良影响。

落实各服务接待点内建设用地指标来源,与各乡镇的城市规划、国土部门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根据白龙湖和紫蓝湖的相关流域规划、防洪规划及河道蓝线定线方案,明确服务接待点内建设用地布局的合理性,由相关部门出具书面意见后方可建设。根据地质灾害评估报告,明确建设用地布局的合理性以及防护措施,由相关部门出具书面意见后方可建设。

坚持规划用地内绿化与环境建设与设施建设同步实施,同步验收的原则,保障规划目标的实现。

、环境质量现状

1)大气环境质量

共设置6个大气监测点,监测因子为:TSPPM10PM2.5SO2NO25项。监测结果表明:各项污染因子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标准要求,区域内大气环境良好

2)地表水环境质量

在白龙江、金溪河、金厂河、乔庄河、刘家河、白龙湖水库、平溪河上苍溪河共设置14个监测断面,监测因子为:pHCODCrBOD5SS、石油类、氨氮、总磷6监测结果表明:各项监测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相关水质标准要求,表明区域水环境质量良好。

3)地下水环境质量

共布设6个监测点,监测因子为:pH、高锰酸盐指数、氯化物、氨氮、总硬度、硝酸盐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镍、铁共9。监测结果表明:规划区域内地下水质良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II类水质标准。

4)声环境质量

共布设11个监测点。监测结果表明:各类功能区的噪声测点均能达标,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状况良好。

5)土壤环境质量

共布设5个监测点,监测因子为:pH、阳离子交换量、镉、铬、铅、铜、锌、镍、汞、砷,共计10项。监测结果表明:各监测点位土壤环境质量良好,各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相关标准。

环境影响分析及预测

(一)大气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规划区的大气环境污染主要来源于规划建设的服务区内的餐饮业排放的油烟和汽车的尾气。

本次规划范围广,规划区内建设的停车场中,有汽车停车场7个,大巴停车位和小汽车停车位共计334个,根据景区规划布局,本次8处规划用地中除文武村钓鱼基地外,其余用地的对外交通均为212国道。结合《广元白龙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12国道路基宽度为16.5米,断面形式为双幅路,木鱼镇文武村的对外交通为105省道,规划红线宽度为6米,断面形式为单幅路。

汽车尾气中主要污染源有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一氧化碳(CO)和颗粒物。这些污染物会影响环境空气质量,并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污染物的排放量与交通量成正相关关系,与汽车的类型和运行工况有关。本次规划实施后,各道路交通量会有所增加,但增加的通行车辆绝大多数为小型车,规划区域环境本底值较低,区域环境有足够容量。规划实施后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造成较大影响。

本次规划项目众多,主要在三堆游客中心、太阳湾和沙洲码头规划建设餐饮项目,各区域相对分散,住宿、餐饮业数量尚不能确定,本次所有餐饮设施产生的油烟全部采用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二) 水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2、区域内污水处理厂分布及服务范围

根据区域内污水处理设施现状情况调查,区域内各乡镇均规划建设有污水处理厂,景区内已建乡镇污水处理厂共6座,规划建设污水处理厂4个,规划区内污水处理厂情况见下表。

.2  景区内污水处理厂分布及服务范围

县区

乡镇名称

污水厂用地面积

建筑面积(亩)

正常运转情况

设计处理能力(吨/日)

