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白龙湖管理局相关信息
职能职责
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是市委、市政府成立的景区管理机构,代表市人民政府对白龙湖景区行使综合行政管理职能。
一、对景区内湖区水面、旅游景点、道路、码头、建设用地、自然生态环境和风景名胜资源等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开发和统一管理。
二、宣传贯彻《风景名胜区条例》和省市有关风景名胜法规。
三、保护景区内的湖泊水体、山石地貌、森林植被、人文古迹、野生动植物等景区资源和生态;禁止污染湖区水体、开山取石、毁林开荒、破坏景观、偷盗文物、狩猎捕鱼、采集标本等违法行为。
四、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白龙湖景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管理景区内一切建设活动。
五、建设、维护、管理景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六、制定景区管理制度,负责景区旅游安全、环境卫生、社会治安、商贸和旅游服务管理。
七、积极招商引资,加快景区开发建设,努力构建和谐景区。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依法履行其他管理职能。
办公地址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育才路39号(市移民办院内)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至12:00 下午2:00至6:00
联系电话(传真):0839-3270880
电子邮箱:gyblh199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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