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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两湖”汛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9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1301

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关于切实做好“两湖”汛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湖泊保护发展中心,机关各科室,市渔业公司:

    目前,我市已进入2020年主汛期。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压减一般事故,切实做好“两湖”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安办《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广安办〔202028号)要求,现就加强2020年度汛期安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旅游安全方面。加强长期停用游乐设施、电气设备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受洪水、泥石流等威胁的要及时封闭运营,严防旅游码头、旅游船只、水上活动和垂钓活动等安全风险引发事故。加强景区景点公共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整治可燃物堆积、电气线路乱搭、消防通道堵塞等安全隐患,严防“小火亡人”。项目施工方面。强化景区建筑施工项目安全检查,遇到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立即停止室外高空作业。渔业生产方面。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渔业捕捞、投放等生产环节隐患排查整治,严防落水、溺水事故发生。森林防火方面。深刻汲取今年3.30”西昌森林火灾、“4.28”青川森林火灾事故教训,加强“两湖”风景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主动加强与乡镇、县区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将隐患及时函告相关单位,并协助做好整治工作。严格落实“闭环”管理要求,建立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逐一销号。要对清明、“五一”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同类隐患问题反复出现,市局将成立汛期安全检查工作组,定期不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二、加强协同联动,及时传导预警预报信息

加强与气象、自然资源、水利、海事等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健全预警预报联动机制,做到动态预警预报和信息互通互联。完善干部职工、从业人员、服务对象等信息共享平台, 通过手机短信、船载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途径,及时准确发布预警信息。畅通发布渠道,提高信息传递效率,确保将预警信息及时传达到旅游码头管理者、旅游客船业主、垂钓平台经营者等一线从业人员,务必做到全覆盖。

三、强化措施,搞好应急演练和物质储备。修订完善各类工作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 积极参加县区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的各类安全应急演练,适时组织开展“两湖”安全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安全事故处置能力和应急救援水平。督促渔业公司等生产企业和广运集团、腾胜港航等旅游经营单位,积极主动开展水上安全应急演练,确保安全生产、安全营运。协调督促检查沿湖乡镇、经营业主做好应急救援物资、设施设备储存,确保在灾难面前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救援工作。

四、压实责任,全力确保安全度汛

健全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防汛减灾责任体系,主要领导要发挥主体作用、承担主体责任,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确保职责到位、措施到位。要坚持汛期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认真做好值班值守记录和值班人员交接工作,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做好应急响应,按程序上报信息。要全力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尽最大努力降低和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


广元市白龙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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