处理工艺

建设运行时间

设计出水标准

受纳水体

青川县

姚渡

0.4

0.3

在建

200

PASG工艺

在建

一级B

白龙江

木鱼镇

1.2

0.85

间歇性运行

200-300

LPC一体化处理

间隙运行

一级A

白龙湖

沙洲镇

0.8

0.7

试运行

150

PASG工艺

试运行

一级B

白龙湖

骑马乡

现状未建,规划建设两个污水处理厂。一处主要处理新民组团污水,另一处处理李家沟组团、锡家沟组团和中心组团的污水,处理工艺、处理能力未定。

乔庄河

营盘乡

现状未建,规划建设两个污水处理池处理镇区污水。处理工艺、处理能力未定。

白龙湖

利州区

老金洞乡

0.4

不明

间歇性运行

不明

SBR+人工湿地

间隙运行

一级B

白龙湖

新金洞乡

1.5

不明

间歇性运行

不明

生物转盘+接触氧化+沉淀

间隙运行

一级B

白龙湖

三堆镇

3

不明

未运行

5000

A/O

未运行

一级B

白龙江

3、规划区实施后水污染源强估算

1)规划范围内常住居民的生活污水量

根据总体规划,目前规划区内总户数12437户,总人口54024人。根据规划对风景区居民点的具体调控,调控完成后:骑马乡镇3000人,木鱼镇5000人,姚渡镇6000人,沙洲镇常住人口6000人,三堆镇为26000人,金洞乡控制为3000人,幸福村控制为2000人,永红村控制为1500人,集中居民点人口共计52500人。

规划区内集中居民点和城镇人口污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农村居民产生的污水经自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业灌溉或林业灌溉。城镇常住人口生活用水量按每人每天用水100L计算,排污系数区0.8,则规划区域内集中生活污水量统计见下表。

3  区内居民生活污水排放情况

县区

居民点名称

规划人口(人)

日用水量(m3/d)

日污水排放量

(m3/d)

年污水排放量(万t/a

污水处理站情况

排放浓度(mg/L

排放量(t/a

受纳水体

现状处理工艺

设计出水标准

CODCr

NH3-N

CODCr

NH3-N

青川县

姚渡

6000

600

480

17.52

PASG工艺

一级B

60

8

10.51

1.40

白龙江

木鱼镇

5000

500

400

14.6

LPC一体化处理

一级A

50

5

7.30

0.73

白龙湖

幸福村

2000

200

160

5.84

未建

一级A

50

5

2.92

0.29

白龙湖

沙洲镇

6000

600

480

17.52

PASG工艺

一级B

60

8

10.51

1.40

白龙湖

骑马乡

3000

300

240

8.76

未建

一级A

50

5

4.38

0.44

乔庄河

永红村

1500

150

120

4.38

未建

一级A

50

5

2.19

0.22

营盘乡

0

0

0

0

未建

一级A

50

5

0.00

0.00

白龙湖

幸福村

2000

200

160

5.84

未建

一级A

50

5

2.92

0.29

白龙湖

利州区

金洞乡

3000

300

240

8.76

生物转盘+接触氧化+沉淀

一级B

60

8

5.26

0.70

白龙湖

三堆镇

26000

2600

2080

75.92

A/O

一级B

60

8

45.55

6.07

白龙江

合计

54500

5450

4360

159.14

/

/

/

/

91.54

11.55

/

注:现未建成的污水处理站,设计出水标准均按照一级A进行计算。

2)规划实施后污水量预测

本次规划8处服务接待点的总需水量为427.92m3/d。各接待设施污水量按用水量的80%计,即污水量为342.34m3/d。各服务接待点的污水量分别为:三堆游客中心排放42.66m3/d,观景平台排放29.33m3/d,飞凤码头排放53.66m3/d,湖心岛排放32.98m3/d,太阳湾排放49.89m3/d,金洞乡钓鱼基地排放31.25m3/d,沙洲码头排放73.38m3/d,文武村钓鱼基地排放29.2m3/d

各景点污水处理根据其与乡镇区集中建设区的关系,邻近集中建设区的服务接待点,污水排入镇区内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远离集中建设区的服务接待点,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分散处理,处理后达到中水回用标准,回用于规划范围内建筑冲厕、绿化道路浇洒等方面,富余水量可浇灌周围农田和林地,禁止排入湖区。污水管道均沿服务接待点内主要道路敷设,排水方向顺应地形坡度。

同时考虑山地风景区内污水特点,生活污水主要是餐饮和宾馆的生活污水,每日客流高峰相对集中不同季节污水量波动较大,甚至处于景区不同位置的宾馆、餐厅的排放特点也不尽相同。风景区餐饮污水的排放高峰在中午时段,这时污水的CODCrBOD5浓度都较高;宾馆生活污水排放高峰在晚上,由于洗浴污水的进入,水量较大,相对浓度较低;居民生活污水,属于常年持续性排放,既包括餐饮也包括洗浴,但污水量较少。规划建议宾馆、饭店污水采用生活污水微动力处理系统,村民生活污水采用小型植物处理器。

本次规划服务接待点污水处理方式和去向见下表:

