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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3-07-25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197

类别:B                          

                               广白局函〔202317

 

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关于市政协八届次会议5提案

办理情况的

 

左泰明委员:

您在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两湖流域生态文明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落实河长责任制,建立激励机制,把河长制最后一公里真正落到实处的建议。2017年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白龙湖、亭子湖水质明显改善,白龙湖连续7年保持I水质标准,亭子湖连续2年保持I水质标准。一是建立健全河长责任体系。白龙江、嘉陵江纳入全市河湖长制管理范围,并按照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两湖范围五个县区(苍溪县、剑阁县、青川县、利州区、昭化区)设立市县乡村四级河(段)长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嘉陵江、白龙江市级河长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自上而下、全面覆盖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管理体系二是强化措施有力推动责任落实。印发《广元市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方案》,梳理46项重点工作任务,并坚持每年以市总河长令形式印发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和重点工作目标。根据白龙江、嘉陵江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年度工作任务结合每年工作实际制定白龙江、嘉陵江年度工作目标、问题、任务和责任四张清单。健全完善了市、县两级河(段)长会议、履职规范、信息共享、信息报送、工作督查、考核问责六项制度,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三是加大水面垃圾打捞处置力度。2022年,研究制定《白龙湖20222025年水面垃圾打捞处置工作方案》,以市政府办名义转发市级有关部门、县区执行,并要求亭子湖参照执行,建立了两湖水面垃圾常态化打捞机制。积极协调争取资金,2021年、2022年共争取到位资金430余万元用于两湖垃圾打捞和购买专业设备,强化了资金保障。将两湖水面垃圾打捞处置纳入白龙江、嘉陵江2023年河湖长制工作清单重要内容,并协调市委目标绩效办、市河长办,在综合目标考核、河湖长制工作考核中拿出专门分值,切实加大对县区政府的考核力度。2021年以来,我局牵头组织打捞处置白龙湖、亭子湖水面垃圾7万余吨,有效保护了两湖优良水质。四是加强激励调动河(段)长积极性。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2020年、2021年、2022年,市河长制办连续三年在全市评选推荐最美河湖卫士”“巾帼卫士,对工作成效明显、表现突出的各级河(段)长个人进行表扬激励。2020年以来,两湖范围先后有9名河段长因落实河长制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国家、省通报表扬,其中,青川县沙洲镇时任镇长、白龙湖乡级河长陈蕾2021年被国家水利部评为全国优秀河湖长,青川县沙洲镇幸福村村级河长沈莉2022年被省河长办、省工会、省妇女联合会评为度四川省第二届优秀河湖卫士

近年来,通过两湖流域各级河(段)长和有关责任部门的共同努力,两湖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河湖长制工作最后一公里方面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两湖流域内农村小沟、小渠等地方的环境治理缺乏关注和资金支持;二是个别地方垃圾、污水入河,部分农村水环境较差。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加强村级河湖管护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乡村河湖管护长效机制和激励考核机制,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切实将河湖管护工作从江河干流向神经末梢延伸,解决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关于以制度为抓手,强化居民法治宣传和教育,进一步

增强环保理念和法制意识,依法治理河道的建议。近年来,全市坚持以生态法治建设为引领,积极加强生态普法宣传和教育,社会群众的环保理念和法治意识明显提升,营造了群众爱河护河、政府依法治河的浓厚氛围一是强化生态法治建设。认真落实《长江保护法》《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推动生态环境地方立法工作,先后出台《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保护条例》《广元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强化重点流域及水源地监管保护。制定印发《广元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十四五重点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将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纳入规划内容。二是加大生态普法宣传。世界环境日”“国家安全日等时间节点大力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宣传,邀请法律专家对全市重点污染源企业开展法制专题讲座,配合《法治广元》栏目选取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进行讲解,发放《环保执法守法宣传手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进一步宣传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引导社会企业、群众自主守法。三是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建立一室三队一超市村级河湖管护体系,以村党组织为核心,在村委会落实办公场所,成立村级河长工作室,负责组织实施本村河湖长制工作;组建村级党员志愿巡护队”“巾帼志愿宣传队河湖保洁队,协助河长开展巡护、宣传和治理;设立乡风文明生态超市,制定乡风文明生态超市评分规则,通过积分奖励,推动形成全民共同发力保护水环境的良好氛围。