4 本次规划服务接待点生活污水排放方式一览表

序号

接待点位置

废水产生量(m3/d

规划废水处理方式

排放去向

1

三堆游客中心

42.66

在南部停车场附近设一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污水处理后达到中水回用标准,回用于规划范围内建筑冲厕、绿化道路浇洒等方面,富余水量可浇灌周围农田和林地。经过处理全部回用。

“零排放”

2

观景平台

29.33

在飞凤码头的东部新建游客中心附近设一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满足两处规划范围内污水处理需求。污水管道沿规划内部车行路敷设。污水处理后达到中水回用标准,回用于规划范围内建筑冲厕、绿化道路浇洒等方面,富余水量可浇灌周围农田和林地。经过处理全部回用。

“零排放”

3

飞凤码头

53.66

4

湖心岛

32.98

规划在每户住宅院内设一处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系统入流为化粪池出水,经植物处理池的填料、芦苇和微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三重协调作用后,水质得到净化,出水可回用于建筑冲厕、绿化道路浇洒等方面。污水经过处理全部回用。

“零排放”

5

太阳湾

49.89

规划在居民点的每户住宅院内设一处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系统入流为化粪池出水,经植物处理池的填料、芦苇和微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三重协调作用后,水质得到净化,出水可回用于建筑冲厕、绿化道路浇洒等方面。规划范围内污水经过处理全部回用。

“零排放”

6

金洞乡钓鱼基地

31.25

在学校南侧临近天然排水渠的位置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用于处理居民生活污水和游客游赏过程中产生的污水。规划范围内污水经过处理全部回用。

“零排放”

7

沙洲码头

73.38

规划沿乌龙路敷设污水管道,直接连接到规划范围东南部的集中污水处理设施

白龙湖

8

文武村钓鱼基地

29.2

规划在中部邻近天然排水渠的位置设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过处理全部回用。

“零排放”

合计

342.34

排入白龙湖水量为73.38m3/d,其余268.96m3/d经过处理后回用。

结合本次规划废水和场镇废水后,在规划实施后,区域废水排放情况见下表:

5  本次规划完成后污水排放方式一览表

县区

居民点名称

日污水排放量

(m3/d)

年污水排放量(万t/a

排放浓度(mg/L

排放量(t/a

受纳水体

CODCr

NH3-N

CODCr

NH3-N

青川县

姚渡

480

17.52

60

8

10.51

1.40

白龙江

木鱼镇

400

14.6

50

5

7.30

0.73

白龙湖

幸福村

160

5.84

50

5

2.92

0.29

白龙湖

沙洲镇

480

17.52

60

8

10.51

1.40

白龙湖

骑马乡

240

8.76

50

5

4.38

0.44

乔庄河

永红村

120

4.38

50

5

2.19

0.22

白龙湖

营盘乡

0

0

/

/

0.00

0.00

/

幸福村

160

5.84

50

5

2.92

0.29

白龙湖

利州区

金洞乡

271.25

9.9

60

8

5.94

0.79

白龙湖

三堆镇

2080

75.92

60

8

45.55

6.07

白龙江

合计

4391.25

160.28

/

/

92.22

11.63

/

3、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次规划建设的8个服务接待点中,仅沙洲码头废水经过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白龙湖,废水排放量较少。规划建成后,根据现有出水标准,规划区域内CODCr排放量为92.22t/aNH3-N排放量11.63t/a。较区域排污现状比较,CODCr增加了3.29t/aNH3-N增加了2.45t/a。区域排污量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在规划实施后,各乡镇农村居民不断向城镇聚集,从现有的16351人增加至54500人,区域内场镇集中居民显著增加,导致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增加。

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的实施不会对地下水进行集中开采不会影响范围内地下水位情况,则区域内可能导致地下水污染的环节为:各污水处理设施的水处理构筑设施、管道、沟渠等渗漏,污水渗入地下水层,对地下水造成影响;区域内污水管网发生渗漏;生活垃圾堆放时,在降雨等情况下,生活垃圾中有机物、细菌等将随雨水转入地下,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污水处理厂建设时应当对各池体底部采取防渗措施,并定期进行巡检,杜绝造成地下水污染的情况发生。

区域内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收集点做好防渗措施及排水设施,降雨时尽量将冲刷过生活垃圾的雨水引入污水管网,污水管网做好防渗、防漏措施,减轻对地下水影响。

(三)声环境影响与评价

规划区内环境噪声来源主要为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社会生活噪声主要为各个服务接待点等销售场所、娱乐场所音响等噪声,交通噪声主要集中在道路两侧、停车场等场所。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影响主要集中在旅游季节。

1、交通噪声

交通噪声源是规划区内的重要噪声源,噪声大小主要取决于道路的类型和车流量。

本次规划区域内主要道路为212国道、105省道,在规划区左侧为G75高速公路。212国道主要连接广元市至青川县至甘肃省,在G75高速建成后,重广元市至青川县至甘肃省均经G75高速进入青川县和甘肃省,212国道上车辆主要为白龙湖周边乡镇车辆和白龙湖浏览车辆,车流量较小,交通噪声较小。在本次规划实施后,212国道和105省道上车流量会有所增加,交通噪声影响范围会增大,但由于交通量增加量不大,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类比同类型国道工程,规划实施的后昼夜噪声值主干道交通噪声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类声功能区的要求,道路沿线200米范围以内声环境均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根据现场踏勘,212国道和105省道基本沿白龙湖布置,道路一侧为山体,一侧为白龙湖,通过山体、植被等得遮挡,交通噪声对景区声环境影响不明显。

2、社会生活噪声

社会生活噪声主要指人为活动和社会生活设施场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社会生活噪声主要包括经营场所噪声、公共活动产所噪声、服务设施噪声。规划区内生活噪声主要取决于规划区的人口密度,规划区内的人口密度会逐步提高,生活噪声也会更高。本次规划实施后,主要建设内容为游览、旅游、休闲实施,无高噪声游乐场等建设,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三)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与评价

1、固体废物的来源及产生量预测

规划区内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来源于区域内人员的生活垃圾和游客产生的生活垃圾。根据本次规划涉及区域的人口数和规划接待游客数(流动量)对规划区内生活垃圾产生量进行估算。生活垃圾产物系数为0.5kg/人·d计,则规划区内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情况见下表。

6  规划区内各乡镇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

县区

居民点名称

规划人口(人)

产污系数

kg/人·d

日产生量(kg

年产生量(t

处理方式和去向

青川县

姚渡

6000

0.5

3000

1095

姚渡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

木鱼镇

5000

0.5

2500

912.5

沙洲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

幸福村

2000

0.5

1000

365

沙洲镇

6000

0.5

3000

1095

骑马乡

3000

0.5

1500

547.5

永红村

1500

0.5

750

273.75

营盘乡

0

0.5

0

0

幸福村

2000

0.5

1000

365

利州区

金洞乡

3000

0.5

1500

547.5

三堆镇垃圾填埋场填埋

三堆镇

26000

0.5

13000

4745

合计

54500

0.5

27250

9946.25

/

根据上表可知,姚渡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处理生活垃圾1095t/a,三堆镇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生活垃圾3558.75t/a,沙洲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处理接待点生活垃圾5292.5t/a。合计填埋处理生活垃圾9946.25 t/a

在规划设施完成后,规划区内接待点生活垃圾合计产生量为3382.82t/a。根据新建设施位置,规划完成后,各接待点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进入相对较近的填埋场填埋。规划区内接待点生活垃圾产生及处理情况见下表:

7  规划区内接待点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

序号

接待点位置

日游人规模

产污系数(kg/人·d

日产生量(kg

年产生量(t

处理方式和去向

1

三堆游客中心

2666

0.5

1333

486.545

三堆镇垃圾填埋场填埋

2

观景平台

1833

0.5

916.5

334.5225

3

飞凤码头

2986

0.5

1493

544.945

4

湖心岛

1913

0.5

956.5

349.1225

5

太阳湾

2746

0.5

1373

501.145

6

金洞乡钓鱼基地

1953

0.5

976.5

356.4225

沙洲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

7

沙洲码头

2986

0.5

1493

544.945

8

文武村钓鱼基地

1453

0.5

726.5

265.1725

合计

18536

/

9268

3382.82

根据上表可知,规划实施后,三堆镇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接待点生活垃圾2216.28t/a,沙洲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处理接待点生活垃圾1166.54t/a