目前,全市群众的环保理念和法治意识虽然有了明显提升,但也还存在生态法治宣传不够深入、宣传教育方式单一效果不理想等问题。下一步,将继续依托基层党组织,完善一室三队一超市村级河湖管护体系制度建设,通过开展环境整治志愿服务、骑行宣传、村村通广播等多种方式,加强生态普法宣传,充分发动群众参与河湖管护,形成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

三、关于加强基础设施投入,配套建设必要的软硬件设施设

备,从源头上解决丢弃与污染问题的建议。近年来,全市在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有力推动从源头上解决两湖流域丢弃与污染问题一是加大资金争取投入。成立资金争取工作专班,每月向上对接汇报,积极争取政策、项目、资金支持。2021—2023争取到位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1095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5000元,撬动社会资12800余万元参与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强化资金保障。二是加快配套设施建设。督促指导各县区对新一轮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项目2021—2023年)进行优化调整,调整后,三推项目51计划总投30.6亿元。截至目前,已开工48个、开工率94.1%,已完工27个、完工率52.9%,已完成投资26.9亿元、完成率87.9%2022年更换、新增垃圾收集设施2500组,两湖流域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行政村覆盖率保持100%,白龙湖配备了价值180万元的垃圾打捞船、亭子湖配备了63万元的水质监测船三是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大力推行农户初次分类和保洁员二次分拣的二次四分法督促县区进一步健全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系统,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经验在全省2022年前三季度村镇领域工作视频调度会上推广交流。目前,因地制宜建成智慧居家馆、垃圾分类服务站(点)等400座,全市998个行政村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打造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乡镇(场镇)27个、示范村114个。四是健全机制强化管理。采取自行组织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利用公益性岗位、村级补助等保障保洁员队伍建设,落实专(兼)职保洁人10901人,行政村保洁员配备率达100%。建立健全谁污染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严格逗硬执法,2022年全市共查处涉水违法案件68件,罚款金额263.11万元,查封扣押1件、移送拘留3件,形成了强力震慑。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作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县区、市级部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指标管理,并纳入市级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压实县区政府主体责任、倒逼工作落实。五是引导群众养成好习惯。将生活垃圾治理写入村规民约,健全红黑榜等奖惩激励和检查评比机制,建立由村组干部、保洁员等组成的监督小组,逗硬落实门前五包”“联户保洁等制度,通过村村通广播、坝坝会等加强环境保护、垃圾分类知识宣传,突出正面引导、适度反面曝光,努力营造垃圾分类浓厚氛围,逐步引导群众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源头减少垃圾数量

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两湖流域城乡环境面貌持续改善,但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一是宣传引导不深入,部分群众乱扔乱倒生活垃圾等现象时有发生。二是设施配备不足,个别乡镇收集设施破损、陈旧,数量偏少、布局不合理。三是经费保障压力大,运行维护经费保障困难。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积极协调推动有关市级部门在三个方面持续发力,严控垃圾源头规范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一是在设施补短上发力。按照自然村(村民小组)全覆盖的要求,推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设备升级换代,实现自然村(村民小组)有收集点(站)、乡镇有转运能力、县城有无害化处理能力。二是在源头分类上发力。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创建,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探索总结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质效。三是在长效监管上发力。进一步优化生活垃圾收运方式,科学确定收运频次、时间和运输线路,提升垃圾收运效率,加强城乡生活垃圾清运监管,进一步完善明查暗访、检查评比、督促指导等监管机制,杜绝垃圾爆池外溢及乱倾乱倒、随意焚烧等现象。

感谢您对白龙湖、亭子湖保护与发展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此复。

 

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2023713

 

(联系人:张家栩,联系电话:327088015283972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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