2、固体废物的处理措施及影响分析

1)措施

规划区内不设固定的生活垃圾处理构筑物,规划区内景点生活垃圾采用定时到果皮箱收集的方式,服务区、集中居住区则采用定点或定时收集的方式,并把垃圾送至垃圾转运站或垃圾收集点。在各服务接待点建设生活废弃物的统一收集、运输体系,并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在旅游区建立规范的垃圾转运站和堆存点,规划范围内垃圾定期送到三堆镇、沙洲镇的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统一填埋处理。

2)影响分析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表现为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两种情况:一是散发臭气,直接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直接传播病菌等影响人体健康,进入水体影响水体水质和景观;二是垃圾滤液下渗影响地下水,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和废水造成二次污染等。生活垃圾在堆存、中转运输等过程中,如果没有密闭或采取防渗、防雨措施,会产生臭气和滤液,影响环境空气、水环境、土壤环境质量和卫生环境。

规划实施后,区域内生活垃圾定期收集及时清运,在垃圾收集、转运过程中采取防渗收集、密封运输等措施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1、生态环境影响类型和途径

规划区运行期间,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①规划区建成后,建设用地造成规划区土地利用类型的改变,即:建设用地范围内林地、灌丛地将变为居住用地及商业服务设施用地等;②规划区建设引进大量人工景观斑块,对局部区域内景观生态类型与格局的改变;③规划建设占地破坏地表原有植被,造成植被生物量损失和区域内植被覆盖面积的减少,影响规划区自然系统整体生态环境质量;④规划建设会对规划区范围内的敏感生态区和目标造成影响;⑤规划建设实施过程中,对地表土体的扰动,将会在短期内引起区域土壤侵蚀量的增加。

2、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 对土地利用影响分析

A、规划主要景区占地情况分析

规划范围内主要景区有三堆游客中心、飞凤码头、金洞乡钓鱼基地、太阳湾、观景平台、湖心岛、沙洲码头、文武村钓鱼基地,根据规划设计方案及遥感解译,规划景点主要占用水域、耕地、林地及建设用地。其中占用水域39.73hm2,占总用地面积的35.17%;占用耕地22.91hm2,占总用地面积的20.28%;占用林地13.49hm2,占总用地面积的11.94%;占用建设用地12.52hm2,占总用地面积的11.08%

B、土地利用格局的变化

从规划区范围内土地利用现状看,区域内是以林地、灌丛、耕地为主要类型的土地利用结构形式。景区规划及建设将会引起整个规划区局部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结构发生较大变化。规划实施过程中占用比例最大的为交通用地,占现状土地利用面积的2.57%,其次分别为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及水域,占用比例分别为1.85%0.71%0.53%,其余类型占用比例较小。

综上,规划实施对区内的土地格局影响主要表现为区内交通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用和水域地减少。

2)对规划区植被的影响分析

规划建设占地将会对占地范围内植被造成破坏和扰动,造成植被生物量损失和规划区局部地区植被物种数量的减少及物种组成的变化。利用arcgis软件,将规划建设用地与植被调查成果中的植被解译图相叠加,得出规划占地造成植被破坏面积,并结合其单位面积平均生物量估算出植被生物量损失及植被生产力损失,规划区规划建设用地将造成植被生产力损失564.53t/a。植被生产力损失会造成规划区自然生态系统生产力有所下降,同时,规划区的植物物种数量和组成也发生相应的减少和变化,影响其恢复稳定性,给区域自然系统生态完整性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由于规划区建设除引进人工建筑拼块,还进行绿化规划,建设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由于规划没有提出绿地建设所用的植物物种,因此,无法估算出这些绿地建设带来的生物补偿量,但是这些绿地的建设在一定程度上会补偿部分因建设用地造成的植被生物损失量。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等的布置还可在调节小气候、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消减公共设施等建筑的废气排放中发挥积极作用。

3)对规划区动物的影响分析

对两栖及爬行动物的影响

规划建设用地将占用部分爬行动物的生存空间,使其栖息地面积减少。由于陆域环境的改变(主要变现为植被破坏),两栖爬行动物的食物来源将减少;同时由于不透水面积的增加,导致河道边的区域土壤湿度和空气湿度下降,两栖爬行动物生境破坏;后续效应以两栖爬行动物为食的生物也会相应减少,如蛇类。但是规划区建设对其内部大部分非两栖爬行动物影响不大,这些爬行动物可以迁移到周边其他植被生境中的适宜生境。

对兽类的影响

规划区建成后,区内的原有兽类将自动迁移,不会受到明显影响。另外整个规划区在非污染生态影响评价范围内占的面积有限,对整个区域内兽类整体生境没有产生明显影响。水土保持工程的实施,可增加区域内的部分植被,提高区域内的生境质量,使区域内的草食性动物(如草食性昆虫)没有明显减少,相应区域内的肉食性兽类数量也可以稳定在一定水平。

对鸟类的影响

调查区鸟类通常以鱼虾类、两栖类、昆虫类和其他小型动物为食,集群营巢于周围区域马尾松林、木麻黄林、湿地松林等乔木树冠中、灌草丛中,主要栖息地、觅食地、迁徙地、避难所和繁殖地为低丘山体和防护林带。

规划建设占用少量低丘山地,由此将破坏该区域现有鸟类的栖息地和觅食环境,将导致原来在区内栖息的鸟类被迫迁徙,造成该区域内的鸟类生物多样性降低。

④对水生生态的影响

水体底层为富含有机质的泥炭层,规划建设的施工期水体底泥被搅动、搬运或疏挖后,底栖动物也将随底泥的取走而死亡或迁移它地。施工期间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了对河流、水库的水质的破坏,而蜉蝣目幼虫、毛翅目幼虫和鞘翅目幼虫均为适应栖息于较洁净水体的物种,污染必然造成此类物种的减少。施工结束后一些耐污抗低氧的底层生物如摇蚊类幼虫较快能够得到恢复,但短期内不会出现软体动物。当水生植物有所恢复后,吸附水草生活的虾、螺会逐渐增多,大型底栖动物也可望得到恢复。因沿线水生底栖动物在附近其它地区相似的环境中亦有分布,并非是本地区的特有种,从物种保护的角度看,工程的建设不会导致这些物种的消亡。

规划景点的建设施工使水质受到一定程度破坏,浮游生物、底栖动物等饵料生物量的减少,改变了原有鱼类的生存、生长和繁衍条件,鱼类将择水而栖迁到其它地方,施工区域鱼类密度显著降低。

尤其是码头等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水下作业时,搅动水体和河床底泥,局部范围内破坏了鱼类的栖息地,对鱼类有驱赶作用,也会使鱼类远离施工现场,迁到其他地方,使施工区域鱼类密度显著降低。鱼类等水生生物生存空间的减少导致食物竞争加剧,致使种间和种内竞争加剧,鱼类的种群结构和数量都会发生一定程度的变化而趋于减少。

景区规划建设完成后,这种影响逐步消失,同时借助景区的保护,水生生态系统逐步恢复到原来状态,甚至可能由于原来的生态系统构成。

4)规划实施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植物物种数总体增加。景点建设相关用地建设前后在植物种类上将发生较大变化,乡土种类将有可能部分减少,园林绿化及观赏种类将大大增加,成为规划的各景点绿化的主要物种。将明显增加物种种类的多样性,其中乔木和灌木总量增加明显,不过本地草种将有可能相对减少。

少量移植对物种影响不大。对于少数不得不移植的数目,只要注意移植季节和移植技术及管护等,移植的成活率还是很高的,不会造成树木的损失。

动物种群总体增加。根据现有动物种群调查资料分析认为,总体优越的白龙湖自然生态系统为动物种群提供了良好的栖息繁衍场所,物种也较丰富,规划实施过程中,将抑制与农业生产相关的动物及微生物种群的栖息与繁衍,而对于其它种群来说,由于规划实施后绿地生态系统得到进一步的优化与扩大,长远看有利于动物种群的发展。

根据《区域生物多样性评价标准》(HJ623-2011)中的定义,外来入侵物种是指在当地的自然或半自然生态系统中形成了自我再生能力,可能或已经对生态环境、生产或生活造成明显损害或不利影响的外来物种

规划实施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也存在不利影响,如一些外来草、树种的引进一些化肥和农药的施用将可能导致某些本地物种减少;环评建议在必须要引入外来物种时,应引入与当地气候、土壤及物种相适应的品种,以免造成生物入侵。

5)生态系统的影响分析

生态系统具有整体性、开放性、动态性,从生态学的角度来说,干扰是个中性的概念,既可以对生态系统起到积极的正效应,也可能起到一种消极的负效应。旅游度假区规划建设面积比例不太大,但分析生态系统局地受到干扰的情况可对未来各景点的实施提供参考意见,尤其是生态脆弱以及受到严重干扰的区域。

规划建设引起的生态系统扰动比例极小,从各类区域来看,扰动比例均不足1%。由于规划建设的实施主要用于旅游休闲、游客居住等,是向着生态系统优化、生态友好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规划实施后现状受到不同程度扰动的区域将在不同的保护区划分的情况下,扰动逐步减小;并且规划实施后因游客活动范围仅局限于景点和旅游线路,管理人员和管理作业面较集中的区域也与游客活动区域类似。因此,这种扰动本身基本不具扩散性,对整个生态系统功能与生态平衡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从系统生态完整性维护的角度分析,规划建设运行会造成部分植被损失,但损失的生物量带来的生产能力的变化仍在该系统本底的生产能力幅度范围内,而且规划区物种组成还比较丰富;加上自然系统的恢复稳定性和阻抗稳定性都较高,因此,区域系统的自身维持能力较好。

但是,不可忽视的是,规划的建设项目集中分布在三堆游客中心、飞凤码头、金洞乡钓鱼基地、太阳湾、观景平台、湖心岛、沙洲码头、文武村钓鱼基地,在项目集中分布区植被生物量的损失较大,在这些区域,其自然系统生态完整性的损失较大,由现状的自然系统或半自然系统改变为人工系统,由生物组分为环境的调控组分的自然系统改为物理组分占有优势地位的物理系统。但在集中规划建设项目周围规划防护绿地,对这些区域的生态完整性和系统的自身维持能力有一定的增加,不致完全丧失。

6)景观影响预测及分析

根据总体规划和功能结构,景观系统规划将原有水体、山地、植被等自然生态元素与人工环境塑造有机结合成为一个整体,形成多种景观系统格局,与各旅游片区功能紧密结合。

景观及视觉影响评价是评价开发或营运管理过程中可能给景观及环境带来的不利与潜在影响,提出减缓不利影响的措施,从而使规划建设项目对景观产生的负面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五)施工期:

1、废气

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汽车尾气、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等。主要采取首选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加强施工机械和车辆管理,避免露天作业,采取湿法作业,洒水减少扬尘等措施减少施工期对大气环境影响。

2、废水

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和生活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农村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农业灌溉等。

3、噪声

主要有挖掘机、打桩机、推土机等施工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音的施工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声等方法降低噪声,避免夜间施工,施工设备摆放尽量远离居民区等措施减少噪声的影响。

4、固体废物

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和生产废料、施工弃渣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定期进行分类清理和处置。

、结论

(一) 规划概况

1、 规划简介

规划范围北至姚渡镇,西至木鱼、骑马镇,南至紫兰坝水电站,东至省界,总面积420.3km2,其中水域面积75km2。规划总人口64313人,人口密度为153.1/km2。为落实完善并深化细化《广元白龙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本次规划结合游线组织和服务功能的需要,根据风景名胜区地形地貌及建设场地的可能性,设置了8处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的服务接待点,8处服务接待点即为本次规划范围,另本次规划对外围保护区中的姚渡镇提出发展定位和建议。游人规模为100万人次/年,近期为24万人次/年。

2、规划定位

本次规划结合游线组织和服务功能的需要,根据风景名胜区地形地貌及建设场地的可能性,设置了8处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的服务接待点,辅助周围1km-2.5km半径覆盖范围内相应景点对游人的服务接待。规划结合8处服务接待点周围景观环境,赋予其相应主导功能和景观特征。三堆游客中心以整个风景名胜区游客的接待服务功能为主,承担风景名胜区整体的介绍与导引功能;沙洲码头和飞凤码头以交通集散功能为主,辅助有购物功能;太阳湾以高端住宿接待为主;文武村钓鱼基地与金洞乡钓鱼基地以垂钓休闲体验服务为主;湖心岛和观景平台以提供最佳观景设施为主。同时本次规划结合姚渡镇的三省交界的地理区位及景观特点,提出姚渡镇发展三省文化的旅游接待区,可结合此定位完善接待点的功能。

(二)环境质量现状

  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风景名胜区内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要求,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良好。

  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区域内各项监测断面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相关水质标准要求。

  3. 声环境质量现状:

    区域内各场镇监测点位噪声值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值,说明该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4.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区域内地下水各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II类水域标准。故区域内地下水环境质量良好。

  5.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规划区内土壤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相关标准。故区域内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三)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分析及减缓措施

    1、大气影响分析

    规划区的大气环境污染主要来源于规划建设的服务区内的餐饮业排放的油烟和汽车的尾气。通过对汽车尾气的预测,规划区实施后各个时期汽车尾气均不会对区域大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地表水影响分析

    乡镇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地表水体,根据对风景名胜区涉及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现状调查,骑马乡、营盘乡污水处理厂还未建设,姚渡镇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过程中,木鱼镇、沙洲镇、老金洞乡、新金洞乡、三堆镇的污水处理厂均为正常运。根据现状污水处理厂的涉及处理能力分析,除三堆镇污水处理厂外,其余乡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均不能满足规划实施后废水排放要求。由于白龙湖区域为二类水体,因此规划将提高污水处理后的出水标准,保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会增加。

    因此,根据规划实施后各乡镇规划人口情况,规划拟增加各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见表11.4-1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实施对地下水位、水质、含水层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分析

    通过对规划实施各期交通噪声分析,规划范围内交通噪声昼夜噪声值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关限值,不使当地声功能区发生变化。

  6.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规划区内景点生活垃圾采用定时到果皮箱收集的方式,服务区、集中居住区则采用定点或定时收集的方式,并把垃圾送至垃圾转运站或垃圾收集点,然后通过运输车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7. 生态影响分析

    通过分析,规划实施对土地的占用不会对生态系统产生明显影响;规划的实施对水土流失的保护有一定的积极作用;规划的实施不会对区域生态景观产生较大影响。

    7、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规划的实施可有效的改善当地基础设施水平,如道路、通讯、供水等基础设施问题;可转变当地经济形势,增加经济收入;可缓解老幼留守情况,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负面影响,如征地占地问题和生态承载力失常等问题。

    (四)环境承载力分析

    根据分析,未来风景名胜区内水资源(包括给水和排水)的供应/处置能力能满足风景名胜区规划实施的需求;各景区的生态适宜性及土地适宜性为一般;结合区域旅游资源空间容量、旅游生态容量的计算分析结果,游客数量应满足区域旅游空间环境容量的要求。

    区域污水由各污水处理厂统一管理,不单独设置总量指标。对大气污染物实施严格按照规划执行,采取本环评提出的措施后,且在使用清洁能源的前提下,环评建议不需设置大气总量控制指标。

    准入门槛和清洁生产要求

    1、准入门槛

    本规划旅游度假区禁止工业项目进入,宜引入与旅游业发展相关的产业,如餐饮业、住宿业、娱乐业。结合本次规划的基本特性及相关规划的要求,本评价在此列出入区产业的门槛条件:

    1、严禁污染物排放超标的企业进入规划区;

    2、严禁引入与规划主导产业性制约的企业;

    3、引进企业污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或经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进入区域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清洁生产要求

    1、餐饮业:规划范围内餐饮业清洁生产标准参照环保部《清洁生产标准-餐饮业》(征求意见稿)二级以上标准执行。

    2、宾馆饭店业:规划范围内宾馆饭店业清洁生产标准参照环保部《清洁生产标准-餐饮业》(HJ514-2009)二级以上标准执行。

    (五)规划调整建议

    修订规划,取消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观景平台及所有与水源保护无关的设施,禁止将游览船舶驶入和停靠在一级保护区内。在二级保护区沿岸建设的项目应严格执行《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物防治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严禁向水体排放污染物。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加快核心区内消落带治理,保护风景名胜资源。

    (六)评价结论

    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和广元市产业发展政策,规划区选址、发展规模、功能和规划定位基本合理,与相关规划、政策相协调;规划区内各环境要素质量现状较好,规划实施后污染物的排放对环境影响在环境承载力范围之内,在采取本次规划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前提下,积极落实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度,从环境保护角度看,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规划提出的开发建设方案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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